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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病理设备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JSTMZB-2019H6002采购人:南京市口腔医院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泰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2019年6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分标准第四章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等第五章合同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江苏泰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南京市口腔医院委托,就病理设备等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名称及编号:病理设备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STMZB-2019H6002)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序号设备名称简要技术参数数量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1病理设备一套组织包埋机详见采购文件1台
2、68万元石蜡切片机1台组织脱水机1台2显微镜一批倒置显微镜4台50万元荧光倒置显微镜(带照相系统)1台3灭菌锅3台21万元4荧光定量PCR仪(96孔)1台35万元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提供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投标本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包印件);2、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3、投标货物若为进口设备,投标人须提供代理商证书(复印件)/制造商专项产品代理授权
4、书(原件);4、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时间: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6月17日(工作日9:00-11:30;13:30-17:00)地点:南京市秦淮区晨光1865科技创意产业园E8栋202室标书售价(元):8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单位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上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7月2日14:00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盖章的投
5、标文件一律拒收。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南京市秦淮区晨光1865科技创意产业园E8栋Ill室六、投标保证金:交付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纳至以下账户:账户名称:江苏泰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京雨花支行银行账号:七、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
6、理登记注册手续。注册成功后,供应商需每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见附件二),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友情提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八、联系方式采购人:南京市口腔医院联系人:陈主任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泰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晨光1865科技创
7、意产业园E8栋202室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传真:邮编:21000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一)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二)定义1. “供应商”、“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 “产品”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3. “用户或使用单位”、“采购人”是指使用货物、服务的单位。(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中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
8、书。(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 .本项目不可以分包。(A)特别说明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 .投标邀请2 .投标人须知3 .评分标准4 .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等5 .合同基本条款(参考)6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1 .投标人对
9、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且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4 .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三、投标(一)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
10、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同未响应。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4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5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6 .投标文件应逐页编码,不得跳页(包括但不限于证明材料、声明及产品介绍、彩页等)。7 .供
11、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二)投标文件组成1 .供应商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条款偏离表、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对带星号(“”)的技术条款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2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三)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
12、有缺失或无效。1. 投标函;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4. 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5. 商务条款偏离表;6.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等。(四)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1 .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投标报价表中的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2 .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3 .提供的服务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并在技术条款偏离表中逐条予以说明。4 .投标文件应按照
13、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资料、文件和有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4.1 货物品牌、型号、主要技术(服务)指标和性能、制造商、生产企业名称等详细说明;4.2技术条款偏离表;4.3货物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标准、货物技术资料;4.4项目集成(实施)方案;4.5服务承诺;1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五)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L价格部分是对投标货物和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每一项货物仅接受一个价格。2 .报价应包含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
14、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3 .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4 .供应商应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分项报价表等标明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供应商系小型、微型企业,并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须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分项报价表中注明,供应商应当如实申报,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取消其小微企业优惠政策。5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除在每份投标文件中附有一份外,还需单独密封一份并标明“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字样(如未单独封装或未加盖单位
15、公章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六)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七)投标保证金1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公告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2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总价的2%,投标保证金必须于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账户。3 .对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4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退还。供应商应主动与投标文件接收人联系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