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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耕地租赁协议(10篇)耕地租赁协议(精选10篇)耕地租赁协议篇1甲方:乙方: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按照生态优先、优化种植结构,发展避灾高产、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现代生态农业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耕地的使用管理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确定并纳入国家的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以市场为导向,实行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充分提高耕地产出效益,鼓励以水为中心的基本农田改造,提高耕地单产效
2、益。第二条租赁面积、位置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位于成都市区,总面积约亩,四至界限分别为O第三条租赁期限租赁时间共年,从_年_月_一日起至一年月一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第四条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按照先缴费后使用,年交,一年一议价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头年每年元亩,于每年一月日前将下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年至年租赁费为元年、亩。年重新议价时,不涉及经营权变更。租赁期间乙方全部投入建设大棚温室种植地的,甲方不增收租赁费,如国家、地方投入配套建设的按实际情况适当增收租赁费,具体费用增收事宜由补充合同约定。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赁权、监
3、督权。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但龙泉驿区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7、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了基本农田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2、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3、租赁期内不得对耕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
4、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5、执行龙泉驿区耕地管理政策,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沙化退化,不得越界经营,滥垦草原。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到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规范的企业法人执照及相关手续。经营时要按照区示范农场标准进行建设。第六条违约责任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四川省及成都市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
5、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3、乙方违约私自对耕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4、乙方有违反国家、自治区及管理区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交由农业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乙方如果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办理相关的企业规范注册手续,在取消租赁资格的同时,按所缴纳保证金的0%收取违约手续费。6、乙方如果在二年内不能达到区现行生态农业示范标准的,年租赁费按正常标准上浮30%收取。第七条解决争议的办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
6、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其它事项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签订时间:年月日耕地租赁协议篇2农用集体耕地租赁协议书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平等协商,现将土地租赁事宜签订合同事项:一、租赁范围和用途甲方经村委同意并报相关部门批准,将其承包的位于乡村面积一亩(租地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农用集体耕地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租赁土地的用途为.二、年限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三、土地租金事项租用土地价格为每亩元/年,每年总计元,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每年的月日交纳给甲方,租赁期间不再产生其他费用
7、。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2、租赁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处理好周边关系,积极提供各项基础服务。3、甲方应保证在承租期内提供完整合法的耕地使用权。4、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另行租赁该地块且不得因人员变更影响合同执行。五、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2、在租赁期内,乙方从事合同约定项目的生产经营。3、乙方有权使用租赁土地周边的水、电及道路等基础公用设施。4、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对所租赁土地进行联营,转租等行为。5、乙方可在该地块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6、承租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六、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
8、提前终止合同。1、双方协商解除的;2、如甲方基础设施如水、电、道路无法使用,或其它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的;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但国家对该地内的植物、设施补偿由乙方享受);七、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外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八、其他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代表:
9、乙方代表:盖章: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耕地租赁协议篇3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平等协商,现将土地租赁事宜签订合同事项:一、租赁范围和用途甲方经村委同意并报相关部门批准,将其承包的位于乡村面积一亩农用集体耕地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租赁土地的用途为.二、年限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三、土地租金事项租用土地价格为每亩元年,每年总计元,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每年的月日交纳给甲方,租赁期间不再产生其他费用。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2、租赁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处理好周边关系,积极提供各项基础
10、服务。3、甲方应保证在承租期内提供完整合法的耕地使用权。4、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另行租赁该地块且不得因人员变更影响合同执行。五、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2、在租赁期内,乙方从事合同约定项目的生产经营。3、乙方有权使用租赁土地周边的水、电及道路等基础公用设施。4、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对所租赁土地进行联营,转租等行为。5、乙方可在该地块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6、承租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六、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提前终止合同。1、双方协商解除的;2、如甲方基础设施如水、电、道路无法使用,或其它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的;3、如因国家政
11、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七、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外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八、其他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年月日耕地租赁协议篇4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一、土地
12、的面积、位置甲方自愿将位于,面积亩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西至,北至,南至O(具体以合同附图为准)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1 .土地用途为O2 .承租形式:家庭承租经营。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及承租金交付: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每年租金为元/亩,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年的承租金,共计人民币元。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2 .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3 .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
13、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4 .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5 .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五、合同的转租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人,无需征得甲方同意。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2 .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本土地租赁合同自行解除。甲方应按照实际未履行的承租期
14、限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承租金。同时甲方还应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4、本合同期满,如继续出租,乙方有有权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签订未来承租合同。七、违约责任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照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2、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
15、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份。出租方:(签字)承租方:(签字)年月日耕地租赁协议篇5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耕地租赁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一、甲方依法将位于浏阳市、淳口镇、南冲村、花园组指背冲部分土地(山林、土地、耕地)租赁给乙方。二、租赁时间:从公元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贰拾年。三、租用土地用途:兴办引线厂四、租金:1、山林按每亩元/年2、土地按每亩元/年3、耕地按每亩元/年五、双方承诺:经甲方村民共同商议,考虑引线厂的原材料怕影响水质变化,甲方委派四位代表到生产有6年以上的其他引线厂家附近进行实地调查,甲方代表经调查引线厂对水质没有影响。为安全起见,乙方需承担甲方提出的以下要求:1、乙方承诺:(1)、投产前取样水井和水井到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