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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07.140CCSC06O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436382024周围神经功能障碍法医临床鉴定技术规范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forensicclinicalidentificationofperipheralnervedysfunction2024-03T5发布2024-07-01实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岩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目次前言I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鉴定要求25鉴定方法25.1 案情资料收集25.2 病历资料收集25.3 体格检查25.4 肌电图检查25.5鉴定时机3附录A(规范性)周围神经损伤特征4A.1臂丛神
2、经损伤4A.2肩胛上神经损伤5A.3腋神经损伤5A.4肌皮神经损伤6A.5槎神经损伤6A.6正中神经损伤7A.7尺神经损伤8A.8腰能丛神经损伤8A.9股神经损伤9A.10坐骨神经损伤9A.11腓总神经损伤10A.12胫神经损伤11附录B(规范性)神经肌电图检查及结果判断128.1 检测环境128.2 检测设备128.3 检测方法128.4 神经源性损害肌电图判定原则178.5 检测报告17附录C(规范性)周围神经支配主要肌肉的针极肌电图检查方法19C.1躯干肌19C.2上肢主要肌肉19C.3下肢主要肌肉24附录D(规范性)常见周围神经系统疾病的鉴别27D.1颈椎病(颈神经根病变)27D.2腰
3、椎病(舐神经根病变)27D.3时管综合征28D.4腕管综合征28D.5腓总神经卡压综合征29参考文献30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司法鉴定科学研窕院、中国政法大学、四川大学、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高东、范利华、夏文涛、邓振华、王旭、徐雷、田东、夏晴、沈寒坚。周围神经功能障碍法医临床鉴定技术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周围神经功能障碍法医临床鉴定的要求,描述了鉴定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各类人体
4、损伤案件中涉及周围神经功能障碍的法医临床鉴定,其他涉及周围神经功能障碍的法医临床鉴定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SF/T0096肢体运动功能评定SF/TOlll法医临床检验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1周围神经peripheralnerve中枢神经(脑或脊髓)以外的神经纤维组织。注1:根据连接中枢部位的不同分为脑神经、脊神经和自主神经。注2:本文件所指的周围神经主要指法医临床鉴定中涉及肢体功能
5、的重要脊神经及其分支,包括臂丛神经及其重要分支(例如肩胛上神经、腋神经、肌皮利经、郴I经、正中神经、尺神经等)和腰舐却I经及其重要分支(例如股神经、坐骨神经、腓总神经、胫神经等),上述神经所分出的具有重要运动功能的分支亦包括在内(例如桃神经深支、前骨间神经、正中神经返支、尺神经深支、腓深神经、脂戋神经等若在鉴定中遇到本文件未涉及的周围神经损伤财病,比照相应神经进行鉴定。3.2肌电图electromyography;EM(J记录肌肉静息、随意收缩及周围神经受刺激时各种电特性的神经电生理检查技术。注:狭义肌电图通常指运用常规同心圆针电极,记录肌肉静息和随意收缩的各种电特性。广义的肌电图除上述同心圆
6、针电极以外,还包括神经传导检测、重复神经电刺激、F波、H反射、瞬目反射、单纤维肌电图、运动单位计数、gM三等I3.3运动单位电位motorunitpotential;MUP运动神经元(脊髓前角细胞)单次发放冲动引起其轴突支配全部肌纤维同步收缩时的电位。3.4复合肌肉动作电位compoundmuscleactionpotential;CMAP支配一块肌肉的神经直接或间接受到刺激后从这块肌肉上记录到的几乎同步发生的肌纤维动作电位的总和。3.5感堂神经动作电位sensorynerveactionPoteIltia1;SNAP记录电极只在感觉神经或者混合神经感觉分支上检测到的动作电位,属于复合感觉神经
7、动作电位。3.6神经传导速度nerveconductionvelocity;NCV动作电位沿神经或肌肉纤维的扩布速度。注:实践中常检测运动神经传导速度(motornerveconductionVelOCity,MNCV)和感觉神经传导速度(SenSolynerveconductionvelocity,SNCV)o4鉴定要求4.1 应运用临床医学和法医临床学相关理论和技术,结合鉴定标准和实践,在全面检验基础上,综合分析、准确判定周围神经损伤的性质、部位和程度。4.2 对于因损伤引起周围神经功能隙碍的法医临床鉴定,应根据临床表现、手术直视下所见,结合肌电图检查、神经影像(如高频超声、磁共振周围神经
8、成像)等技术和方法,采用肌电图多种测试项目组合,多种分析指标互相印证。4.3 对于周围神经损伤与疾病(或既往损伤)并存时,应根据损伤或疾病(或既往损伤)对神经功能障碍后果原因力的大小,分析判断损伤在神经功能障碍后果中的作用。5鉴定方法5.1 案情资料收集通过当面询问、笔录、照片、视频等各类资料详细了解案情,重点关注致伤原因,包括具体致伤物、致伤方式。判断原发损伤部位与周围神经损伤部位的关系,对于位于组织深部的贯通创、盲管创等,判断创道与周围神经解剖走行关系。5.2 病历资料收集收集与周围神经损伤有关的病历、诊疗过程(必要时收集手术记录和手术中照片、视频等客观证据)、肌电图检查报告、神经影像检查
9、(如高频超声、磁共振周围神经成像)等资料。对于外部信息的肌电图报告,鉴定人还应判断肌电图检查时机、检查内容是否符合要求(5.4.1、5.4.2),应按照附录A的规定判断肌电图检查中各项指标是否与主要体征存在矛盾。5.3 体格检查对相应神经进行详细、全面的神经系统检查。应按照附录A规定的不同节段神经损伤的症状和体征,初步判断有无神经损伤及神经损伤部位、程度,并进行详细记录,检查过程中注意甄别周围神经损伤部位、性质、程度与临床表现,以及与其他实验室检查是否一致。按SF/T0096和SF/TOlll规定的方法进行体格检查。5.4 肌电图检查5.4.1 鉴定人需注意肌电图检查的检测时机是否恰当。一般而
10、言,需提供损伤后2周3周至3个月6个月及本次鉴定前不久(如3个月内)的肌电图检查结果。5.4.2 鉴定人需注意审核外部肌电图检查项目是否全面,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重新进行肌电图检查并补充相应内容。周围神经损伤后肌电图检查项目的选择依据如下:a)对于有周围神经损伤基础的,并有神经损伤症状和体征的,应进行肌电图检查;b)常规进行针极肌电图检查,运动和感觉神经传导检测;C)针极肌电图检查包括肌肉放松状态下和不同收缩状态下的电活动(如运动单位电位和募集电位),且包括重要的关键肌肉;d)必要时可增加F波、H反射、体感和运动诱发电位检测等。5.4.3鉴定人对肌电图检查结果是否科学、可信进行解读,并与其他证据
11、相互印证。对于肌电图检查结果的判断和解读,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5.5鉴定时机选择适宜时机进行周围神经损伤的司法鉴定,涉及周围神经损伤后遗功能障碍的鉴定应在医疗终结且达到临床症状稳定后进行。附录A例!范性)周围神经损伤地A.1臂丛神经损伤A.1.1臂丛神经组成及损伤的总体特征臂丛神经由颈5颈8及胸1前支组成,可分为5根、3干、2股、3束和5支上肢神经(腋、肌皮、槎、正中、尺神经),其中5支上肢神经中任何两支神经联合损伤(非切割伤)应考虑臂丛神经损伤。以锁骨为界,可将臂丛神经分为锁骨上部、锁骨下部,锁骨上部损伤主要为臂丛根、干部损伤,可累及胸大肌(胸内、外侧神经支配)和背阔肌(胸背神经支配),锁骨
12、下部损伤主要为臂丛束、支部损伤,不累及胸大肌和背阔肌。A.1.2皆丛神经不同节段损伤的主要体征A.1.2.1根性撕脱伤(节前损伤)臂丛神经根性撕脱伤的主要体征具有以下特点:a)神经根在脊髓部位的丝状结构断裂,主要表现为撕脱神经根所对应外周神经支的功能障碍;b)全臂丛神经撕脱伤,即颈5、颈6、颈7、颈8、胸1神经根同时损伤的主要体征,主要表现为上肢呈全肌瘫;c)非全臂丛神经撕脱伤,既可表现为单独某一神经根撕脱伤,亦可表现为某几个神经根撕脱伤;d)颈5神经根损伤,主要表现为腋神经和正中神经损伤功能障碍(各主要神经分支功能障碍具体见下文),另外,颈5神经根的分支肩胛背神经支配的肩胛提肌功能障碍;e)
13、颈6神经根损伤,主要表现为肌皮神经和税神经功能障碍;f)颈7神经根损伤,单纯颈7神经根损伤见于健侧颈7神经根移位修复术切断颈7神经根时,由于臂丛神经独特的解剖特点,颈7神经根常被用于修复其他神经的动力神经来源。颈7神经根被切断后主要表现为示指、中指指腹麻木,前臂伸肌群肌力减弱等,可在2周后逐渐恢复;g)颈8神经根损伤,主要表现为极神经和正中神经功能障碍,且可有Horner综合征表现(如瞳孔缩小、眼睑变窄、眼球内陷、半脸无汗等);h)胸1神经根损伤,主要表现为槎神经和尺神经功能隙碍,且可有Homer综合征表现;i)上臂丛神经根损伤,即颈5、颈6、颈7神经根同时损伤的主要体征;j)下臂丛神经根损伤
14、,即颈8、胸1神经根同时损伤的主要体征。A.1.2.2臂丛神经干损伤臂丛神经干损伤的主要体征具有以下特点:a)上干损伤(颈5、颈6),主要表现为腋神经、肩胛上神经功能障碍,致使肩关节不能外展、上举及外旋;肌皮神经功能障碍,致使肘关节不能屈曲:三角肌表面、上臂和前臂外侧的感觉异常;b)中干损伤(颈7),主要表现为示指、中指指腹麻木,伸肌群肌力减弱等,独立中干损伤极少见,主要见于健侧颈7神经根移位修复术切断颈7神经根或中干时,且可在2周后逐渐恢复;c)下干损伤(颈8、胸1),主要表现为正中神经功能障碍,致使手指不能屈曲,拇指不能对掌;尺神经功能障碍致使小指处于外展位,手指不能内收与外展,指间关节不
15、能伸直;税神经部分功能障碍致使伸指部分受限;感觉异常发生在上臂、前臂及手部尺侧面与第4、5指皮肤;下干分支支配的胸大肌胸肋部功能障碍。A.1.2.3臂丛神经束损伤臂丛神经束损伤的主要体征具有以下特点:a)后束损伤,主要表现为税神经和腋神经功能障碍,同时伴有后束支配的背阔肌功能障碍;b)外侧束损伤,主要表现为肌皮神经和正中神经功能障碍,同时伴有外侧束支配的胸大肌锁骨部功能障碍;c)内侧束损伤,主要表现为正中神经和尺神经功能障碍,同时伴有内侧束支配的胸大肌胸肋部功能障碍。A.1.3臂丛神经损伤的电生理特征臂丛神经损伤的电生理检查具有以下特点。a) EMG:根性撕脱伤(节前损伤)与节后损伤的EMG特征相同,相应神经根及其分支支配肌肉表现为异常针极肌电图特征,完全损伤时无MUP。b) NCV:根性撕脱伤(节前损伤)的体感诱发电位有异常,完全损伤时体感诱发电位消失,但可以引出感觉神经动作电位。节后损伤既有体感诱发电位异常,亦有感觉神经传导异常,完全损伤时体感诱发电位和感觉神经动作电位均消失。干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