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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关于确定民宿范围和条件的指导意见为促进我县民宿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XX省人民政 府办公厅关于确定民宿范围和条件的指导意见(X政办发 2017155号)、XX省民宿(农家乐)治安消防管理暂行规 定(X公通字201775号)、XX省公安厅关于贯彻执行X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定民宿的范围和条件的指导意见 若干问题的通知(X公通字201910号)有关规定,经县 政府同意,现就确定民宿的范围和条件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民宿的定义和范围(一)民宿定义。本指导意见所指的民宿(含提供住宿 的农家乐,下同),是指利用城乡居民自有住宅、集体用房 或其他配套用房,结合当地人文、自然景观、生态、环境资 源
2、及农林牧渔生产活动,为旅游者休闲度假、体验当地风俗 文化提供住宿、餐饮等服务的处所。(二)民宿建设范围。民宿应位于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 界范围外,乡镇、村庄和旅游风景区规划区范围内,符合下 列条件之一的,可允许在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建设 民宿:L在XX省5A级景区城创建范围以及油竹上村历史街区 保护范围内,利用传统建筑改建民宿并保持原始风貌的。2 .经县政府同意的招商引资项目,利用城乡居民自有住 宅、集体用房或其他配套用房,改建为具有当地人文、自然 景观、生态、环境资源及农林牧渔生产活动,为旅游者休闲 度假、体验当地风俗文化提供住宿、餐饮等服务的。二、民宿的经营规模原则上民宿的经营规模,单
3、栋房屋客房数不超过15间, 建筑层数不超过4层,且总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根 据实际情况可放宽至单栋房屋客房数不超过18间,建筑层 数不超过5层,且总建筑面积不超过IOOO平方米。三、民宿的条件民宿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并按照规定办理特种行业许可、 卫生许可等相关的经营许可证或申报登记。(一)民宿的建筑设施。L建筑物系合法建筑,符合有关房屋质量安全要求。3 .新建、改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城乡规划的相关规定和 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依法设计、施工;改建的建筑物, 不得破坏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必要时还应采取加固措施并 进行安全鉴定,确保建筑使用安全。4 .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重要的
4、自然与 文化遗产、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等高敏感区域,禁止新建、 扩建民宿项目。(二)民宿的治安要求(1)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客房的门、窗须符合防 盗要求,并设有符合防盗要求的物品保管柜(箱);(2)具备单独的旅客住宿房间;(3)安装并能熟练使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或手机 APP旅客住宿登记系统。(三)民宿的消防要求开设民宿应当符合XX省公安厅关于贯彻执行XX省人 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定民宿的范围和条件的指导意见 若干 问题的通知(X公通字201910号)附件中关于民宿消防 安全的基本要求。建筑主体应为钢筋混凝土或砖混结构,当楼板或楼梯为 木结构时,建筑层数不得超过2层且每层最大建筑面积不得 大于200平方米。XX省5A级景区城创建范围以及油竹上村历史街区保护 范围内开办民宿的,在满足民宿消防要求的前提下还应符合 以下要求:(1)增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简易 喷淋系统,在进水管网处增设加压泵)。(2)该建筑要与周边的建筑有防火分隔措施(如防火墙)。(3)建筑内部要设置消防软管卷盘。四、附则对不符合本指导意见规定范围和条件的住宿场所,由当 地公安机关按照开设旅馆的安全条件和要求实施审批许可 及管理。本指导意见自2022年10月8日起施行。此前文件规定 与本指导意见规定不一致的,按本指导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