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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前言1第一章规划背景2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及特点3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6第三节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和挑战9第二章土地利用战略任务及目标13第一节指导思想与原则13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14第三节土地规划主要任务16第四节土地利用规划目标23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及布局优化26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26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31第四章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建设35第一节加强耕地保护与整理35第二节强化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37第五章建设用地调控40第一节土地利用空间管制40第二节基础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43第三节加快园区建设步伐44第四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45第六章
2、土地用途分区管制47第一节土地用途分区47第二节管制规则48第七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53第一节中心城区范围、发展方向和定位53第二节中心城区的用地规模54第三节中心城区空间管制55第八章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57第一节优先保障生态用地,构建国土生态屏障57第二节推进土地环境的整治58第三节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58第九章土地整治59第一节土地整理59第二节土地开发复垦60第三节农村居民点综合整治与新农村建设60第四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及布局安排62第十章乡镇土地利用调控65第一节乡镇主要控制指标65第二节乡镇土地利用调控重点66第十一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71第一节法律措施71第二节行政
3、措施72第三节经济措施73第四节技术措施74第五节扩大公众参与75附表76前言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保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清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清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主要阐明规划期间清苑县土地利用指导思想和战略,明确政府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县合理布局、
4、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规划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规划基期年为2009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近期目标年为2015年。规划范围为清苑县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包括清苑镇、冉庄镇、魏村镇、阳城镇、温仁镇、张登镇、大庄镇、臧村镇、白团乡、北店乡、石桥乡、李庄乡、北王力乡、东闾乡、何桥乡、望亭乡、阎庄乡、孙村乡等8个镇、10个乡,土地总面积85633.01公顷。第一章规划背景清苑县位于河北省中南部,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5o13W-115。4中20”,北纬38。3258”38。55,24”之
5、间。北部毗邻保定市区、徐水县,西邻满城县、顺平县和望都县,东接安新县、高阳县、蠡县,南靠博野县和安国市。南北最大纵距44.8公里,东西最大横距46.1公里,土地总面积856平方公里,辖18个乡镇,266个行政村。截至2009年底全县总人口62万。地势平坦。全县属于太行山北部山前冲洪积平原,系第四纪洪积、冲积物堆积而成的平原,总的趋势是由西南向东北缓倾,无明显起伏变化,最高地面海拔为32米。东北部最低地面海拔为8米,相对高差为24米,地面纵坡比为1.1500。水系较多。境内河流较多,均属海河水系,主要河流有唐河、清水河、龙泉河、九龙河、新开河、府河、漕河、新金河等八条河流,均为季节河流,自西入境
6、,东流入白洋淀。河流全长167公里,堤防总长21.公里,河防水利设施齐全。土壤多样。成质是冲积母质和洪冲积母质,土壤由潮土、褐土两种土类、三个亚类、十个土属、三十八个土种。土壤PH值为7.48之间,偏碱,土质以壤土为主,多为沙壤和中壤。土壤养分有机质不足,缺磷少氮,速效钾中等,有效铜、铁、镒丰富,锌接近缺乏。交通便捷。全县地处华北平原,自古就有“北临三关、南通九省”的美誉。县城北距保定市中心10公里,距北京167公里,南距石家庄117公里。辖区内有两大高速公路,即京港澳高速公路(原京深高速)和保沧高速公路(保定一沧州),有高速公路出入口4个;三大铁路干线,即京广铁路、神黄铁路、京广铁路高速客运
7、专线,其中京广铁路火车站设在保定,在清苑境内建有货场;神黄铁路(神木一黄骅港)设铁路专线,物资运输极为方便;京广高速铁路(客运专线),在孙村设有高速铁路车站。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及特点一、土地利用现状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2009年时点变更调查数据成果,全县土地总面积为85633.01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65219.3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6.16%;建设用地面积183852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47%;其他土地面积2028.4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7%。1、农用地耕地面积59537.05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91.29%,占土地总面积的69.53%,主要分布在石桥乡、阳城镇、冉庄镇
8、、温仁镇、东闾乡等乡镇。园地面积879.86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35%,占土地总面积的1.03%,主要分布在温仁镇、东闾乡等乡镇。林地面积1917.22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94%,占土地总面积的2.24%,主要分布在北王力乡、望亭乡等乡镇。其他农用地面积2885.26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4.42%,占土地总面积的3.37%,主要分布在阳城镇、石桥乡、冉庄镇、温仁镇、望亭乡等乡镇。2、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面积16580.74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90.19%,占土地总面积的19.36%。其中城镇工矿用地面积2315.75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12.60%(建制镇用地面积1371.94公顷,
9、占建设用地面积的7.46%;采矿用地面积943.81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5.13%),主要分布在清苑镇、温仁镇等乡镇;农村居民点用地14264.99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77.59%,主要分布在东闾乡、温仁镇、清苑镇、石桥乡等乡镇。交通水利用地面积1123.69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6.11%,占土地总面积的1.31%。主要分布在清苑镇、石桥乡、白团乡、北店乡等乡镇。其中交通用地881.06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4.79%;水利设施用地242.63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32%。其它建设用地面积680.78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3.70%,占土地总面积的0.79%,主要分布在温仁镇、阳城镇、
10、清苑镇等乡镇。3、其他土地水域面积2028.09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99.98%,占土地总面积的1.45%,主要分布在石桥乡、望亭乡、北王力乡、冉庄镇等乡镇;其中滩涂面积789.35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38.91%,占土地总面积的0.92%,主要分布在张登镇、北王力乡、李庄乡等乡镇。自然保留地面积0.32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0.02%,主要分布在温仁镇、望亭乡。二、土地利用的特点1、人均耕地多,用地类型单一全县耕地面积59537.05公顷,土地垦殖率为69.53%,高于河北省及保定市的平均水平(分别为33.53%、35.83%),人均耕地面积0.096公顷,高于河北省及保定市的平均水平(
11、分别为0.06公顷和0.07公顷);由于全县属于太行山北部山前冲洪积平原,地势平坦,耕地分布比较集中,没有水库水面、盐田、港码头、机场用地、沼泽地、盐碱地等用地类型。2、土地利用程度高,后备资源有限全县土地利用率97.63%,土地垦殖率为69.53%,均高于河北省和保定市的平均水平;耕地后备资源中主要是待复垦的废弃砖瓦窑和唐河两岸的滩涂,滩涂789.35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0.92%,可安排复垦的砖瓦窑338.07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0.39%,耕地后备资源明显不足,且开发利用难度较大。3、农村居民点规模大,城镇工矿比重小全县建设用地总面积18385.21公顷,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14264.9
12、9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77.59%,高于保定市64.22%的平均水平;城镇工矿用地2315.75公顷,占全县建设用地面积的12.59%,低于保定市20.90%的平均水平。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实施以来,面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快速增长、土地供给约束日益加大的形势,全县坚持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强化规划的控制和引导,妥善处理土地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关系,土地利用和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也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一、上轮规划指标执行落实情况19972010年规划新增非农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为842.5公顷,其中耕地493.34公顷。将各类建设用地规划控制指标与实际新增用地
13、对比后可以发现:19972009年实际新增建设用地增加2498.99公顷,占上级下达非农建设用地指标的296.62%;1997-2009年占用耕地2457.78公顷,占上级下达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指标的498.19%。实际新增非农建设用地面积和占用耕地指标已经超过2010年规划指标,可见上轮规划期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迅速,上轮规划建设用地指标严重不足。19972010年耕地补充量不少于744.2公顷,平均每年补充53.16公顷。根据19972009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通过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清苑县补充耕地1236.38公顷,平均每年补充95.11公顷,比规划每年补充的数额多41.95公顷。实际
14、补充耕地大于规划下达的的任务量。二、土地利用成效1、切实有效地保护了耕地和基本农田规划实施期间,强化了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加大了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力度,保护了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项目建设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基本农田建立“一乡一图、一村一档、一户一书、一地一碑”的管理模式,全县实现了基本农田数量稳定、质量提高的目标,促进了粮食产量增长。2009年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57978.47公顷,比规划目标多了0.57公顷。2、促进了土地的集约利用上轮规划实施过程中,鼓励和引导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促进了土地的集约利用。提高了土地利用投入强度:单位建设用地固定投资强度由1996年的3.2
15、4万元/公顷提高到2009年的22.12万元/公顷;改善了土地利用经济效益,单位建设用地GDP由1996年的16.22万元/公顷提高到2009年的36.21万元/公顷。3、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经济增长上轮规划实施以来,全县采取相应的配套措施,支持了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促进了经济增长。至2009年末,全县地区生产总值66.58亿元,比1996年增加41.61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0737元,比1996年增加7024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0.67亿元,比1996年增加35.69亿元。4、规划管理制度逐步健全严格实行土地供应指令性计划管理,坚持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建立和完善了规划实施监督机制;加强了土地执法监察力度,建立了土地动态巡查责任制、土地案件报告制、耕地保护领导责任制、执法联动机制等多项规章制度。通过规划、计划,对用地有保有压,有效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提高了规划民主决策和公众参与意识,各级政府和群众依法依规用地意识不断增强。三、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1、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凸显清苑县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需要占用大量的农用地和耕地来满足经济发展,尤其是县城周边、各乡镇政府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