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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大学关于博士后在站管理的规定一、在站时间在站时间一般为3年,提前完成科研任务,经批准可提前出站,但在站时间不得少于24个月。二、开题进站半年内须完成开题报告,填写并提交博士后研究人员开题报告审批表。三、中期考核进站一年后须完成中期考核,填写并提交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四、学术交流根据研究工作的需要,经教学科研单位、流动站和学校批准,可到国内外参加学术会议、短期交流等,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五、延期确因工作需要延长在站时间的,须提前3个月提交博士后研究人员延期出站申请表,经学校审批后可适当延期,但最长不得超过2年。原则上申请延期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1、主持在研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2、主持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3、入选学科建设双支计划第三层次及以上人员指导的博士后,且主研的重大科研项目尚未结题。六、退站在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退站:1、中期、年度或出站考核不合格的。2、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4、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5、因患病等原因难以完成研究工作的。6、出国逾期不归超过30天的。7、合同(协议)期满,无正当理由不办理出站手续或在站时间超过6年的。8、其他情况应予退站的。人事处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