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正草案代拟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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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贡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正草案代拟稿)一、将第八条修改为:“鼓励物业服务人加入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应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行业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规范行业服务行为,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二、将第十三条修改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管理规约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享有业主权利,履行业主义务。尚未依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业主权利、承担业主义务:(一)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二)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三)因合法建造等

2、事实行为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四)基于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商品房买卖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已经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尚未出售或者尚未向买受人交付的专有部分,建设单位为业主。”三、将第十四条修改为:“业主大会由物业服务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同一物业服务区域设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全体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业主人数超过三百人的住宅小区,可以以幢、单元为单位推选业主代表,组成业主代表大会,履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业主代表的产生程序、职责范围、工作规范等事项应当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明确。鼓

3、励业主大会使用短信、微信、电子邮件或全省统一建立的电子表决系统等合法便捷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通过的决定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四、将第十九条修改为:“鼓励符合业主条件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参与业主委员会、监事委员会成员选举。”五、将第三十六条修改为:“对正在实施的装饰装修违法行为,由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管执法、消防救援等相关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必要时可以与供水、供电、供气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建立行政执法协助机制,制定制止违法建设的具体措施。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认定附有违法建设的房屋,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限制办理变更、转移、抵押

4、登记。违法建设情形消除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不动产登记机构解除限制。物业服务人应当加强当装饰装修活动的日常巡查和监督并建立档案,物业服务人发现装饰装修违反相关规定擅自修建建(构)筑物、破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的,应当及时劝阻,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和协助处理。“六、将第三十八条修改为:“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和完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管理办法。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报告设立业主大会前,物业共有部分需要维修、更新和改造的,建设单位应当承担物业维修、更新和改造责任,不得动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发生严重影响物业使用的紧急

5、情况,需要立即对物业共有部分进行紧急维修、更新、改造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启动紧急程序,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未产生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不履行职责的,居(村)民委员会应当根据业主的要求代为提出申请。相关主体未及时提出申请,且已出现严重影响业主生活或者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情形的,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代为维修。代为维修费应当依法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列支并公示。”七、将第三十九条修改为:“对配套设施设备不全的既有住宅小区,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既有住宅小区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通过业主自筹

6、、引入社会资本等多种方式新建、改建小区物业服务用房、既有住宅电梯、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区域、停车充电与换电、通信等配套设施。改造方案须经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交警、消防救援等相关部门予以确认。鼓励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人根据业主需求和小区实际情况,通过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对小区电动车充电设施设备进行统建统管。鼓励指导既有小区业主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人。支持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引进服务优质、规模较大的物业服务人整体承接辖区内老旧院落、保障性住房小区、拆迁安置小区等物业服务。改造后的住宅小区仍不具备引入专业物业服务条件的,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自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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