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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标题酒精、异丙醇和丙酮等作为清洗剂能否使用各位领导好,我们企业在报送环评时碰到一个问题,向您这边做下咨询,具体问题如下:根据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苏大气办20212号文中要求,要使用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内容2020)规定的水基、半水基清洗剂产品,我单位使用的清洗溶剂为酒精、丙酮和异丙酮等,为纯溶剂,不属于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规定的水基、半水基清洗剂产品,但属于不可替代的清洗溶剂,若提供省行业协会出具的不可替代说明,能否使用,烦请答复,谢谢。附件无附件办件编号HBT0220211204666提交时间2021-12-1410:50:52受理回复处理状态处理完毕回复日期2021-12-1618:08贵企业应积极寻求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规定的低VOe含量清洗剂产品替代。如新建项目确实无法实施替代,需符合以下条件:一是需提供不可替代的内容回复论证说明。二是所用清洗剂产品需满足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中的产品质量要求。三是需配备高效收集及焚烧法的高效处理设施。是否可以通过环评审批,由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综合考虑产业政策和环境容量确定。答复单位江苏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