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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吉财会函(2021)1651号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各县(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驻吉中直有关单位:按照全省统部署,现将2021年度会计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召美要求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在吉林省范围内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从事会计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并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的在职在岗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二、申报条件及评审标准2021年度会计系列正高级职称申报条件及评审标准,按照吉林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实施办法(古财会(2021)500号)(点击下载)规定执行。申报人员的毕业年
2、限、专业工作年限、任现职资格年限及业绩成果仃效期均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三、申报要求(一)单位公示.申报人员须通过本单位有核.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者,由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申报材料.(二)提交材料.申报人魔力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贡。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伪造佐证材料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三)评聘分开.经评审取得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按政策规定、单位人员岗位设置情况决定聘用事宜。四、申报材料2021
3、年度会计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采用网上申报评审方式进行。申报人员登录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进行申报。网址:httpy/,网站首页右曲一会计系列高级职称一正高级职称申报。-)需要网上提交的电子版及扫描件材料(PDF格式).1、单位签字盖章的吉林省会计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公示)表(以下称评审表)扫描件。2、吉林省会计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自评表电子版.3、单位盖章的个人业务报告扫描件。主要阐述本人取得会计系列高级职称以后对所从事会计工作的认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等情况,字数不低3000字。4、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单位信息页、本人信息页扫描件(企业类略)。5、申报人员学历学位证书、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会计
4、岗位取得的荣誉证书扫描件。6、专业著作、专业论文发表刊物、科研项目鉴定或登记材料扫描件及发表论文的知网杳询结果扫描件(论文、著作扫描件只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本人论文或编著篇章;独著作品只提供封面、版权页和目录),在目录中将本人文章名称划线注明。7.工作业绩证明佐证材料扫描件.8、所在单位属于大中型企业或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材料扫描件。9、被吉林省财政厅聘为吉林省政府会计准则、管理会计、内部控制等咨询专家委员会成员证明电子扫描件。10.2018至2020年度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证明扫描件.(二)需要现场提交的送审材料.纸质G吉林省会计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公示)表原件式3份,用标准A4纸正反两面打印
5、。评审表、自评表表格在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下载专栏下载。五、评审方式本次会计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采取第试、材料考核、面试答辩和例会评审相结合的量化评价方式进行。(一)第试考试.申报分计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人员须参加笔试。考试内容按申报人员所从事的行业不同分为企业类和事业类:企业类主要考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管理会计、内部控制制度、投融资战略、成本核党、信息化等内容;事业类主要考会计法、预兑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会计、内部控制制度、成本核第、绩效、审计等内容。笔试采取开卷形式,考试时间180分钟,笔试合格成绩保留2年。笔试时间拟定于9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届时将在吉林省
6、财政厅会计网公告。(二)面试答辩考核.申报材料通过审核及笔试成绩合格人员须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答辩内容主要根据申报人员从事行业的特点,重点考核申报人员的组织管理能力、业务处理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急问题处理能力。申报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参加答辩。申报人员在答辩前,需做简要自我介绍。面试答辩时间、地点等,届时将在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公告。(三)评审例会.答辩考核结束后,组织召开会计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例会,投票确定通过人员。(四)公示结果.评审例会结束后,在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上公示拟通过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Fh(五)颁发证书公示结束,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7、厅与省财政厅共同颁发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大、收费标准及交费方式收费标准执行吉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高级会计师(含正高)评审费收费标准的纪函(吉省价收(2011)233号)规定,评审费400元/人,直接缴入省级国库。初审合格后,申报人员在网上交纳评审费,点击交费按钮,按照提示办理。交费成功后,自行在网上打印交费证明(吉林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七、受理材料部门、时间和地点省财政厅受理网上申报材料时间从8月24日开始到9月13日结束。业务咨询电话:043188550935,技术咨询电话:043188160126,纸质申报材料在参加笔试考试时递交。八、做好疫情防控为加强疫情防控,健康评审,申报人员在参加箔试和面试答辩期间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日常健康监测。建议申报人员非必要不离省,非必要不聚集,枳极接种疫苗,确保评审和疫情防控双安全。吉林省财政厅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