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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南岸区峡口镇大石村人行中大路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渝同辉咨字(2021)040号重庆市南岸区峡口镇人民政府:为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市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渝财绩(2019)19号)、关于推进区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财绩(2020)1号),重庆市南岸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南岸财文(2021)88号)要求,重庆市南岸区峡口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峡口镇政府”)委托我所对重庆市南岸区峡口镇大石村人行中大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人行中大路项目
2、”或“项目”)进行绩效评价。项目实施单位对所提供的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收集充分、适当的证据以对重庆市南岸区峡口镇大石村人行中大路建设项目的绩效情况发表意见。在评价过程中,我们结合工作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复核项目资料、现场检查、询问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现将评价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一)项目基本情况2019年6月12日,南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峡口镇大石村人行中大路建设项目立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南岸发改(2019)275号),同意重庆市南岸区峡口镇大石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大石村村委会)作为项目业主实施重庆市南岸区峡口镇大石村人行中大路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3、:-48-01-076796)o建设地点:峡口镇大石村;建设内容及规模:吴家湾至新瓦房人行步道,宽度0.8-L2米,总长约950米(其中新瓦房段130米为透水砖步道,其余部分为820米素混凝土步道),新建排水管道130米;张家瓦厂至长春沟人行步道,宽0.8-1.2米,总长约2690米,为素混凝土步道;长春沟起点位置文化广场,素混凝土硬化500平方米。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03万元,其中建安费用95.9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局2017年下达“一事一议”奖补资金。招标核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该项目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可不招标。2019年7月,重庆市南岸区峡
4、口镇大石村村民委员会委托重庆科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招标。以竞争性比选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为四川稷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并于2019年7月30日签订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的工期为2019年7月30日开工,于2019年11月30日竣工,历时1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为2019年7月30日,竣工日期为2019年11月5日,实际工期98日历天。于2019年11月11日完成竣工验收。(二)项目资金情况根据重庆市南岸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南财政(2017)454号)及2019年5月17日重庆市南岸区峡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建议调整峡口镇中大路建设计划的函,实际收到财政补助
5、资金103.00万元。截至2021年5月14日,项目支付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元支出类别决算审定金额已付金额未付款备注建安费用875,733.93875,733.930.00施工费879,297.93879,297.930.00四川稷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施工方承担的结算审核费(审减效益费)-3,564.00-3,564.000.00四川稷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待摊费用38,465.5631,465.567,000.00设计费22,000.0022,000.000.00广东建筑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预算审核费3,000.003,000.000.00重庆诚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费6,46
6、5.566,465.560.00重庆科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费7,000.000.007,000.00重庆建新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合计914,199.49907,199.497,000.00二、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情况(一)绩效评价目的积极推进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范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行为,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绩效评价主要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3、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市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渝财绩(2019)19号);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推
7、进区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财绩(2020)1号);5、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会协(2015)2号);6、重庆市南岸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南财政(2017)454号);7、南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峡口镇大石村人行中大路建设项目立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南岸发改(2019)275号);8、重庆市南岸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南岸财文(2021)88号);9、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三)绩效评价人员组成本次绩效评价由重庆市南岸区峡口镇人民政府委托我们具体组织实施,针对本次委托,
8、按照相关要求,我们成立了重庆市南岸区峡口镇大石村人行中大路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小组,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如下:序号姓名执业资格本次评价小组职务主要工作内容1石霞注册会计师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全过程实施组织、指挥、协调2赵芙蓉会计师项目组成员负责现场收集、整理项目有关资料3吴红助理项目组成员负责现场收集、发放并统计调查问卷(四)绩效评价程序1、调查了解被评价项目的基本情况;2、制定并发出绩效评价项目资料清单;3、收集、整理、分析评价项目资料,确定评价重要领域;4、根据被评价责任主体提供的资料和确定的评价重要领域,进行现场审核;5、建立财政项目支出指标评价体系;6、综合评价:对收集到的数据和依据进行甄别、
9、汇总和分析,按绩效评价相关规定及要求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项目绩效进行综合评价,对各项指标进行具体计算、分析并给出各指标的评价结果及项目的绩效评价结论,并提出建议;7、绩效评价报告的编制和提交。(五)数据的收集方法通过审阅、观察、访谈和问卷调查等方法获取项目的相关证据资料。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绩效评价方法(一)指标体系根据本项目相关要求,经绩效评价项目工作组充分的调研和讨论,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确定为一级指标4个,分别为投入、管理、产出、效果;二级指标6个,分别为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三级指标19个;四级指标43个。(三、四级指标详见本报告附件)。经调
10、研讨论及征询相关部门意见,按重庆市南岸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南岸财文(2021)88号)的要求,设定一级指标权重为:投入5%、管理15队产出40%、效果40%o(二)绩效评价方法绩效评价小组于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0日对本次绩效评价涉及的重庆市南岸区峡口镇大石村人行中大路建设项目进行实地调查,通过座谈、查证、比较分析、调查问卷等方法实际了解被评价单位的具体情况,就实地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待核查的情况与实施单位进行了交流,并收到项目相关的补充资料。四、绩效分析及结论(一)投入1、项目立项重庆市南岸区峡口镇大石村人行中大路建设项目已按规定取得重庆市南岸区
11、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立项批复,项目前期立项依据充分合理、绩效目标设定合理、明确。项目立项指标分值3.00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3.00分。2、资金落实根据重庆市南岸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南财政(2017)454号)及2019年5月17日重庆市南岸区峡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建议调整峡口镇中大路建设计划的函,重庆市南岸区峡口镇大石村人行中大路建设项目实际收到财政补助资金103.00万元,财政资金及时全额到位。资金落实指标分值2.00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2.00分。投入指标总分值5.00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5.00分。(二)管理1、业务管理本项目由峡口镇政
12、府组织,大石村村委会负责实施建立工作小组,根据南岸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贴项目管理操作手册中相关制度对业务进行管理,以竞争性比选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项目建设由重庆建新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监理。项目建设完成后由镇一级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由重庆同诚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结算审计报告,由重庆华西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决算审核报告。档案资料归档完整,制度设定合法、合规、完整。但是也存在不足之处:(1)中标人未按比选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2)施工图与竣工图路线不一致,无设计变更资料;(3)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选定,无会议纪要、公示资料等;(4)施工单位以竞争性比选方式选取,
13、但是无采取该方式选择邀请参与竞标的施工单位的会议纪要及公示资料等;(5)项目的验收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决算情况等无公示资料;(6)项目未建立跟踪管理机制,业主方未对项目跟踪事项进行书面记录,未建立项目后期管护制度。业务管理指标分值9.00分,因上述不足扣3.50分,指标得分5.50分。2、财务管理(1)管理制度健全性峡口镇政府及大石村村委会根据南岸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贴项目管理操作手册对专项资金严格按程序进行管理,资金做到专款专用,辅助账核算Q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分值LoO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LOO分。(2)资金使用合规性本次绩效评价对相应的财务凭证及其附件进行了专项检查,本项目资
14、金审批手续到位,资金支付程序规范,支付方式符合规定,按照规定及时分配补助资金,无超范围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但在财务核算方面存在不足之处:未按决算审定金额转固,南岸区财政局出具的该项目决算审查批复中审定金额为917,763.49元,账面转固金额为927,521.85元,与决算审定金额不一致。监理费未入账,未支付。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分值4.00分,因上述不足扣LOO分,指标得分3.00分。(3)财务监控有效性财务监控有效性指标分值LoO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LOO分。综合上述,管理指标总分值15.00分,扣4.50分,指标得分10.50分。(三)产出1、实际完成率项目根据南
15、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峡口镇大石村人行中大路建设项目立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南岸发改(2019)275号)文件的批复内容建设并完成了吴家湾至新瓦房人行步道,宽度0.8-L2米,总长约950米(其中新瓦房段130米为透水砖步道,其余部分为820米素混凝土步道),新建排水管道130米;张家瓦厂至长春沟人行步道,宽0.8-1.2米,总长约2690米,为素混凝土步道;长春沟起点位置文化广场,素混凝土硬化500平方米,实际完成率100%O实际完成率指标分值10.00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10.00分。2、完成及时率项目实施方案计划于2019年6月-2019年12月完成建设,实际于2019年6月-2019年11月完成建设。合同约定的工期为2019年7月30日开工,于2019年11月30日竣工,历时1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为2019年7月300,竣工日期为2019年月5日,实际工期98日历天,完成及时率均为100吼完成及时率指标分值10.00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10.00分。3、质量达标率根据工程质量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