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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13.020.40CCSJ88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JB/T86992023代替JB/T86992010袋式除尘机组Bagfilterunit2023-11-01实施2023-04-21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目次前言11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24型号和规格25适用条件和参数26要求36.1 技术要求36.2 性能要求37检验方法48检验规则49标志和随行文件59.1 铭牌标志59.2 随行文件510包装、运输和贮存510.1 包装510.2 运输610.3 贮存6附录A(规范性)进口工况流量的计算方法7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2、: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JB/T86992010袋式除尘机组(配高压风机),与JB/T86992010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标准的名称改为袋式除尘机组;b)更新和补充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2010年版的第2章);C)修改了“袋式除尘机组”的定义(见3.1,2010年版的机1);d)修改了机组适用条件(见5.1,2010年版的5.1);e)对2010年版第5章的条文进行了删除、更改和补充,经归纳和排序形成了技术要求(见6.1.广6.1.3、6.1.56.1.lh6.1.13、6.1.156.1.18、6.1.20、6.1.21、6.2,2010年版的第5章);
3、f)修改了检验方法中的公式见公式(1),2010年版的公式(1);g)补充了关于标志和随行文件的要求(见第9章);h)删除了保证期(见2010年版的第8章);i)更改和补充了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见第10章,2010年版的第9章);j)修改了附录A中的公式(见附录A,2010年版的附录A)。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文件由机械工业环境保护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MIF/TC7)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钢集团天澄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林环保技术有限货任公司、江苏
4、盖亚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姚群、杜宇江、许东旭、韩璐遥、吴金、孙军军、舒英钢、陈国忠、许汉渝、陈亮亮、吕璐、汪卫章、钱亦琛、郑旭、程功弼、陈最。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1998年首次发布为JB/T86991998,2010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Il袋式除尘机组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袋式除尘机组的术语和定义、型号、规格、适用条件、参数、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随行文件及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袋式除尘机组的设计、制造、检验与使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
5、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f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fT7(X)碳素结构钢GBfT706热轧型钢GB/T1804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GB/T3274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钢板和钢带GB4053(所有部分)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GB5117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焊条GB/T6388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T6719袋式除尘器技术要求GB/T8923.1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第1部分:未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和处理等级GB/T9969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6、GB/T13306标牌GB/T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Zl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HJ/T326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袋式除尘器用覆膜滤料HJ/T327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袋式除尘器滤袋HJ2020袋式除尘工程通用技术规范JB/T5911电除尘器焊接件技术要求JB/T5915袋式除尘器用时序式脉冲喷吹控制仪JB/T5916袋式除尘器用电磁脉冲阀JB/T5917袋式除尘器用滤袋框架JB/T8471袋式除尘器安装技术要求与验收规范JB/T8532脉冲喷吹类袋式除尘器JB/T10340袋式除尘器用压差式清灰控制仪T/CAEPI21袋式除尘用滤料技术要求T/CAEPI24袋式除尘用超细面层滤料
7、技术要求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袋式除尘机组bagilterunit以整机形式出厂的袋式除尘器,包括配置风机的袋式除尘器。3.2处理风量treatedfluegasvolume进入袋式除尘机组的含尘气体工况体积流量。注:单位为立方米每小时(硒。3.3最大真空度maximumvacuum袋式除尘机组运行时其进口处所能达到的最大负压。注:单位为千帕(kP)o4型号和规格袋式除尘机组型号表示方法与含义如下:I_=机组设计进口风量(处理风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小时(m3h)机组D单级风机,E一二级风机,袋式除尘示例:U)JT5000表示酉遭单级风机,处理风量为15000m的袋式除尘
8、机组。5适用条件和参数5.1 适用条件:a)处理风量不大于30000m3h;b)进口粉尘浓度不大于25gm3P;c)介质温度高于含尘气体露点15,低于250,无火星:d)管网流动阻力宜不大于6000Pa;e)袋式除尘机组在室内外污染源处就地设置或用于粉尘车间负压清扫场合等。5.2 参数:a)处理风量为500m2h30000m3h;b)过滤风速不大于1.3m/min;c)负压值(真空度)为3kPa18kPa。1)本文件规定的浓度指标准状态下干烟气,并折算到对应用做标准基准氧含量时的数值。6要求6.1 技术要求6.1.1 壳体的耐压强度值应大于袋式除尘机组的最大真空度值。6.1.2 制造应符合JB
9、/T8532和HJ2020的要求。6.1.3 选用钢板和型钢应符合GB/T3274、GB/T706及GB/T700的要求。6.1.4 焊接应平整、牢固,不应有漏焊、虚焊、烧穿、裂纹、孔眼、夹渣等缺陷。焊接后应清除焊渣、焊瘤等焊接残留物。外露焊缝应光滑、平直和均匀。壳体钢板制造、焊接成形后,其几何公差应符合GB/T1804的规定。焊缝质量应符合JB/T5911的规定,焊条质量应符合GB/T5117的规定,安装应符合JB/T8471的规定。6.1.5 宜采用脉冲喷吹清灰,滤袋清灰可离线或在线清灰。6.1.6 配置有高压风机的袋式除尘机组,应选用高效节能、低噪声的风机。工作时噪声值应符合GBZl的规
10、定。6.1.7 应根据GB4053(所有部分)设置安全可靠的梯子、平台和栏杆。6.1.8 应设置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应小于2Q。6.1.9 当工作温度大于80C时,应设置壳体隔热防护,防止人员烫伤。6.1.10 对于易燃易爆场合,配置的机电设备、控制设备、阀门仪表等均应选择防爆型。6.1.11 应设置不少于4个安全起吊的吊耳。6.1.12 壳体的外观应光滑、平整,外表面不应有明显的锤痕及凹凸不平。6.1.13 壳体和部件表面防腐应使用环保涂料,不涂漆的部件要涂防锈剂。6.1.14 涂漆前应将被涂表面的铁锈、焊渣、油污、尘土及其彳也脏物清除干净,涂漆的漆膜色泽应均匀,不应有发脆、剥落、卷皮、裂纹和
11、刷痕等缺陷,漆膜厚度应大于45Um。涂装应符合GB/T8923.1的要求。6.1.15 袋式除尘器的花板要求平整、光洁,不应有挠曲、凹凸不平等缺陷,其平面度误差应不大于花板长度的02%,花板孔中心定位偏差小于0.5mm;花板孔径偏差为Omm0.5mm。6.1.16 配置的电磁脉冲阀应符合JB/T5916的规定。6.1.17 配置脉冲喷吹控制仪时,应符合JB/T5915和JB/T10340的要求。脉冲喷吹控制仪应具备烟气温度、除尘器阻力、电磁脉冲阀位等检测显示功能;应具有定时清灰、定压差清灰、卸灰阀启停等控制功能:脉冲间隔、脉冲宽度、输出路数、周期间隔等参数能够调节。脉冲喷吹控制仪可预留与DCS
12、系统的通信端口,并能够实现串口/485通信连接。脉冲喷吹控制仪应防水、防尘,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可直接安装在袋式除尘机组本体上。6.1.18 滤袋的滤料质量应满足T/CAEPI21、HJ“326、T/CAEP124的要求,滤料宜采用覆膜滤料、超细面层滤料、高效滤筒滤料等;对于易燃易爆场合,应选择抗静电滤料。滤袋的缝制质量应满足HJ“327的要求。6.1.19 滤袋框架应符合JB/T5917的规定。滤袋框架应表面平滑光洁,不应有焊疤、凹凸不平和毛刺。滤袋框架应有防腐功能,或表面应防腐处理。6.1.20 滤袋、框架和花板三者间应相互匹配,并按HJ2020执行。6.1.21 滤袋和滤袋框架应在袋
13、式除尘机组就位后现场安装。6.2 性能要求6.2.1 机组出口颗粒物浓度应小于IOmg/m3;室内排放颗粒物浓度应小于5mgm3;有特殊排放要求的,按供需双方约定执行。6.2.2 漏风率应小于3%。6.2.3 压力损失应小于2.OkPao7检验方法7.1 样机的进口风量可通过测量进口尺寸经计算获得,现场进口风量测量应按GB6719执行。测点位置应靠近袋式除尘机组进口处。7.2 断面直径小于200ImI时,进口工况流量可按附录A的方法换算。7.3 进口负压的测量:对袋式除尘机组连续发尘4h,发尘浓度为4gm03前泥滤袋正常清灰后袋式除尘机组达到设计流量的状况下按GBZT6719的规定测量。7.4
14、 样机的漏风率测量在袋式除尘机组正常容尘、清灰4h后进行,调整进口风量为设计进口风量时测量。工作现场折算漏风率按公式(1)计算。式中:折算漏风率;现场袋式除尘机组进口负压,单位为帕(Pa):Fr一袋式除尘机组阻力,单位为帕(Pa);g一袋式除尘机组最大真空度时的漏风率;P袋式除尘机组最大真空度,单位为帕(Pa)o7.5 颗粒物排放浓度的测量方法执行GB/T6719的规定。7.6 压力损失测量方法执行GB/T6719的规定。7.7 最大真空度的测量在袋式除尘机组运转情况下进行,调整进口风量为零,将进风管道上距袋式除尘机组进口大于3倍直径处的负压值作为最大真空度的量值。8检验规则8.1 每台袋式除
15、尘机组应经制造厂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8.2 检验分为型式检验与出厂检验。8.3 型式检验应随机抽取二台进行,检验内容包括6.1.1、6.1.3、6.1.4、6.1.6、6.1.12、6.1.15、6.1.18、8.3.19、 6.1.20和6.2,对不合格的项目应加倍抽样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产品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首批生产;b)设计或材料有重大变更;c)年度检验。8.4 出厂检验的项目:a)空运转试验不少于2h;b)叶轮平衡状况检验;c)噪声测试;d)清灰装置加工与装配精度检验;e)焊接质量检验;D外观质量检验;g)电气安全性检验;h)花板、滤袋及滤袋框架配合检验;i)电磁脉冲阀通电工作检验;j)控制箱上电检测。9标志和随行文件9.1 铭牌标志在产品合适而明显的位置上固定铭牌,其型式和尺寸应符合GB/T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