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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国人在江苏就业、居留延期手续说明第一篇:外国人在江苏就业.居留延期手续说明外国人在江苏就业延期(市民中心)一、办理条件:已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并且有效期截止前三十日内办理,也可二年一办二、申办材料:1.境外人员在江苏就业延期年检申请表(由聘用单位填写一式三份,市劳动保障部门盖章);2、外国人就业证(正本及复印件);3、外国人居留证复印件,在本人护照页上面;4、拟聘用外国人护照的复印件;5、聘用单位与受聘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单位聘书(原件及复印件);6、聘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7、住址如变更需更改8、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三、办理时限:即时办理四、收费标准:50元/月(1年600元)居留延期(市公安局)1
2、.护照(首页,居留许可页,最近的一次入境页)原件和复印件2、延期过的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3、公司证明(加盖公章)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5、批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副本1)6、居留许可申请表7、临时住宿登记表(复印件)8、彩照(白底高清两寸一张)9、收费标准(800元/年)10、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旧办理居留证延期到公安局办理费用800元。办理时间:一星期,提前一星期办理,就业证二年一办,居留证也二年一办1、本人书面申请(本人签字)2、公司证明(公司盖章)3、护照、局留证、延期过的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4、住宿证明或住宿在地区上须提供所在地公安机关境外人员居住地审批表或临时住宿登记表(让
3、处所物业代表需100元代办费,需提供公司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护照每一页、签证页、最后一次入境页,物业客户部电话:82700100(宫后)。5、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批准证书复印件6、照片1张7、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办完后就业证及居留证延期后请复印留存放入文件夹第二篇:外国人在杭州就业及居留延期手续办理流程就业证延期手续所需资料1.外国人就业证延期申请报告(加盖公章)2 .依据企业性质提供相关材料(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内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驻杭办事处: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 .劳动合同(按照国内劳动合同文本)或聘任书(需同时提供董事会决议及
4、董事会成员名单)4 .原就业证;5 .外国人在浙就业申请登记表;1份6 .外国人有效护照和居留许可原件及复印件;7 .2寸证件照片1张(若就业证已无延期页面须提供照片2张)注: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杭州市劳动保障行政服务中心杭州市中河中路240号电话0571-87232133办理时限材料齐全有效,5个工作日办理居留许可证延期手续办理所需资料1.单位申请报告(即申请表:须注明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事由、申请内容、申请期限)。需盖公章;2 .有效护照及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3 .临时住宿登记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饭店住宿证明或者派出所临时户口凭单);4 .投资、就业人员提供外国人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5.1
5、张二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6.批准证明、营业执照及合同章程复印件;7机构组织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8 .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审批表。(1份)办理时限材料齐全有效,7个工作日办理(富阳市公安局办理,杭州市公安局取证)。注:全部复印件盖公章杭州市公安局第三篇:关于办理外国人在深圳就业手续的程序说明关于办理外国人在深圳就业手续的程序说明根据国家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凡来深圳就业的外国人均纳入劳动管理。各用人单位和来深就业的外国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规定,及时办理相关就业申报审批手续,合法就业。对未经批准,私自聘用外国人在深就业的用人单位和非法在深就业的外国人,市劳动、公安部门将按有
6、关规定予以处罚。为方便各用人单位办理手续,现将有关程序说明如下:一、初次就业申请审批程序1.用人单位应在来深就业的外国人入境后十五日内,到劳动部门办理就业申报和审批手续。9 .用人单位向劳动部门提交就业申请材料,领取受理申请回执,经批准后凭回执领取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10 用人单位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到公安部门申领办理职业签证居留证申请通知书。4,用人单位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和办理职业签证居留证申请通知书或职业签证到劳动部门申领外国人就业证。5.用人单位持外国人就业证和办理职业签证居留证申请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到公安部门办理职业签证和居留证。二、申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和外国人就业证应提供的材料1.
7、申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必备材料:(1)填写外国人就业花名册、外国人就业申请表;(2)申请人有效护照、有效签证及其复印件;(3)健康状况证明及其复印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4)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及其复印件。2.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必备材料:(1)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2)办理职业签证居留证申请通知书或职业签证及其复印件;(3)劳动合同或外国、台港澳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发的委派书及其复印件(营业执照、登记证或政府批文有明确职务的人员可免提供);(4)就业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相片2张(要求相片规格为二寸,一张贴于外国人就业申请表相应处并盖骑缝章;一张交劳动部门办理就业证)。三、外国
8、人就业许可证书和外国人就业证办结时限及费用1.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办结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2.外国人就业证办结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个工作日。3.调配费缴纳:经批准同意就业申请的,用人单位须按粤价2002394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即每人每月10元人民币,按就业证签发期限一次性缴纳调配费并领取就业证。四、就业延期申请审批程序1 用人单位如因工作需要继续聘用外国人在本单位工作,应在其就业证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劳动部门提出就业延期申请。2 .填写外国人就业花名册、外国人就业延期申请表。3才是供下列材料:(1)申请人有效护照、有效签证及其复印件;(2)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登记证或政府
9、批文及其复印件;(3)劳动合同或外国、台港澳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发的委派书及其复印件(营业执照、登记证或政府批文有明确职务的人员可免提供);(4)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在深就业登记本(B)及就业申请人就业证。4 .就业证延期办结时限为4工作日。5 ,调配费缴纳:经批准同意延长就业申请的用人单位,须按延期期限一次性缴纳调配费(标准同上)并领取就业证。6.用人单位在办毕外国人在深就业延期手续后,应持就业证及时到公安部门办理居留证、签证延期手续。7.材料要求:(1)书写工整、据实填报;(2)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3)复印件要求内容完整、字迹清楚;(4)用纸规格为A4o五、就业证注销程序用人单位与外籍员工解除
10、劳动关系之后,应持单位证明及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在深就业登记本(B)到原发证部门办理就业证缴销手续。第四篇: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行政审批编号07-02(八)名称: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性质:行政许可二、行政审批适用范围、对象适用范围: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适用对象:外国人三、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1、事项设立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二条:外国人入境、出境和在中国境内居留,必须经中国政府主管机关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十四条: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投资或者同中国的企业、事业单位进行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合作以及
11、其他需要在中国长期居留的外国人,经中国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可以获得长期居留或者永久居留资格。2、办理程序的依据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第五条:受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地(市、州、盟)公安局(处)、直辖市公安分、县局;审核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审批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公安部。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公安机关自受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的申请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3、申报条件与申报材料的依据: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第六条;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第九、十、十一、十二、十三、
12、十四、十五、十六条。四、行政审批数量:无限定。五、行政审批条件:(一)基本条件:1 .遵守中国法律。遵守中国法律是指申请时无未了结的刑事案件以及需要追究行政违法责任但尚未处理等情形的;在中国无犯罪记录;无其他较重情节或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2 .身体健康。身体健康是指申请时无精神病和艾滋病、性病、开放性肺结核病等国家法定传染性疾病且生活能够自理;有其他疾患生活不能自理但不会增加社会负担。3 .无犯罪记录。无犯罪记录是指申请人在境外的主要生活地以及在我国国内均没有犯罪行为的记录。主要生活地是指连续居留2年以上的国家或地区。在国内停(居)留期间的无犯罪记录由受理、审核机关负责核准。申请人曾在多个地区
13、停(居)留一年以上的,由受理、审核机关负责与有关的地区公安机关核准。(二)分类条件:1.直接投资类:(1)、在广西直接投资50万美元以上;或在中国直接投资合计二百万美元以上;连续3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2)、直接投资指外国投资者个人在我国国内通过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与中方投资者共同进行石油的合作勘探开发等方式进行投资。投资既包括以人民币、美元等现金形式投资,也包括以技术、专利及设备等形式投资,不包括个人从事房屋,股票、有价债券买卖、交易等投资活动。申请人持有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可作为直接投资的凭证。(3)、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是指实际已到位的资金。(4)、3年内投资情况稳定是指申请时
14、以及申请之日前连续3年内投资者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合计不得低于规定标准。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可以企业批准证书、登记证明、年检证明以及验资报告等材料为参考确认或与商务、工商等主管部门核实确认。(5)、投资合计是指投资者在不同地区的投资总和。(6)、纳税记录良好是指按照我国有关法律已全部缴纳规定的税款,包括个人所得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契税等。2、任职类:(1)、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任职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A、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
15、府所属机构: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属机构是指直接隶属于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科研机构或者具有行政管理性质或职能的事业单位。B、重点高等学校:重点高等院校是指211工程学校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纳入普通高校招生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U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技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是指直接于中央国家机关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签署项目并承担主体工作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D、高新技术企业、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在高新技术类以及鼓励类、产品出口类、先进技术类外商投资企业投资的,以省级以上(含省级)发展改革委(计委)、科技或商务部门依据职能分工分别出具的证书或确认书确认。此类人员申请时及申请之前连续4年内应同时具备任职单位、职务(职称)、居留期限等各相关条件。该期限内变换工作单位或职称、职务的,变动情况应符合本规定条件。3、特殊人员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