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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工作服务优秀案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帮扶一、案例背景:2020年6月社工在下乡摸排时,经村里人介绍发现服务对象,在村干部的带领下与郑某一家正式接触。经了解,服务对象应属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但未登记在册,作为重点目标对象,社工与村干部沟通,代理监护人的同意下正式介入。二、案例基本情况:O1.服务对象基本信息:张三(化名),4周岁,甲地村人,无户口。目前由爷爷(有轻度精神障碍)抚养,母亲诊于乙地精神专科医院(儿时发烧出现精神问题,结案不久过世)。经初步观察与评估,张三智力低下,性格内向、无法与他人正常交流。其亲属和邻居向社工反映,张三自小由爷爷照顾,跟外界无较多沟通与互动。02.服务对象家庭情
2、况:张三母亲是一名养女,父亲不详(据知情人介绍,其母亲21岁时因受骗发生关系,生下张三)。张三爷爷(张三母亲养父,张三自小就以“爷爷”称呼)除轻度精神障碍外,存在轻度“自闭”倾向,有自理能力,无劳动能力。因此,其爷爷无事实监护能力,由伯公代理监护。55轻度精神疾病图一接案与介入期服务对象家庭结构图图二结案后服务对象家庭结构图备注:家庭结构图示口男性。女性回案主关系密切I关系不和或由甑表示虚程力的人日言生活声一起04.服务对象社会支持:其伯公经济较为拮据,并无力抚养张三,且随着年纪的增长对张三的监护有心无力,村委也没有办法解决张三的抚养和监护问题。家里经济来源主要靠低保补助,以及亲戚平日里的生活
3、接济,维持温饱问题。三、分析预估:01.问题分析:1 .基本保障不足。服务对象面临多重保障不足问题,一是基本生存保障主要依靠低保救助和亲戚接济维持温饱,服务对象无法获得充足的物质和经济的支持,限制了服务对象的发展与成长;二是缺乏户籍身份无法获得相应的社会保障,将来也可能面临无法入学的问题。2 .监护能力不足。服务对象父亲不详,母亲患有精神疾病,导致服务对象缺乏正常父母关爱和照顾,照顾人爷爷同样患有精神疾病,无法有效地履行监护责任。虽然服务对象的伯公代为监护,但其能力和资源有限,隔代教养可能影响服务对象的正常成长。3 .个体发展迟缓。服务对象智力低下,性格内向和表达能力有限,脊柱出现歪曲,可能与
4、成长环境与交流环境较为封闭有关,但还需专业的医疗进一步鉴定。4 .社会支持网络薄弱。除伯公有限的支持外,该家庭缺乏其他有效的支持系统,导致服务对象及其照顾者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支持,同时村委能力有限,对服务对象的多重困境难以提供支持。02.需求预估:1.多重保障需求:服务对象需要经济援助和社会资源的支持,以改善他的生活条件和满足基本需求;同时,需要获得合法的公民身份,获得儿童的基本权益保障以及社会救助。5 .监护需求:需要寻找合适的监护人或机构,确保服务对象得到充分的监护和照顾。6 .康复训练需求:服务对象需要专业的康复训练,包括认知、语言和社交技能的培养,以促进他的发展和融入社会。7 .社会支
5、持的需求:要解决服务对象的多重难题需要多方的支持与介入,包括家庭、村委和机构、民政等相关方合作,提供持续的支持和帮助。四、服务计划:8 1.服务目标:1.总目标:帮助服务对象解决基本生存、身份认定、社会保障等难题,并协助其完善社会支持网络系统,建立起安全、有爱的成长环境。9 .分目标:(1)帮助服务对象及其家庭解决家庭基本生活需要;(2)协助服务对象获得合法身份的认定,并申请到相关保障政策;(3)服务对象的社会适应和交往能力得到增强,能够融入新环境和适应新生活。(4)确定服务对象的实际抚养人或单位,获得有效监护与照料。02.理论依据:马斯洛需求理论认为,个体的需求从低到高分别为生理、安全、社交
6、、尊重和自我实现等五个需求构成层次结构。对于服务对象而言,只有满足了服务对象温饱等低层次需要,保证其有一个温饱、安全和有爱的成长环境,才能帮助其促进和满足他的自我实现。社会支持理论强调通过干预个人的社会网络来改变其在个人生活中的作用。从服务对象的支持系统主要为家庭支持,但非常薄弱,基本生存都无法保障,且因无户口,无法获得正式的社会支持。因此,要帮助服务对象应对生活困境与挑战,需帮助其扩大社会支持网络,通过协调和链接社会资源满足或解决服务对象的多重问题和需求,完善社会支持网络。03.服务策略与程序:1 .关怀探视,多方核实及评估家庭监护能力;2 .协同多方社会力量,合力构筑支持网络:物资援助;解
7、决户口登记;申请事实孤儿保障;医疗鉴定;联结陪伴与训练。3 .寻找监护支持,保障成长:与相关部门(如民政、社会福利机构)和亲戚协调合作,寻找合适的监护人或机构,确保服务对象得到良好的监护和照顾。五、服务过程:O1.第一阶段:关怀探视,多方核实及评估家庭监护能力。在接案预估的基础上,社工进一步对服务对象的监护状况及潜在照护人进行深入调查。经调查发现,服务对象虽有爷爷抚养和伯公代理监护,但爷爷的照顾能力有限,服务对象未得到良好的成长支持,而伯公年事已高,且膝下儿孙较多,家庭经济一般,没有能力继续抚养与监护;社工围绕服务对象生存保障、抚养、教育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判断服务对象家庭并不具备抚养服务对象
8、的能力。对此情况,社工积极响应“发现报告机制”,通报于县民政局寻求支持。02.第二阶段:协同多方社会力量,合力构筑支持网络。针对服务对象的多重难题,社工充分发挥资源整合作用,以保障“生理、安全、归属与爱”需要为前提,以社会支持为依托,多手段多措施完善服务对象的社会支持网络:1.基本生存保障。社工积极整合儿童关爱协会、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慈善资源满足生活需要,定期为服务对象提供米油、衣物、奶制品等物资救助,确保服务对象与爷爷的基本生存得到满足。4 .多方联动,落实保障。社工初步与服务对象伯公沟通时,发现其伯公未意识到服务对象需要“落户”的重要性,针对张三的特殊情况要如何进行落户,也并不了解。
9、因此,社工积极与伯公普及“落户”知识,以及服务对象可申请的相关保障,最终获得其伯公的同意与支持。2020年7月,为促进服务对象户口和保障政策申请得到有效地解决,社工与村干部、当地派出所、民政局密切协调,带领伯公与服务对象于当地派出所成功为服务对象“落户”。落户成功后,为帮助服务对象得到有效保障,协助服务对象及亲属前往县民政局申请事实孤儿保障政策,并了解入住莆田SOS“儿童村”的申请条件,为进一步的跟进工作做好准备。5 .医疗支持,鉴定智力。为确认服务对象“心智”状况。2020年8月26日,社工带领服务对象及其亲属,前往丙地市附属医院为服务对象进行智力检查,经医生诊断:服务对象仅智力低下,表达能
10、力差,可能与爷爷长期生活有关,未发现精神障碍方面的问题,通过科学教育指导是可以改善的。该鉴定结果为帮助服务对象争取“入村”提供了良好的条件。6 .联结陪伴与训练。甲地社工通过多元化形式开展联结陪伴和训练,如采用游戏、角色扮演、情境模拟等方法开展社交训练以及认知训练,并创设多种的沟通环境,引导和鼓励服务对象与他人沟通交流,打破服务对象的交往困境与表达困境。确保服务对象在“入村”前能够进行简单的交流与回应,在新的生活环境中表达自己的需要,从而适应新的生活。03.第三阶段:机构监护支持,保障成长。1.协商监护变更。为帮助服务对象能够有稳定的养育环境,获得良好的教育资源,在评估服务对象周边无合适的监护
11、人后,社工与伯公积极沟通,征求将服务对象送至“儿童村”代养。面对其伯公的疑虑和担忧,社工向其详细解释了“儿童村”的特点和服务方式,以及将对服务对象的发展和成长带来的积极影响。同时,与民政局积极沟通,并在县民政局苏股长的带领下前往“儿童村”参观,消除了顾虑,伯公同意送至“儿童村”代养。7 .协调“入村”难题。然而,服务对象进行“入村”体检,办理申请手续的过程中,社工收到“儿童村”的反馈“由于服务对象母亲患有精神疾病,不是特别符合条件J考虑到服务对象的特殊情况,社工再次向县民政汇报寻求解决办法,在县民政的积极协调下,双方基于“特事特办”原则,为服务对象建立“绿色通道同时,社工根据“儿童村”要求,带
12、领服务对象至指定体检中心进行二次检查评估,结果显示服务对象符合入村条件,社工再次协助办理入村手续。8 .入驻“新家”。在多方协调下,2021年1月服务对象顺利收到入村通知,并于1月22日成功入驻“儿童村”,在“儿童村”过上了第一个幸福年,有了安全、稳定和适宜的成长环境,极大地保障了服务对象的合法权六、总结评估01.结案总结社工在确认服务对象进入“儿童村”获得正常的照顾后,社工与“儿童村”工作人员正式完成工作转介,并与服务对象伯公进行结案。本次个案,无论是服务对象、监护人及其利益相关方(县民政、村委)对个案服务结果均十分满意。02.成效评估1.服务对象权益得到保障:服务对象在“入村”前,社工通过
13、多方动员、资源整合与协调,为服务对象提供3次物质援助,基本解决了服务对象的生存问题;同时成功为服务对象办理了户口,完成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并申请到相关保障政策等。2 .心理和行为:在社工的多次干预下,服务对象的沟通能力和认知能力有所提高,能够适应新的环境。另外,经“儿童村”相关人员反馈,服务对象开朗了许多,与他人的互动情况得到了很大改善。3 .服务对象支持网络加强:本次个案的开展,社工为服务对象搭建了包括民政、派出所、社会组织、村委及爱心人士在内的正式和非正式的社会支持网络,强化了服务对象资源和支持网络,提高服务对象的生活质量,促进了服务对象问题的解决。4 .获得有效的监护支持:服务对象顺利
14、入住“儿童村”,“儿童村”内有各类资源能够为服务对象提供家庭式养育环境和全面关爱服务,对于服务对象未来发展获得了更多的保障和支持。03.后续跟进2023年春节前,在县民政局的带领下,甲地社工前往“儿童村”看望服务对象,服务对象的变化与成长令人欣慰,无论是身体变化、学业和生活技能均有了显著的进步。目前Z已在接受义务教育。04.专业反思:综合分析介入过程,我们可以看到解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问题不仅仅是社会服务问题,更是一个涉及社会公正、未成年权益保护的复杂社会问题,需要联动社工、居委/村委、政府部门、慈善机构、志愿者等力量的共同参与和协作,才能最大可能地维护困境儿童权益。而社工作为专业输出的一环,在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需求评估,为介入计划提供精准依据的同时,将能够推动更多未成年人保护职能部门、社会组织纳入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落实监护状况调查、照料监督、关爱帮扶等综合保护措施,形成主动发现、协同处置、社会支持的全链条保护模式,进一步完善我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社会支持网络。然而,在个案介入过程中,社工是陷入了伦理困境难题的,如服务对象身世溯源、服务对象母亲的困境问题、收养关系问题等,但在团队最终的讨论下,在基于保护“服务对象”的原则下,并未深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