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第16 部分:印刷企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4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第16 部分:印刷企业.docx(71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第16部分:印刷企业前言H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评定内容24.1 基础管理要求24.2 场所环境24.3 生产设备设施34.4 特种设备64.5 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64.6 用电84.7 消防84.8 8危险化学品84. 9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94 .10劳动防护用品使用95 .11操作人员行为规范95评定细则10附录A(规范性)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11附录B(规范性)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12附录C(规范性)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20附录D(规范性)生产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24附录E(规范性)特种
2、设备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31附录F(规范性)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37附录G(规范性)用电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41附录H(规范性)消防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51附录I(规范性)危险化学品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58附录J(规范性)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64附录K(规范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66附录1.(规范性)操作人员行为规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69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第3部分:加油站; 第4部分:石油库;第5部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第6部分:食品制造企业;第7部分:饮
3、料制造企业; 第8部分:纺织企业; 第9部分:服装制造加工企业; 第12部分:纸制品制造企业; 第13部分:机械制造企业;第21部分:烟草制品企业; 第22部分:日化产品制造企业; 第26部分:酒类制造企业; 第31部分:瓶装工业气体经营企业; 第32部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 第57部分:电子通信制造企业。本文件由天津市应急管理局提出并归口。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第16部分:印刷企业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印刷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评定内容和评定细则。本文件适用于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的印刷企业安全生产等级的划分与评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
4、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7247.1激光产品的安全第1部分:设备分类、要求GB/T11651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15577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T2951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1锅炉房设计标准XF1131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JB/T6422印刷机械纵向分切机DB12/T724.1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第1部分:总则DB12/T724.2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
5、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3.1出版物pubIication报纸、期刊、书籍、地图、年画、图片、挂历、画册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装帧封面。3.23.2包装装潢印刷品Packinganddecorationprint商标标识、广告宣传品及作为产品包装装潢的纸质印刷品。3.33.3其他印刷品OtherpubIications文件、资料、图表、票证、证件、名片等。4评定内容4.1基础管理要求基础管理要求应符合DB12/T724.2的规定。4,2场所环境4.2.1厂区环境4.2.1.1消防车(通)道的设置应符合GB50016的规定。4.2.1.2厂区出入口应设有限速和警示标识,交通视线盲区应设置安全
6、设施。4.2.1.3厂区主、次干道,人流集中、采用混合交通,影响行人安全时,应设置人行道。沿主干道布置人行道宽度不小于1.5m,其它人行道宽度不小于0.75m。4.2.1.4跨越道路上空的架空管线、管架,应设限高标志和限高设施。4.2.1.5应根据工作场所的环境条件,选用适宜的灯具,照明设施应完好、有效。4.2.1.6原料和成品(半成品)在露天场所的周转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且不应堵占疏散通道。4.2.2车间环境4.2.2.1车间的耐火等级和安全疏散出口的设置应符合GB50016的相关规定。4.2.2.2安全疏散通道应有明显标示线并标明行走方向,路面应平坦,无阻碍通行的隙碍。4.2.2.3物品
7、应定置、整齐、平稳摆放,沿人行通道两边无突出物品或锐边物品。4.2.2.4原料和成品(半成品)不应堵占疏散通道。4.2.2.5废弃边角料应集中于安全位置存放,并指定专人负责。4.2.2.6凸出的固定工作平台应保隙每人至少1.5/作业空间。4.2.2.7员工宿舍不应设置在车间或仓库内。4.2.2.8不应私自拉设电线。4.2.3仓库4.2.3.1安全疏散出口的设置应符合GB50016的相关规定。4.2.3.2主通道宽度不应小于2m,且应设置标志线。4.2.3.3仓库设置的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应设置明显标志并保持通畅,不应堆放物品或设置隙碍物。4.2.3.4储存物品应分类、分堆、限量、限高存放,物品
8、堆放应符合XF1131的规定。4.2.3.5轻质物料的堆垛面积不应大于150m2,较重物品的质量不应超过楼(地)面的安全载荷,当储存吸水性物品时,应考虑灭火时可能吸收的水的质量。4.2.3.6承印材料及成品仓库内不应储存火灾危险类别为甲、乙类的物品。4.2.3.7成品库堆放成品时,每隔高度30cm-50cm应插入板纸作加强筋,防止溃塌散落。堆放高度不应超过2mO4.2.3.8纸库叠放整件纸时应平整稳固。使用纸台堆放散纸时应四面整齐,使用的纸台不应有明显破损、裂痕。4.2.3.9卷筒料宜竖放,横放时滚动面不应面向安全通道,且应设置防滚动装置。零散类货物码放应采用必要的防散落措施。4.2.3.10
9、需要设置货架堆放物品时,货架应标注最大载重标识,货架上摆放的货物重量不应超过货架的最大载重量。货架不应遮挡消火栓、自动喷淋系统喷头以及排烟口。4.2.3.11仓库内装卸和用电安全管理应符合XF1131的规定。4.2.3.12仓库内不应安放和使用火炉、火盆、电暖器等明火或高温电热设备。4.2,3.13进入仓库的内燃机车应设置防火罩,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应在仓库内停放和修理。4.2.4防雷、防静电4.2.4.1应按规定设置防雷与接地系统,建筑物防雷设施应每年进行一次检测,并应取得有资质部门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4.2.4.2产生静电的设备设施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或静电消除装置。4. 2.4.3用
10、于输送油墨、涂料、浸渍材料、黏合剂及排放气体的管道,应具有静电传导性。4.3生产设备设施4.3.1一般要求4.3.1.1不应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艺、设备。4.3.1.2设备设施周围应设必要的操作或检修空间。其中,大型设备设施间距应不小于2m,中型设备设施间距应不小于1m,小型设备设施间距应不小于O.7m.4.3.1.3设备设施的危险部位应设置符合相关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4.3.1.4凡操作平台高度在0.5m以上应设防护栏杆:地面或操作平台起始高度2m以下的所有传动件和运动件及危险部位,应设安全防护装置。4.3.1.5在动力驱动运转的机器上,对滚轮和地面之间的挤压部位应进行安全防护。4
11、.3.1.6装有防护罩的设备设施,需经常打开、移动的防护罩应与危险运动互锁,不需要经常打开的防护装置应采用固定式防护。4.3.1.7设备的安全防护部件与可能造成伤害的运动部件之间应设置有效可靠的电气互锁。4.3.1.8移动设备的可移动部件应有固定锁紧装置。4. 3.1.9下列设备设施应配备预报警装置,并应在启动机器前发出声响警示信号:a)机器长度超过7m:b)印刷机器高度超过1.6m;c)自动平压式机器从控制面板的位置看不到排废区域;d)需2人及2人以上操作的机器。4.3.1.10在设备的操作、调整和经常维修部位,急停装置应易于触及。4.3.2印前设备4.3.2.1制版设备应配备显影液或定影液
12、安全装填的液体泵,容器槽应有盖板,并有显影液和定影液防泄漏装置。4.3.2.2制版设备应设废液排放装置。4.3.2.3雕刻凹版滚筒的雕刻机,凹版滚筒和雕刻工具之间的旋转卷入部位应设固定安全装置,安全装置和凹版滚筒的间隙不应超过6mm,凹版滚筒应设互锁装置。4.3.2.4印版折弯机应对折弯单元的运动部位设置安全防护。4.3.2.5按照GB7247.1的分类,属于3B类和4类辐射激光设备应根据其要求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及互锁装置。4.3.2.6有可能因照明设备破裂而引起人身伤害的曝光设备,其外层应安装由耐热材料所制成的防护屏,且防护装置不应对曝光设备产生压力。4.3.3印刷设备4.3.3.1单张
13、纸印刷机应符合下列要求:a)输纸、输墨、润湿、印刷、收纸装置等所有运动部件及干燥部位应配备安全防护罩或防护装置,并应有互锁装置;b)辐、滚筒、打码和打孔装置的旋转卷入部位,叼纸装置、传纸系统、上光装置、测量和控制装置的吸入、挤压、剪切部位,均应配备防护装置;c)在印刷单元、上光单元以及输纸与收纸运行位置均应安装急停按钮;d)单张纸收纸区域应采用固定式或互锁式防护装置防止接近收纸牙排系统运动部件;e)产生废气的设备应有废气排放装置,产生粉尘的设备应设除尘装置,产生废水的设备应有废水处理装置。4.3.3.2卷筒纸印刷机应符合下列要求:a)输纸、输墨、润湿、印刷、收纸装置等所有运动部件及干燥部位应配
14、备安全防护罩或防护装置,并应有互锁装置;b)轮和滚筒的旋转卷入部位,折页单元、上光装置、测量和控制装置上的吸入、挤压和剪切部位,以及印版滚筒和橡皮滚筒上的夹紧元件等部位,均应应配备防护装置;c)印刷单元、上光单元、折页单元、收纸单元以及裁切单元均应安装急停按钮;d)所有水墨短、上光辑和计量辑的旋转卷入部位应设置互锁防护装置或固定防护装置;e)产生废气的设备应有废气排放装置,产生粉尘的设备应设除尘装置,产生废水的设备应有废水处理装置。4.3.3.3丝网印刷机应符合下列要求:a)应对活动式进料台和印版夹紧装置造成的挤压、剪切和碰撞部位设置安全防护装置;b)应采用安全杠等互锁防护装置防止活动式工作台
15、造成碰撞危险,活动工作台和安全杠之间的最小距离应为120mm;c)滚筒式丝网印刷机的可移动式网框和固定机器部件之间的挤压点应设互锁防护装置或电敏防护装置;d)应对滚筒式丝网印刷机的印刷滚筒上的旋转卷入部位采用互锁防护装置。4.3.3.4生产型数字印刷机应符合下列要求:a)控制设备的电气开关,应有过载保护和漏电保护装置;b)每台需要人工操作的设备应有急停装置;c)运动部位和发热部位应有防护罩;d)产生废气的设备应有废气排放装置;e)所有产生有害气体或高温高热危害的位置均应设置局部排风设施。4.3.4装订设备4.3.4.1折页机的折刀和折辐间的挤压部位、折页辐间的旋转卷入部位、以及裁切、折痕和打孔装置的等危险部位,均应设固定式安全防护或与危险动作互锁的防护装置。4.3.4.2配页机应符合下列要求:a)手工给纸配页装置应对给纸装置和机器固定部件之间的危险部位进行防护;b)配页装置上的传送装置应设固定式或与危险动作互锁的防护装置;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