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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83.160.20CCSG41G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36522023代替GB/T136522004航空轮胎表面质量Surfacequalityofaircrafttires2023-12-28发布2024-07-01实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GB/T136522004航空轮胎表面质量,与GB/T136522004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更改了胎冠胶边合格品要求(见表1第1项,2004年版表1的第1项);b)更改了模口错位合格
2、品要求(见表1第2项,2004年版表1的第2项);c)增加了花纹缺胶可修补要求(见表1第3项,2004年版表1的第3项);d)更改了胎侧重皮或裂口合格品要求(见表1第4项,2004年版表1的第4项);e)更改了胎圈着合面合格品要求(见表1第8项,2004年版表1的第8项);D更改了胎趾圆角合格品要求(见表1第10项,2004年版表1的第10项);g)删除了内衬层凹陷或裂口(见2004年版表1的第14项);h)更改了全补强结构轮胎胎面合格品要求(见表1第17项,2004年版表1的第18项);i)更改了产品标志合格品要求(见表1第19项,2004年版表1的第20项);j)删除了帘线断裂缺陷(见20
3、04年版表1的第23项);k)删除了钢丝圈断裂缺陷(见2004年版表1的第25项)。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文件由全国轮胎轮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9)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化工集团曙光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桂林蓝宇航空轮胎发展有限公司、三橡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大学。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高静、李玉婷、陆恒玉、傅云翠、黄志义、张居印、祁跃猛、马超、张兰义、刘大猛。本文件于1992年首次发布,2004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航空轮胎表面质,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航空轮胎的表面质量要求。本文
4、件适用于各类航空轮胎(以下简称轮胎)的生产与检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6326轮胎术语3术语和定义GB/T6326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技术要求4. 1轮胎表面质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表面质序号表面质量问题合格品标准可修补标准1胎冠胶边轮胎名义断面宽ran胶边基部厚度mm2002001.02.02模口错位轮胎名义外直径OD错位值IinW6006000.51.03花纹缺胶或呈圆形轮胎名义断面宽11n
5、缺胶深度11n不合格品允许进行修补或修理。修理或修补后,不应影响轮胎的整体外观,胎面不应有明显的凹凸不平,均应打磨成光滑表面W2002001.01.5花纹缺胶或呈圆形累计长度不超过轮胎外周长的1/5表1表面质(续)序号表面质量问题合格品标准可修补标准4胎侧重皮或裂口轮胎名义断面宽mn重皮或裂口深度mm不合格品允许进行修补或修理。修理或修补后,不应影响轮胎的整体外观,均应打磨成光滑表面2002000.51.5胎侧重皮或裂口累计长度不超过轮胎外周长的1/305胎侧缺胶胎侧缺胶深度不超过1.0三1,累计长度不超过轮胎外周长的1/306胎冠、胎侧表面杂质印痕、损伤或不平1)胎冠处杂质印痕或不平的深度不
6、超过胎面胶厚度的25%,总面积不超过3011un2;2)胎侧处杂质印痕、损伤或不平的深度不超过Imm,总面积不超过50mm27胎侧表面气泡气泡直径不大于6.0mm,深度不超过1.0r三,每侧气泡不多于3个,可用锥子刺破气泡直径不大于25nun,深度不超过胎侧股厚度的50%,允许进行局部修补,但每条胎不应多于3处8胎圈着合面凹凸不平1)有内胎轮胎胎圈凹下深度(含气泡、缺胶)或凸出高度不超过2.0mm,胎圈无变形;2)无内胎轮胎胎圈凹下深度(含气泡、缺胶)或凸出高度不超过1.Omm;凹凸不平的宽度不应超过胎圈着合面宽度(胎踵至胎趾的距离)的1/4,长度不限;每条胎不超过3处,胎圈无变形:3)无内胎
7、轮胎胎趾气泡面积不大于20mma,每条胎不应多于3处,胎圈无变形9胎圈出边允许出纯胶边,但应修整好。在修剪胎圈胶边时:1)对无内胎轮胎,胎圈包布允许修剪,但不准许露胎体帘线;2)对有内胎轮胎,允许修剪至露正包帘布层帘线10胎趾圆角允许有,但无出沟或发软,累计长度不超过胎圈周长的1/4,且胎圈着合面宽度符合要求11第一层帘线裂缝裂缝宽度不超过3根,胎里应平整。无内胎轮胎第一层帘线不准许有裂缝、劈缝表1表面质(续)序号表面质量问题合格品标准可修补标准12第一层帘线弯曲弯曲帘线的累计根数不超过10根线13有内胎轮胎胎里杂物痕迹、凹陷或裂口痕迹深度不超过1.5三,总面积不超过50mm2,且帘线无损伤:
8、不准许有裂口不合格品允许进行修补或修理。表面平整,不准许损伤布线14无内胎轮胎气密层过薄、裂口、凹陷、重皮或气泡最薄处厚度不低于规定厚度的2/3,裂口、凹陷、重皮或鼓泡的深度不超过规定厚度的1/3,上述缺陷每条胎不多于3处不合格品在保证气密性前提下允许进行修补或修理。胎圈包布边缘气泡,允许刺破,用自硫胶浆粘牢,每条胎不应多于3处15全补强结构轮胎胎侧露线、帘线排列不齐或弯曲胎侧露线宽度不超过50mm,帘线排列不齐或弯曲不准许有16全补强结构轮胎胎面或胎侧胶缺胶缺胶长度不超过轮胎外周长的25%不合格品允许进行修补或修理17全补强结构轮胎胎面弧形胶条裂口、鼓泡1)裂口深度不超过1.0mm,累计长度
9、不超过轮胎外周长的10%;2)鼓泡总面积不超过30三2,允许修理裂口深度的不合格品,允许进行修补或修理.,修理后不得露线18胎冠表面气泡气泡深度不超过胎面厚度的25%,不多于2处不合格品允许进行修补或修理19产品标志不清、遗漏或错位需另做永久性标志(除检查印章外)20胎面胶接头裂口不准许有21全补强轮胎胎面胶边缘裂口22无内胎轮胎气密层接头裂开23花纹沟露帘线无补强胎面轮胎不准许有花纹沟露线。补强胎面轮胎允许有花纹沟线痕,但不准许有裸露的帘线24半补强结构轮胎胎肩露帘线不准许有4.2 每条合格的轮胎,各类表面质量问题累计不应超过3项。4.3 凡本文件中未规定的轮胎表面质量问题,由制造厂的产品质
10、量检验部门按本文件规定的类似表面质量问题加以判定。4.4 轮胎表面质量问题推荐的修补方法见附录附录A(资料性)航空轮胎表面质量问题推荐的修补方法A.1修补用材料A.1.1修补用的胶料,其组成与被修补部位的胶料组成相同。A.1.2粘合用的胶浆需经过检验,使修补后的最小粘合强度达到8.9kgcm(87.3Ncm)0A.2修补用材料的粘合强度试验A.2.1试样的制备取被修补部位2块长度大于150mm、宽度大于25mm的胶料。其中一块的厚度为2.0mm,另一块的厚度为1.6mm:将厚度为2.Omm的试样进行硫化,使其达到正硫化点。将硫化后的试样完全冷却后,将其一面用铁刷子或砂轮打磨成粗糙表面,使其厚度
11、不小于1.6mmo打磨后的试样表面用汽油擦洗干净。厚度为1.6mm的试样无需硫化,只需将其中一面用汽油擦洗干净即可。分别将上述2块试样已被汽油擦洗的一面在距一端75mm处起至另一端部为止的那部分均匀地涂上已准备好的胶浆,并将2块试样粘合在一起。对未涂浆的部分衬上耐热的隔离薄膜材料,然后将其放入平板硫化机硫化到正硫化点。将硫化后的粘合试样切成长150mm、宽25mm的试样在拉力试验机上做粘合强度试验。为避免试验时试样的过度伸长,在试样的非粘合面粘贴一层细布。上述试样同时制作2个以上,以进行对比试验。A.2.2试验方法试样的粘合强度试验按GB/T532规定的方法进行。A.3修补设备及工具A.3.1手提式软轴电砂轮。A.3.2能控制温度和时间的局部硫化设备。A.3.3刷子。A.4操作注意事项A.4.1检验胶浆的粘合强度。A.4.2用电砂轮细心打磨表面质量问题部位,不损伤胎体帘线。A.4.3修补部位平整,无气泡。A.4.4按规定硫化条件对修补区域进行局部硫化。硫化时间不超过原胎体有效硫化时间的50%。A.5在修补部位盖上“修补”印章。弁考文献1GB/T532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与织物粘合强度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