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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作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合规指引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一、焊接作业1焊接(切割)作业区域未设置防护屏板,飞溅火花引燃易燃物质发生火灾的情况。在允许操作的地方和焊接场所,应设置不可燃屏板或屏罩隔开,以形成焊接隔离间。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第4.1.3条火灾其他爆炸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业;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的规定,从事禁止行为的,由
2、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及时消除作业周边及下方易燃易爆物质。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第6.3条定期清扫焊接通风除尘管道中的积碳等杂物。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第7.2.2条2氧一可燃气体焊接与切割气瓶受热导致瓶体爆炸和可燃气体泄漏引起火灾的情况。气瓶与作业点应大于5米,作Jk点与易燃物不小于10米。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第10.5.4和6.4.2条火灾其他爆炸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
3、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2氧一可燃气体焊接与切割气瓶受热导致瓶体爆炸和可燃气体泄漏引起火灾的情况。减压器在气瓶上应安装牢固,采用螺纹连接时应拧足五个螺扣以上,采用专门的夹具压紧时应平整牢固。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第10.4条火灾其他爆炸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业;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的规定,从事禁止行为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有关
4、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软管材质应符合要求,且无泄漏、磨损、老化。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第10.3条3电焊设备接地不当导致人员触电和可燃气体爆炸的情况。禁止使用氧气、乙燃等易燃易爆气体管道、气瓶等作为接地装置。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第I1.3条触电其他爆炸焊机在有接地(或接零)装置的焊件上进行操作,应避免焊机和工件的双重接地。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第11.3条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二、涂装作业1涂漆作业区域(含临时作业场所)电气设备不符合防爆要求,
5、火花引燃易爆气体而产生爆炸的情况。应准确划分危险区域,并严格控制作业区域内有机溶剂的浓度。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65142008)第5.1.3.2和5.1.4.1.2条其他爆炸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业;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的规定,从事禁止行为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
6、款。爆炸危险1区、2区严格按照电气整体防爆要求设置,并安装报警装置,该装置应与自动灭火系统联锁。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65142008)第5.1.3.1条临时喷漆场所周围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与明火和其他电气设备的安全间距不得小于6m,并设置警戒线和安全标志牌,周边不得存放可燃易燃物。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65142008)笫5.1.3.2和5.1.3.1条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2涂漆作业区域通风通风不良导致中毒和窒息,风量不够导致易燃物品积聚而引起火灾和爆炸的情况。通风装置的过滤棉
7、应及时更换,风管定期清理,防止污染物沉积,保障涂装室内微负压。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65142008)第6.6.6、6.6.14和6.6.15条火灾中毒和窒息其他爆炸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业;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的规定,从事禁止行为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粉末静
8、电喷涂通风管道应保持一定的风速,同时应有良好接地,防止粉尘积聚后遇火花爆炸。涂装作业安全规程粉末静电喷涂工艺安全(GB15607-2008)第6.5条3化学前处理使用有毒或低闪点物品清除旧漆,遇高温物体或火花导致爆炸和火灾的情况。涂漆前处理作业不应使用苯,大面积除油和清除旧漆作业不应使用有毒和低闪点物质,也不得使用天那水。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前处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7692-2012)第5.1.16条火灾其他爆炸使用有机溶剂除油、除旧漆时,作业点周围15m内不应存放易燃易爆物质。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前处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7692-2012)第5.1.25条序号场所/环节/部位
9、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4涂料调配通风不良导致中毒和窒息,电气不防爆所产生的电火花导致可燃气体爆炸的情况。调漆室应采用不燃烧、不发火的地面,其通风换气次数应为15次/h-25次/ho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6514-2008)第5.1.4.2.2条中毒和窒息其他爆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
10、;第三十二条第二十条关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的规定,适用于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室内所有电气设备应为防爆型,并应安装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大型调漆间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6514-2008)第5.1.4.2.2条溶剂型涂料量较少时(一般少于20kg),可在涂漆区现场配制,但应严格遵守安全操
11、作规程。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6514-2008)第5.1.4.2.3条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业;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的规定,从事禁止行为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贲令改正,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5喷涂静电产生的
12、火花引燃可燃气体导致火灾和爆炸的情况。喷漆设备、供漆容器及输漆管路均应有可靠的导除静电装置,进入喷漆室的人员应接受消除静电处置。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2006)第12.1条火灾其他爆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第三十二条第二十条关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的规定,适用于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
13、条第一款第(二)项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喷漆室的可燃气体浓度检测和报警装置应与自动停止供料、切断电源装置、自动灭火装置等联锁。涂装作业安全规程静电喷漆工艺(GB12367-2006)第4.6.2条与静电喷漆室相关连的通风管道应安装自动防火调节阀。涂装作业安全规程静电喷漆工艺(GB12367-2006)第4.6.3条6喷烘两用喷漆室可燃沉积物受高温物体或火花影响而导致火灾和爆炸的情况。喷烘两用喷漆室内表面应
14、经常清理,以减少可燃物的沉积。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2006)第9.2条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业;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的规定,从事禁止行为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6喷烘两用
15、喷漆室可燃沉积物受高温物体或火花影响而导致火灾和爆炸的情况。烘干设备运行前应移走室内所有易燃可燃物品。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2006)第9.5条火灾其他爆炸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业;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的规定,从事禁止行为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喷漆设备、烘干设备和通风系统、电加热系统应与检测和报警装置联锁,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