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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29.240CCSP60/词EW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GDW124482024输变电工程分部结算编制与审核规定Segmentsettlementoftransmissionprojectcompilationandreviewregulation2024-04-30发布2024-04-30实施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发布目次前言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总则15 一般规定26 分部结算方式27 内容组成28编制与审核要求38.1 编制与审核依据38.2 编制与审核原则39质量要求4附录A(资料性)分部结算节点划分原则5附录B(规范性)送审分部结算书封面及签署页格式6附录C
2、(规范性)分部结算审核报告格式8编制说明18前言本文件依据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要求,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技术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基建部提出并解释。本文件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科技创新部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旭阳、李凌云、何波、谷鸣、李容、席小娟、鲍俊立、许长清、周怡、徐京哲、武东亚、刘晋、武晓楚、李大鹏、傅光辉、程佳璐、赵奎运、肖扬、姚普及、宋远、赵晓芳、周铁军、李勇杰、姚玉乐、燕文宇、冯芫、
3、李昊、牛鑫、郭晓茜、徐培娱、康艳芳、徐扬、卫璞、王晶、廖茂、陈品良、王嵯嫡、王瑞琳、王超、马斯斯、王红迪、张肖肖、刘航、刘颖、赵梦竹、崔岩、朱占巍。本文件首次发布,本文件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科技创新部。输变电工程分部结算编制与审核规定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输变电工程分部结算的总则、一般规定、方式、内容组成、编制与审核要求和质量要求。本文件适用于35kV750kV输变电工程分部结算工作,其他工程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
4、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Q/GDW11337输变电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Q/GDW11338变电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Q/GDW11339输电线路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Q/GDW11874输变电工程结算报告编制规定3术语和定义Q/GDW1133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1.1分部结算Segmentsettlement发承包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在合同工程实施中,对施工现场已完工且经验收质量合格的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进行当期合同价格计算、调整、确认及支付。来源:Q/GDW113372023,3.421.2分部结算审核报告Segmentsettlementaudi
5、tingreport发包人或受其委托的电力工程造价咨询人对承包人递交的送审分部结算书进行工程量、价的计算、核定,编制形成的分部结算审核文件。4总则4. 1输变电工程分部结算应遵循“合法、平等、诚信、及时、规范、准确”的原则。4.1 输变电工程分部结算以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承包范围为准。4.2 输变电工程分部结算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编制,木文件按全费用综合单价方式编制,采用综合单价方式的应参照执行。4.3 输变电工程分部结算除应符合本文件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企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5. 一般规定5.1 分部结算应由承包人或受其委托的电力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由发包人或受其委托的电力工程造价
6、咨询人进行审核并出具分部结算审核报告。5.2 发承包双方应按确认的已完合格工程内容开展分部结算,不应未完先结、未干先结、先估后结。5.3 当次分部结算应在下次分部结算开始前完成,结算工作界面不应交叉。5.4 经发承包双方签署认可的分部结算文件,应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竣工结算阶段原则上不应调整。6分部结算方式6. 1分部结算应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开展,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结合输变电工程建设性质、建设周期、建设规模及投资等特点,经发承包双方协商确认后选择合适的分部结算方式。6.1 输变电工程可采用按工序节点方式开展分部结算,工序节点划分参照本文件附录A。6.2 按工序节点开展分部结算,
7、未完成转序验收时,不应开展分部结算工作。7内容组成7. 1分部结算文件应包括送审分部结算书、分部结算审核报告及附件等资料。7.1 送审分部结算书应包括封面、签署页、分部结算编制说明、分部结算汇总表等结算计价表及相关依据性资料。7.2 送审分部结算书封面及签署页应按本文件附录B编制,编制说明应包括:a) 工程概况:包含工程建设情况等;b)编制依据:包含施工合同、计量计价依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c)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包含累计已完成结算工作内容、计入当期分部结算工作内容、当期分部结算遗留工作内容等。1.4 分部结算审核报告应包括封面、签署页、正文部分、分部结算审核定案表及相关表格等,参照本文件
8、附录C编制。1.5 分部结算审核报告正文部分应包括:a) 工程概况:包含工程建设情况等:b) 分部结算范围:包含累计已完成结算工作内容、计入当期分部结算的工作内容、当期分部结算遗留工作内容等;c) 审核依据:包含施工合同、计量计价依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d) 审核情况:包含主要核增、核减项目等;e)审核结论:包含送审金额、审定金额、调整金额等:D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6 分部结算审核报告附件资料应包括:a)审定分部结算书;b) 开工报告及停、复工报告、转序验收报告等;c)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索赔、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d)与分部结算相关的其他资料。8编制与审核要求3.1 编制与审核依据分
9、部结算编制与审核依据应包括:a)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工程计量计价标准、方法等依据;b) 项目核准文件、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c) 发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发包人采购的设备、材料清单及合同:d)经批准的施工图纸、施工图预算;e)招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f)经批准的开工报告及停、复工报告,转序验收报告等:g) 经批准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索赔,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h)累计已审核完成的分部结算文件;i)与分部结算相关的其他资料。8. 2编制与审核原则8. 2.1工程计原则8.1 1.1工程量应以审定的施工图纸为依据,结合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等资料,对当
10、期已完成的应予计量的工程量进行确定。8. 2.1.2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合同约定,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按Q/GDW11338、Q/GDW11339规定执行。8.2 .1.3当期已完工程量应由监理单位结合施工现场进行审核,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计入当期分部结算。8.3 .1.4分部结算应及时确认交叉施工中交接面工程量,由于交叉施工导致的未完成工作量应延续至下一阶段分部结算进行确认。8.2.2工程计价原则8.2.2.1分部分项工程费计价应按合同约定,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按Q/GDW11337规定执行。8.2.2.2 设计变更费用应按合同约定,经发承包双方确认,计入当期分部结算。8.2.2
11、.3 措施项目费应按合同约定,经发承包双方确认,计入当期分部结算或竣工后一次结算。8.2.2.4 其他项目费应按下列原则计取:a)暂估价应对已完成部分及时确认,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金额计算,计入当期分部结算或竣工后一次结算;b)计日工应按照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事项及金额计算,计入当期分部结算;c) 施工总承包服务费应按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可按当期接受服务的标的完成比例,计算施工总承包服务费,经发承包双方确认,计入当期分部结算或竣工后一次结算;d) 现场签证与索赔应按合同约定,经发承包双方确认,计入当期分部结算;e)招标人采购材料设备卸车保管费应按合同约定,计入当期分部结算或竣工后一次结算;
12、f) 单价或总价项目应按合同约定,以当期实际完成工程量占总工程量的比例计算费用,经发承包双方确认,计入当期分部结算或竣工后一次结算;g) 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经发承包双方确认,计入当期分部结算或竣工后一次结算;h) 物价波动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应按合同约定,经发承包双方确认,计入当期分部结算或竣工后一次结算。1.1.2 .5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规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规定计算,费率发生变化时,调整金额可计入当期分部结算或竣工后次结算。1.1.3 .6税金应按国家、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计算,费率发生变化时,调整金额可计入当期分部结算或竣工后一次结算
13、。9质要求9.1 分部结算应满足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要求,以下内容不应纳入分部结算:a)现场未实施、未完成的内容;b)转序验收不合格的内容;c)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d)依据性资料不规范或不完整的内容。9.2 分部结算节点工程转序验收完成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送审分部结算书。存在以下情况的作退回处理,限时补正:a) 当期分部结算范围不清晰或与已完分部结算范围交叉重复;b) 当期分部结算范围包含下一工序节点工作内容;c)送审分部结算书签字盖章不齐全或依据性资料不完整。9.3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送审分部结算书后,应及时组织开展审核工作,并出具分部结算审核报告
14、。9.4 分部结算文件应履行编制、校核、审核和批准程序,各级编制、校核、审核人员应在正式的分部结算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9.5 送审分部结算书、分部结算审核报告应包括纸质原件和电子文件,附件资料可为纸质原件、复印件或电子文件,满足档案管理要求。附录A(资料性)分S除算节点划分原则分部结算节点划分原则见表A.1。A.l分部结算工序节点划分原则序号专业划分一级工序节点二级工序节点1变电站工程建筑工程四通一平工程地基处理工程其他与站址相关单项工程主辅生产建筑工程等安装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电气调试工程2架空输电线路工程基础工程基础工程杆塔、架线及附件工程杆塔工程架线及附件工程3电缆输电线路工程建筑工程
15、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电缆安装工程电缆调试工程注:分部结算节点可根据工程建设情况按一级或二级工序节点划分。附录B(规范性)送审分部结算书封面及签页格式送审分部结算书封面和签署页格式应符合表B.1-表B.2的规定,分部结算汇总表等结算计价表参照Q/GDW11337规定执行。b.i送审分部结算书封面格式(输变电工程名称)(合同名称)送审分部结算书(工序节点)(承包人单位名称、盖公章)年月日注:工序节点参照附录A填写(以下相同)。B.2送审分部结算书签页格式(输变电工程名称)(合同名称)签署页送审分部结算书(工序节点)批准人:(签字)审核人:(签字盖章)校核人:(签字盖章)编制人:(签字盖章)注:因专业和工作量需要,编制、校核、审核分别可以由多人完成,编制人员自行扩展(以下相同)。附录C(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