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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公立医院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工作,严格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规范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提高资金使用和资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实施办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政府会计制度相关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等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省公立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举办的各级各类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
2、他部门举办的医院可参照执行。第三条全面预算管理是指医院对所有经济活动实行全面管理,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范围。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业务主管部门对医院预算和财务实行全面管理,医院作为预算单位,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范围;二是医院内部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制度,以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为依据,充分运用预算手段开展医院内部各类经济资源的分配、使用、控制和考核等各项管理活动。具体包括收入、支出、成本费用、筹资投资、业务等预算。第四条医院是本单位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在规定时间内以统一的编制口径、报表格式和编制规范,向业务主管部门报送预算、决算报告。业务主管部门对各医院预算组织论
3、证,提出审核意见。第五条医院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一)战略性原则。坚持以战略发展规划为导向,确定年度计划目标并合理配置资源,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二)全面性原则。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覆盖人、财、物全部资源,贯穿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和考核等各个环节。(三)约束性原则。强化预算硬约束,原则上预算一经批复不得随意调整。要明确预算执行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已经批复的预算,增强预算统筹能力。(四)绩效性原则。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推进预算效益效果提升。(五
4、)适应性原则。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医院实际,依据外部政策环境和医院经济活动变化,及时调整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机制、流程、办法和标准。第六条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是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业务主管部门要将全面预算管理纳入医院绩效考核范围。医院全面预算应根据医院管理要求并结合财政预算管理规定综合实施。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管理组织机构,建立由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预算归口管理部门和预算科室组成的全面预算管理组织体系,确保医院所有部门、所有科室均纳入预算管理体系,确保预算责任能够分解落实到各级预算责任单元。第八条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是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负
5、责人任主任,总会计师或分管财务工作的院领导任副主任,领导班子成员任委员。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审议医院预算管理制度、预算管理目标、预算方案和预算调整方案、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重大问题、预算执行报告、决算报告、预算决算报告公开等预算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九条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下设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全面预算管理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预算管理部门或财务部门,其部门负责人为办公室主任,医务、药学、护理、科研、教学、医保、人事、总务、设备、资产、基建、信息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医院根据规模和业务量大小,明确负责预算管理工作人员(至少1名),各归口部门、各预算科室要承担预算管理的主体
6、责任。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各项预算管理制度,组织、指导预算归口管理部门和相关预算科室编制预算,对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协调和平衡,汇总形成医院全面预算方案,检查预算执行情况并编制报告,组织编制医院决算报告,开展预算绩效考核评价及编制报告,实施预算决算报告公开等。第十条预算归口管理部门包括收入预算归口管理部门和支出预算归口管理部门。预算归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牵头会同预算科室编制归口收入、支出预算,并监督归口收入、支出的预算执行情况。收入预算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包括财务、医务、药学、护理、科研、教学、医保等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医院收入、工作量预算的编制、调整,收入结构、工作效率目
7、标的设定、调整。其中,医疗收入预算不得分解下达至各临床、医技科室,效率类、结构类指标可分解下达。支出预算归口管理部门包括财务、人事、总务、设备、资产、基建、医务、药学、护理、科研、教学、信息等医院各职能管理部门,其预算归口职能划分应当能够覆盖医院全部支出业务,也可以结合预算管理需要进行适当整合。归口管理应保证责任分工清晰明确。第十一条预算科室包括医院所有临床、医技等科室以及行政后勤等全部预算责任单元,是全面预算管理执行层。预算科室的主要职能包括:在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和预算归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本科室预算管理工作。第三章预决算内容第十二条医院全面预算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按照部门预决算管理规定
8、统一编制的部门预算和部门决算;二是按照医院财务制度政府会计制度以及相关补充规定等编制的财务预决算,综合反映医院收入费用、资产负债、筹资投资、现金流量等全面财务信息,财务预决算应符合医院内部管理需要。第十三条医院按照部门预决算管理规定的编报格式和规范编制中期规划、年度部门预算和年度部门决算。医院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和部门决算。第十四条医院按照医院财务制度政府会计制度以及相关补充规定等编制财务预算,包括业务预算、收入费用预算、筹资投资预算及年度预算报告等。(一)业务预算。主要反映医院开展日常运营活动的预算,包括医疗业务工作量预算、财政专项预算、科研教学项目预算等,是收入费用预算、筹资投资预算编
9、制的主要基础和依据。医疗业务工作量预算包括门急诊量、每门诊人次收费、实际开放床位、床位使用率、实际占用床日、平均住院天数、出院人次、每床日收费等内容。财政专项、科教项目业务预算包括财政项目、科教项目年度建设任务及相关业务指标。(二)收入费用预算。主要反映预算期内与医院业务活动直接相关的预算,包括收入费用总预算、医疗收入和医疗费用预算(包括管理费用预算)、财政补助收入费用预算、科教项目收入费用预算和其他收入费用预算。人员经费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三)筹资投资预算。主要反映预算期内医院进行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的预算。筹资预算主要指借款预算、融资
10、租赁预算和引入第三方合作预算。借款预算仅指医院为满足运营周转需借入的流动资金的计划,不得编制用于基本建设或大型设备购置的借款计划。纳入政府专项债管理的基本建设或大型设备购置筹资应编入财政补助收入预算。医院借款、融资租赁和第三方合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投资预算主要包括设备、车辆和无形资产购置预算、基本建设和大型修缮预算、对外投资预算等。医院对外投资主要包括认购国债、全资或与第三方合作举办独立法人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等。医院对外投资的资产来源和投资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编制筹资投资预算必须经过严格的可行性论证和集体决策,筹资与投资预算相应形成项目支出预算与现金流预算。(四)年度预算
11、报告。包括全部预算报表及预算编制说明。预算编制说明应当包括编制预算采用的会计政策以及与预算有关的重要事项。主要包括医院基本情况、业务前提条件或基础、收支测算原则与比率、重要费用支出项目说明、大额固定资产购置说明、基本建设和大型修缮项目说明、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对外投资和第三方合作项目说明、长期负债情况说明等。对外投资和第三方合作项目应当详细说明合作方、合作模式、资金筹集、使用和分配、主要业务、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审批等情况。长期负债应当详细说明筹资对象、期限、筹资用途、筹资规模、利率、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审批、政府是否负有担保责任等情况。第十五条医院按照医院财务制度政府会计制度以及相关补充规定等编制权责
12、发生制财务决算,包括收入费用决算、筹资投资决算、财务运行决算及年度决算报告等。(一)收入费用决算。包括收入费用总决算、医疗收入和医疗费用决算、财政补助收入费用决算、科教项目收入费用决算和其他收入费用决算。(二)筹资投资决算。包括设备、车辆和无形资产购置决算、基本建设和大型修缮决算、对外投资决算、借款决算、融资租赁决算和第三方合作决算。(三)财务运行决算。包括资产负债决算、现金流量决算、净资产变动决算等综合性报表,综合反映收入费用决算和筹资投资决算的结果。(四)年度决算报告。包括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和财务分析报告。决算编制说明应当包括编制决算采用的会计政策以及与决算有关的重要事项,以便于理解各决算
13、报表,应当至少包括预算编制说明涵盖的事项。编制决算采用的会计政策原则上应当与预算编制保持一致,确有必要调整的应当详细说明。第四章预算编制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整、准确、及时地完成预算编制工作。医院应当建立内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与医务、资产、运营、采购、基建、后勤、人事等部门或岗位的沟通协调机制,按照规定进行项目评估或论证,确保预算编制部门及时取得和有效运用与预算编制相关的信息,根据工作计划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第十七条预算编制应当统筹考虑以下方面:(一)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保障基本医疗服务正常有序开展,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医疗、
14、教学、科研协调发展。(二)坚持以战略发展规划为导向,根据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和年度事业发展计划,科学预测年度收入支出目标,合理配置内部资源,实行总量平衡和控制。(三)程序公开透明,充分听取医院领导班子、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和专家意见,实行民主决策,并纳入院务公开内容。(四)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不得编制赤字预算。(五)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院的方针,加强成本核算和控制,充分考虑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和规模,结合工作任务、人员编制、有关开支定额标准变化因素等情况,合理编制支出预算。(六)严格控制对外投资,投资范围仅限于医疗服务相关领域,不得使用财政拨款、财政拨款结余对
15、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七)防范财务风险,加强应收应付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借款规模;确需借入或融资租赁的,应当按照规定报批;严禁举债建设。(八)严格结余资金管理,医院累计可支配医疗盈余达到上年度业务支出一定比例的,须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将累计可支配医疗盈余与业务收入和财政补助收入统筹考虑;规范专用基金提取。(九)实现重大预算项目论证机制,对于筹资、投资以及费用预算中的重大项目,在预算编制时应实行科学统筹,对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对资源优化配置的影响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第十八条医院应当根据预算内容设置预算项目,并针对不同预算项目的特点,合理选择固定预算、弹性预算、增量预算、零
16、基预算、定期预算、滚动预算等预算编制方法。预算编制方法应相对固定,预算期内编制方法变动需经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第十九条医院应当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结合归口管理原则,合理设定各类预算编制的逐级汇总路径,层层组织做好预算编制工作。各预算科室应当配合预算管理办公室、预算归口管理部门做好预算编制工作。第五章预算审核和批复第二十条医院应根据业务需要合理设定各类预算归集审核路径,明确预算审核部门职责。建立审核的上下沟通反馈机制。收入预算由预算编制部门集体初审,费用预算、筹资投资预算由归口管理部门初审,各类预算经财务部门复审后提交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预算审核应遵循收支平衡原则,在合理确定预算收入的前提下,重点保障人员经费、基本运营维护经费支出,降低药品耗材成本,压缩行政运行成本。第二十一条医院可设立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