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建设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贵州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建设方案.docx(12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贵州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建设方案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20)27号)贵州省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远景目标纲要,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规范和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有效维护社会公众和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着
2、力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建设,提高维权援助服务水平,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目标:力争到2025年,全省建设9个分中心、20个工作站,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实现省、市、县和重点高等院校、行业组织全覆盖。维权援助工作机制得到健全,服务质量有效提升,机构队伍稳定壮大,支撑保障有力力口强,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服务水平较好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二、工作性质和主要工作任务(一)工作性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是指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为符合受理条件的维权援助申请人组织提供咨询指导、侵权判定、分析预警、纠纷调解、技术支持等公益援助服务。(二)主要工作任务
3、1.构建统一维权援助工作体系。构建覆盖全省、纵横协调、点面结合、社会共治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包括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设立的贵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简称贵州中心)以及由省知识产权局批复设立的贵州中心市(自治州)分中心、园区(行业协会、高校、社会组织)工作站等分支机构。省局知识产权保护处负责全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统筹协调、绩效考核。贵州中心负责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具体业务以及对全省分中心和工作站等分支机构的业务指导。鼓励支持各市(自治州)引导所属县市区及区域内高校、创业园区、大中型企业、行业协会、专业市场等设立维权援助分中心工作站,实现省、市、县三级联动的维权援助工作体系。由各市州局批准
4、设立的分中心工作站报省局备案。2 .建立健全维权援助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维权援助工作制度。制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接待登记、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完善各项工作流程,确保维权援助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建立完善信息分析报送机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工作站等分支机构定期向贵州中心报送维权援助工作相关信息,配合贵州中心收集、整理和反馈本区域、行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情况、遇到问题等。建立完善评估评价管理制度。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纳入贵州省市县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工作体系,每年对维权援助工作进行评价,对工作突出的市州加大支持力度。3 .探索社会共治维权援助模式。鼓励高校发挥法律、知识产权等学科优势和人才优势,
5、开展知识产权咨询、培训、宣传、志愿等公益服务。维权援助机构在资金、场地、信息、实习、实践锻炼和就业推荐等方面加大对高校维权援助工作支持力度。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参与维权援助工作,开展宣传培训和纠纷调解等公益服务,探索社会共治模式。三、维权援助工作机构服务范围(一)贵州中心的服务范围1 .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申请提供公益援助;2 .组织提供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授权确权程序与法律状态、纠纷处理方式、取证方法等咨询指导服务;3 组织提供知识产权公益研讨、培训;4 .组织提供知识产权侵权判定参考意见;5 .为重大公共知识产权纠纷或
6、争端组织提供解决方案或建议。为公共研发、经贸、投资、技术转移或知识产权对外转让等活动组织提供分析预警;6 .为展会、交易会、大型赛事、创新创业活动、文化活动等提供驻场等维权援助服务;7 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政裁决、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知识产权信息利用、文化宣传等工作;8 .结合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实际需求,发挥快速协同保护作用,积极拓展维权援助服务内容。(二)分中心的服务范围1 .提供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维权公益援助;2 .提供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法律状态、纠纷处理和取证方式等知识产权咨询服务;3 .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提供技术支持;4 .
7、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5 .为研发、经贸、投资、技术转移等活动提供风险预警;6 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培训;7 .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宣传;8 .其他与本行政管辖区域内有关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三)工作站的服务范围1.配合开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各环节公共服务事项;2 .提供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法律状态咨询服务;3 .开展知识产权政策宣传和人才培训工作;4 .深入了解和收集服务对象的知识产权需求,对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风险预警等事项或案件提请上级维权援助机构提供服务;5 .配合开展其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四、维权援助机构管理维权援助机构为公益服务机构,日常运行由设立单位进行管
8、理,接受上一级维权援助机构的业务指导。省局建立健全维权援助机构工作绩效评价制度,由知识产权保护处负责组织实施。贵州中心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考核评价,接受国家知识产权局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贵州中心分中心、工作站由省局组织进行评价,评价以自然年为周期,评价结果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连续3年评价不合格的,取消分中心、工作站资格。各市州批准设立的分中心工作站由所在地市(自治州)局组织进行评价,每年1月20日前将上年度评价结果报省局备案。省局对评价结果优秀的单位和成绩突出的个人进行表扬。分中心、工作站的建设单位、负责人、联络员等事项发生变动,应当及时向省局报备。因主体变更、撤销、合并、破产、解散、依法关闭等,或
9、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无法运行的,由省局公告撤销分中心、工作站资格。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维权援助工作的领导,明确一名分管局领导,明确管理科室及联系人,确保上下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基础条件好的单位申报分中心及工作站。(二)加强条件保障要配齐配强机构、人员和经费,积极争取把维权援助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充分保障维权援助工作正常开展。(三)加强队伍建设要遴选政治思想坚定、业务知识过硬、工作能力突出的同志从事维权援助工作,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库,组建维权援助志愿者队伍,鼓励维权援助工作人员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等,
10、不断提高维权援助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四)加强监督管理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加强维权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指导、培训和监督,表彰奖励维权援助先进工作者。要建立健全维权援助档案,积极防范骗取援助资金事件发生,对违纪违法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骗取援助资金者,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贵州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申报单位: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电话:联系人:申报日期:年月日贵州省知识产权局监制填报说明一、申报单位填写内容须保证真实、完整、无误。二、申报书各栏目内容不得空缺,无内容时填“无”.三、申报书及相关材料一律采用A4纸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单位名称申报单位性质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园区其他申报单位信息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传真申报单位总体情况(包括申报单位办公面积、场地设施、工作经费、人员情况、相关成果、所获荣誉等,须提供证明材料)知识产权工作情况(申报单位近三年的知识产权工作开展情况、领导重视程度和建立的知识产权制度等,须提供证明材料)建设方案(包括建设目标、建设内容、主要举措等,详细建设方案另附)申报单位意见法定代表人:申报单位(盖章)年月日市(州)知识产权局推荐意见(签章)年月日(本申报书可增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