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百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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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范学习】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百问近日参加了一场由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0251-2017参编专家主讲的针对该规范的技术交流会,对规范中许多关注点有了较为清晰的认识。以下是本人根据听课内容整理出的一些问题及其解答。需要说明,这些问题的解答,有的是专家直接给出的,有的是本人根据专家的讲解整理的,有的纯粹是本人学习规范的体会。因此,仅做参考。作为一个设计师,也应该知道,即使专家的答复,也不能作为工程设计的依据。工程设计的依据只能是正式出版的规范条文、规范组盖章的书面答复、当地消防局的解释。(以下新规范指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老规范指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GB50045-9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建规”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6-2018年版)(以下为正文,黑字为规范条文,红字为问题,蓝字为解答)1.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新规范)现在进展到什么程度,什么时候可以拿到正式稿?答:截止目前仍有部分条文还在修改中,目前尚未见到8.1R不能实施的正式文件。2. 2017.12建设部公告提到2018.8.1R实施,请问是否有调整?答:问过四川消防所相关人员,目前没有新的文件。3. 新规范的适用范围是什么?答: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对于有特殊用途或

3、特殊要求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当专业标准有特别规定的,可从其规定。地铁建筑、医药高洁净区等反响较为强烈,应按其专业标准执行。人防、汽车库仍按相应规范执行。4. 新规范编制的出发点是什么?答: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兼顾灭火救援。5. 新规范强制性条文情况?答:第3章1对于不同高度建筑物机械加压送风和自然通风方式的使用条件:2防烟楼梯间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设置要求(合用前室、剪刀楼梯):3自然通风设施的设置要求3条(楼梯间、前室、避难间);4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分段设置要求:5加压送风管道材料要求及风速限制:6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固定窗设置要求;7加压送风系统风量的确定(1.2倍计算风量);

4、第4章;1水平设置排烟系统按防火分区独立设置:2排烟系统设置要求(分段设置、排烟防火阀设置)3排烟管道的材料要求及风速限制;4设置补风系统的条件与要求;5排烟系统风量的确定(1.2倍计算风量)第5章1加压送风机的启动控制要求2火灾发生时的加压送风系统的联动控制;3排烟系统与补风系统控制要求。第8章系统投入使用的条件。3防烟系统设计3.1一般规定3.1.3建筑高度小于等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除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外)及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自然通风系统;当不能设置自然通风系统时,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防烟

5、系统的选择,商应符合下列要求:1当独立前室或合用前室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系统:(1)采用全敞开的阳台或凹廊;(2)设有两个及以上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且独立前室两个外窗面积分别不小于2.0m2,合用前室两个外窗面积分别不小于3.0m202当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及共用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口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系统;当机械加压送风口未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3当防烟楼梯间在裙房高度以上部分采用自然通风时,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裙房的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及共用前室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且独立前室、合用前

6、室及共用前室送风口的设置方式应符合本条第2款的要求。6. 满足3.1.3.第1款,是不是楼梯间可以是完全封闭的楼梯间,不设置任何外窗?答:是。防烟系统包括自然通风和机械送风,不设置防烟系统,也就是可以没有自然通风条件的楼梯间也可以不设置送风系统。7. 楼梯间有外窗,是否可以设置成固定窗,而采用加压送风系统(楼梯间自然通风、前室、合用前室加压时风量很大,如分别送风可减小风量)?答:采用加压送风的楼梯间不宜设置可开启外窗,与老规范要求是一致的。8.当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及共用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I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是指什么,距离顶板多少?设计时如何把握?答:指在走道进入前室的门口上方,设置类似于风幕

7、的送风口,风I长度宜较门宽各超出100mmo如图:9 .“正对前室入口”如何理解?答:如图:10 .计算前室、合用前室开窗面积时,可否采用凸窗?答:即使采用凸窗后开启面积加大了,但窗洞口面积没变,通风面积并没有加大,采用凸窗没有任何意义。3.1.4建筑地下部分的防烟楼梯间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当无自然通风条件或自然通风不满足要求时,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11 .地下二层及以下防烟楼梯间、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采用自然通风时应满足什么要求?答:地下的前室、消防电梯前室,除非是半地下室,否则是不可能有外窗的。如果是半地下室,开窗面积满足规范要求,当然可以自然通风。建筑地下部分的防烟楼梯间,当满足3.2

8、.I条要求时,可采用自然通风。12 .地下部分采用自然排烟时能否采用通风竖井,竖井面积是否按开窗面积设计?出地面后百叶风口面积怎么折算?答:待落实。3.1.5条: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设置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建筑高度小于等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0m的住宅建筑,当采用独立前室且其仅有一个门与走道或房间相通时,可仅在楼梯间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当独立前室有多个门时,楼梯间、独立前室应分别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2当采用合用前室时,楼梯间、合用前室应分别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3当采用剪刀楼梯时,其两个楼梯间及其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分别独立设置。1

9、3.剪刀楼梯间及其与消防电梯共用前室的情况,如果有外窗是否能采用自然通风?结合3.1.3、3.1.5两条,似乎应该理解为:防烟楼梯间不管是不是剪刀梯,如果具备自然通风条件,就应自然通风。而三合一前室,不管是否具备自然通风条件,都应加压送风。当剪刀梯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时,其加压送风系统应分别设置。答:剪刀楼梯是两个独立的疏散出口,由防火墙完全分开,由于以下原因,剪刀楼梯间建议设置加压送风系统,而且是分别设置。1)因两部楼梯封闭不严引起漏风;2)两部楼梯通常是在建筑的一个立面上设置外窗,根据建规GB50016-2014第6.1.3条,“建筑外墙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I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10、2.0m。剪刀楼梯很难满足此条规定。14.还是无论有无外窗楼梯间均需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老高规6.1.2.3明确规定共用前室的剪刀楼梯间必须设加压送风。目前消防局都是这样要求:对于三合一前室,无论楼梯间、前室是否具备自然通风条件,两部楼梯、三合一前室均应设置加压送风,且应分别独立设置)答:按本条第3款要求,只要是剪刀楼梯,其两个楼梯间及其前室,都要分别独立设置送风系统,比老规范要求更严了。3.1.6封闭楼梯间应采用自然通风系统,不能满足自然通风条件的封闭楼梯间,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当地下、半地下建筑(室)的封闭楼梯间不与地上楼梯间共用且地下仅为一层时,可不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但首层应

11、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1.2曲的可开启外窗或直通室外的疏散门。15.封闭楼梯间采用自然通风的开窗面积要求是什么?答:与防烟楼梯间要求相同,见3.2.1条。3.1.7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场所,楼梯间应设置常开风口,前室应设置常闭风口;火灾时其联动开启方式应符合本规范5.1.3条规定。16.对于地下只有广3层,需要设置加压送风的前室或合用前室,是否可采用常开风口?答:规范明确采用常闭风口。常闭风口具有手动开启、远程开启、自动开启等开启方式,开启信号传至消控室显示。阀门开启,同时联动送风机开启。如采用常开风口,则仅具有风口送风功能,常闭风口具有的功能就丧失了。3.2自然通风设施3.2.1采用自然通风方

12、式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应在最高部位设置面积不小于1.Oml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当建筑高度大于IOm时,尚应在楼梯间的外墙上每5层内设置总面积不小于2.0期可开启外窗或开口,且布置间隔不大于3层。17 .当建筑高度不大于Iom时,仅在顶层设置1.Onr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就可以了?不需满足2.0m2?答:不小于1.OItf即可。18 .布置间隔不大于3层,如何理解?答:两个外窗之间最多只能有两层不设外窗。3.2.3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避难层(间)应设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其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避难层(间)地面面积的2乐且每个朝向的面积不应小于2.0m2o19.病房楼避难问是否执行本条?按建规“

13、5.5.246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答:已咨询规范组,未答复。3.2.4可开启外窗应方便直接开启;设置在高处不便于直接开启的可开启外窗应在距地面高度为1.3m1.5m的位置设置手动开启装置。20 .手动开启装置是什么东西?答:配手动开窗器的外窗,有链条式、剪刀式、连杆式等形式。如图(图片来自公众号“暖通飞语”):横轴推转式外翻转式21 .第3.1.3中的第2款中的各种前室如果有2个以上的门与走廊或房间(住宅户门)相通,是否需要在所有门的顶部上方均设置风口?2个以上的门与走廊或房间(住宅户门)相通以正对各前室入口的墙面以哪个门为准?答:要么在每个

14、门上方均设风口,要么楼梯间设加压送风。要么正对每个门均设风口,要么楼梯间设加压送风。22 .3.1.3中的第3款结合3.2.1条是否可以理解为裙房高度(公共建筑)如果超过3层(含3层),楼梯间即不满足自然通风需要设正压送风?答:应该这样理解。而且,3.1.3第3款对前室送风口设置非常严格,不满足,也要楼梯间送风。如果楼梯间送风,就不能局部送风,应该整个楼梯间送风,此时,楼梯间外窗就应设成固定窗了。3.1.6封闭楼梯间应采用自然通风系统,不能满足自然通风条件的封闭楼梯间,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当地下、半地下建筑(室)的封闭楼梯间不与地上楼梯间共用且地下仅为一层时,可不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但首

15、层应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1.2m2的可开启外窗或直通室外的疏散门。23结合3.2.1条,地下如果是两层的封闭楼梯间是否必须采用机械送风。是否可以在一层开设2户的外窗或门自然通风?答:可以明确的是,门肯定不行了。3.2. 1条是否适合地下室,专家没给答复,我也实在不敢妄言。从条文来看,是必须采用加压送风的。只能说这一条太严了,看以后建审怎么掌握了。243.1.7和5.1.3条是否可理解为前室的常闭风口20层以下层都按开启3层计算?如果前室只有1-2层是否也按3层计算系统正压送风量?答:前室只有1-2层,行定是按12层计算风量了。3.2.2前室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时,独立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可开启外窗或开口的面积不应小于2. Om2,合用前室、共用前室不应小于3.Om203. 2.3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避难层(间)应设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其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避难层(间)地面面积的2%,且每个朝向的面积不应小于2.0m2025. 3.2.2及3.2.3条前室、避难间的可开启外窗是否也要求设置在净高的1/2以上或储烟仓内?答:既然规范对设置在上部的开窗有明确要求,那没有提到的就认为没有高度要求。3.2节的自然通风设施,是属于防烟系统,防烟系统的作用是阻止烟气进来,可开启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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