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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全县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反馈会上的讲话下面,我就全县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再强调三点: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自觉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粮食购销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关键环节。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工作,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论述,本年度,针对涉粮腐败问题在全国范围内作出了根治粮食购销系统性腐败的重要批示,部署了粮食购销领域的联动巡察。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问题整改对提升我县粮食购销领域治理能力和工作质效的推动作用,自觉把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2、做到“两个维护”的检验标尺和具体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但当、务实的工作作风,真真正正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根据通报情况来看,涉粮单位较为突出的有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学习不够、学用结合不紧密的问题,还有涉粮部门监管不力、涉粮企业执行政策法规有偏差等问题。这些问题,说到底就是国家粮食购销政策落地不实不力的问题,都是有可能滋生系统性腐败的大隐患大风险!各涉粮监管部门和粮食企业要聚焦突出问题、深入剖析根源,要以高度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
3、政治觉悟,认真探究问题本质,深刻把握整改要求,抓牢抓实整改举措,切实把存在的问题改彻底、改到位。针对学用结合不紧密的问题,各涉粮监管部门和粮食企业,要定期开展粮食安全系列教育培训,在学懂弄通政策的基础上,不断提振干部职工依法管粮管储的信心和能力。针对执行政策有偏差的问题,要多措并举,加强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和中省市决策部署精神的领悟力、执行力。针对监管乏力的问题,要强化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涉粮系统从业人员的专业性,着力克服管理难、难管理、不会管的问题,努力打造一支有技能、会管理、懂政策的粮食监管队伍,确保中省市关于粮食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高质量落地见效。三、突出标本兼治,提升
4、监管质效本次专项巡察既是监督和指导,也是政治洗礼与检视,更是教育和促进。对于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各责任单位务必要把“改、做、建”有机统一,推动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各涉粮监管部门既要重视“当下改”,更要研究“长久立”,要围绕重点岗位、重点事、重点人,紧盯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着力健全制度,积极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管理体系,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从源头上防止类似问题复发。二是压紧压实责任。各涉粮监管部门和涉粮企业要树牢“抓好整改是本职、不抓整改是失职、整改不力是渎职”的意识,把好把牢“严”的主基调,层层传导压力,严格内部管理,自觉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
5、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该谁整改的就由谁整改,该谁负责的就由谁负责,坚决杜绝“巡而不改”“表态整改”“形式整改”o三是抓好工作统筹。各涉粮监管部门和粮企,要把抓好粮食安全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强化结合、巩固成效、注重转化。要着眼发展大局,在落实专项巡察整改上求实效,在推动粮食购销领域安全规范上下功夫,在构建务实高效的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监管工作机制上出实招,在整治粮食购销领域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交易行为上下硬茬,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底线,为X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县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按照中共*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召开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实施方案(以
6、下简称方案)要求,局党组班子认真剖析县委巡察办印发第三巡察组关于巡察县民政局党组工作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巡办发(20*)*号)中反馈的问题,深挖根源,狠抓整改,坚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现由我代表局党组班子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敬请同志们批评指正。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二十大精神方面一是政治理论学习不系统不深入,表皮化、碎片化学习较多。2022年,党组及支部未组织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党组中心组学习没有严格按照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在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上有偏差,例如:个别同志深入学习领会不够,特别是对“八个明确”
7、和“十四个坚持”等核心要义掌握还有差距,片面认为只要政治路线、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出大问题就行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髓学习不全面、领会不深刻,理论水平还不够高、学习内容随意删减、学习过程随意变更;个别同志理论学习“专而不泛”、学习形式单一,往往只学习和自己分管业务相关联的理论知识,导致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悟不全面、不系统,对全局工作的开展缺乏一个宏观的认识。二是学以致用、学用结合有欠缺。民政局党组在解决治理低保“人情保”“关系保”等战略性、长远性问题时运用理论指导不足。在持续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上有差距,党员干部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
8、识不到位,个别同志还存在“学用两张皮”的现象,缺乏用已学理论指导解决一些民政工作实际问题,不能很好的发挥理论指导实践的作用;个别同志甚至认为“学习耽搁了业务工作“,产生厌学抵触情绪,被动敷衍应付学习活动;个别同志理论指导实践的作用发挥不好,没有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深入交流讨论;个别同志学习不够深入,更多的只是依靠读读文件来学习,理解精髓实质不够,对理论知识、分管领域业务政策学习掌握不足,谋划各项工作时缺乏方法、用不上来,导致指导工作存在偏差。(二)在贯彻执行中央、市县决策部署,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方面一是民政兜底保障工作不够精准。局党组班子对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高度重视、极其认真,尽心竭力履好民
9、政兜底职能。但在兜底的精准上还是有差距,如局党组班子多次组织民政兜底检查指导,及时整改兜底问题,但“关系保、人情保、问题保”的情况依然存在。在对低保兜底工作的考核机制上也存在偏差,以往只注重了都“应兜尽兜”的考核,没有做好“应退渐退”工作的考核,导致局党组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政治担当不够,例如:在近两年乡镇(街道)民政工作考核中,低保方面的考核只对“保障比例不低于上年度比例”“补差比例不低于上年水平”“应兜尽兜”三项指标实行扣分,只考进,不考出,未突出低保工作的公平、精准原则,未建立健全“应进则进、应退则退”的双向考核机制,兜底保障距离“精准”二字还存在差距。二是兜底保障中的问题整改存在
10、敷衍现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役实施前,局党组虽然已经发现了低保领域存在的不正之风,但对“人情保”“解决乡镇遗留问题保”,以及村干部为减少麻烦“应保不保”等问题,没有动真碰硬,直面解决,未开展专项治理,而是片面依赖群众信访举报和经济审核平台,在“应退未退”问题上被动推进,例如:在核查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亲属享受低保)工作中被动拖沓,发现问题也没有及时解决,也不能及时完成任务。(三)在组织建设方面一是党的意识不强。整体来讲,民政局党组班子成员能够及时传达各级会议精神,但是传达的过程较为粗糙混乱,例如: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机关党员会、机关职工会界线不清、主题不够鲜明。支部建设上虽然按照规定成立
11、了党小组,但3个党小组组合很随意,没有按照便于开展党小组活动的原则划分。也没有将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各项建设实践有差距,尽管局党组和机关支部都制定了一系列党建工作制度,但用制度规范和指导工作的作用发挥不够、工作开展起来随意性也较大,例如:党费收缴不规范,截止20*年12月,机关党支部党费只完成了17月的收缴。二是“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机关支部未结合实际制定学习计划,集中学习蜻蜓点水、内容单一。每月一次的党小组会议流于形式。党组班子成员到机关支部上党课坚持不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个别同志在工作多年后进取作为的担当精神有所削弱,党组安排干什么就干什么,被动用力,这实际上也是不愿为的问题表现
12、;个别同志思想守旧,接受和学习新知识、新业务有差距,在机关业务岗位上没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四)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县委实施意见,清正廉洁、秉公用权,转变作风,知行合一,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方面一是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形式主义现象。如在执行上级文件要求时,经常以文件落实文件,对下属事业单位的管理上也是发完文件就了事,导致对下属事业单位的实际监督问责不够,下属事业单位的“四风”问题有所反弹,例如:20*年,*县纪委出台进一步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四风”的工作方案,要求对“四风”问题存量进行清理和整改,但局党组在落实方案不力,对下属事业单位“四风”问题整改不到位,导致个别班子成
13、员、部分中层干部接受下属单位吃请。二是对下属事业单位的管理松散,存在违规现象。原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社区服务中心、民政局管理的国有资产老年公寓,多年来只有资产无员工,但局党组并没有将其资产纳入机关统一管理,而是分列两个账户,用于列支相关费用,这些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都与清正廉洁、秉公用权,转变作风的要求相背离。(五)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一是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党组班子习惯于组织原文学习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没有采取灵活多样和喜闻乐见的方式强化学习,缺乏创新,没有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自觉性不高,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摸排不到位,没有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14、四种形态”没有真正形成,尤其第三种形态运用不够到位,红脸出汗、提醒教育不够经常。除此之外,局党组班子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敏感性认识也不足,履行“一岗双责”职责还有差距,对党员教育管理不够,掌握各科室工作情况、管理干部作风有不到位,对小微苗头性问题突出的党员干部处置偏软,导致个别同志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不实、导致个别下属事业单位公款吃喝、送礼等问题仍然存在。二是没有主动接受纪检组织监督。局党组仅仅在“三重一大”会议邀请派驻纪检组通过列席形式参与监督,未主动跟邀请派驻纪检组对日常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未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对民政系统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研判、把脉,各科室职能职责和工作开
15、展情况也较少上报派驻纪检组,局党组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缺乏有针对性的提醒教育,传导压力、形成震慑也较为不足。(六)履行职责不够到位一是履行低保审批管理不到位。局党组没有引导建立健全的常态化管理机制,对乡镇(街道)低保工作日常监督检查不够深入,导致部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没有及时退出,部分乡镇的低保户档案不健全,例如:部分档案没有动态核查表,也无相关责任人签字。部分乡镇没有及时开展动态核查,对重残、在校学生等重点群体分类救助不及时、不精准,基层民政干部流动性大、业务不熟,作为业务指导部门,民政局党组,没有及时督导职工进行政策宣传,没有及时组织对乡镇民政干部的针对性培训指导,导致基层群众对低保政策
16、和流程了解不多,导致在履行低保审批上管理不到位。二是执行相关政策有差距。局党组班子总体能够认真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县委决议决定能够坚决服从、认真执行,民政工作能够围绕全县中心、服务大局,能够围绕县委县政府要求及时完成。但也存在“挑肥拣瘦”“变形走样”的情况,例如:以奖代补资金未按上级要求的比例(不低于*%)用于乡镇(街道)民政工作,缩小乡镇分配比例达*96。截止20*年底,民政局结算资金*万元未纳入财政统筹。*年实施的老年公寓消防工程项目未按照合同规定扣除*县建筑工程公司质保金*元。民政局购买社会服务,基层政权科未履行相关手续直接发包给“扬光社会服务中心”,申报的*万元资金原用途为购买社会救助管理服务,却调项为乡镇扶贫社会工作服务,这些做法虽然一定程度上受制于客观条件,事出有因,但局党组在执行这些政策时有差距有变样的问题也是可观存在的。三是难点工作推进缓慢。总体而言,局党组班子能自觉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奋发有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