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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共9篇)目录篇一、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篇二、关于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13篇三、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15篇四、领导班子其他成员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31篇五、2024年乡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33篇六、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责任清单37篇七、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责任清单42篇八、学院党总支2024年度落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47篇九、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52篇十、为认真落实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乡党委主
2、要负责人和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根据中央关于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象州县委、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度,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清单。52篇一、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为更好落实我局支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细化严明党的纪律、选好用好干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领导和支持纪检组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表率、深化作风建设和规范化建设的具体内容,经分局党支部集体研究,特制定本责任清单。一、加强组织领导1、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市局、区委及区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
3、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2、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全局目标管理任务,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3、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廉政责任分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导致发生重大腐败问题或不正之风的,实行责任倒查。4、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年至少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次;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职。及时全面了解支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
4、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5、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惩选拔的重要依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分局年度综合工作综合考核范围。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6、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彰显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涵养良好的政治生态。7、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备制度,将本单位的重要工作、大额财务收支、项目工程审批、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等情况如实报备,杜绝漏报、迟报、瞒报现象。8、尊崇党章,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
5、内监督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三、加强党的思想建设9、继续落实支委会专题学习和党员干部学习制度,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10、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每半年形成一次专题报告,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和主动权。11、开展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坚定政治立场,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共产主义信念,提高廉洁自律意识。12、开展党纪党风警示教育。利用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每年开展2次警示教育,保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坚持会前学纪学法制度,组织学习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
6、通报,使广大党员干部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训,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1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规定,认真执行干部任职民主推荐、考察、谈话、公示、报批等程序,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规范。14、建立日常考核制度,完善实绩考核机制,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15、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为官不为、不廉、不勤等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16、严格执行拟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制度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抓好新任干部任前廉政教育,确保用人权
7、的正确行使。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17、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落实好市委机关工委制定的基层党支部五必做制度,继续以七有型党支部为标准,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18、全面加强分局支部建设,健全班子、完善机构,领导和推动分局支部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19、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工作。20、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推进党务公开。六、加强作风建设21、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坚决纠正“四风,完善公务接待、财
8、务管理、考勤等作风建设等相关制度,把改进作风各项规定落到实处。22、持续推进分局反四风的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同志进行廉政约谈,坚决杜绝四风问题回潮。23、加强对分局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定期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和通报,杜绝在项目审批、综合考核中出现违规违法行为以严明的纪律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24、完善并落实分局内部管理制度,坚决刹住公款请吃、公款娱乐、公款送礼、奢侈浪费及“慵懒散等不正之风。25、加强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做到以上率下主动整改纠正。七、加强纪律建设26、强化政治纪律和
9、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更加严格。常态化对干部职工的遵纪守规情况进行检查,杜绝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聊天、玩游戏等现象。27、继续巩固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成效,落实防控责任和措施。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开展廉政提醒、谈心谈话,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八、加强制度建设28、每半年召开一次分局专题支委会,总结半年或全年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任务,并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29、党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单位
10、)负责同志,科室(单位)负责同志与分管人员,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30、年底前局党支部向区委、区纪委和市局党组书面报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班子成员向局党组书面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31、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工作联系机制,自觉接受指导和监督,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3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议事决策规则,凡重大事项、干部任用等重要问题经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决策水平。33、建立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通报制度,对单位或个人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在一定的范围内及时通报。*同志责任清单党支部书记、分局负责人1、履行党风廉
11、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全年至少主持召开4次党支部会,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将之列入日常重要工作日程,专题主持召开党支部会,听取各党小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2、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员亲自约谈。及时听取重要案件查处情况汇报,及时签批和处理重要信访举报案件。3、牵头研究制定分局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支部主体责任清单、“一把手”责任清单,审核把关其他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内容。与班子成员、各科室队所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其严格履行“
12、一岗双责。履行好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4、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其他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不少于2次,对矛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5、带头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等,当好“领头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相关规定,落实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主动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运行。6、加强对分局党支部各党小组全面落实从严治
13、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检查指导,对落实不力的,进行廉政谈话,督促整改。7、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指导分局支部各党小组召开组织生活会,带头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年内上主题党课不少于1次。8、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程序、纪律等要求。9、带头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作风建设规定,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监督,保持良好形象。10、主动接受分局监察室、驻市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配合驻市局纪检监察组履行对分局的监督责任
14、。11、推进分局党支部建设,支持分局党支部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12、年底向市局和区纪委报告本年度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情况。13、上级党委、纪委确定的其他相关内容。*同志责任清单党支部委员、副局长1、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协助分局党支部及其主要负责人抓好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分局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3、参与分局党支部关于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4、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科室(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的党
15、建办(监察室)、办公室、建设用地利用科、土地利用专班、征迁科、耕保科、城区所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每年对所有分管单位和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1次检查或听取1次汇报,及时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党员干部廉政情况。5、及时传达局党支部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要求,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业务工作中,做到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6、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有关规定,坚决维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严肃性,营造公道正派、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加强选人用人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7、坚持把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与“好干部”标准相结合,真实客观、公平公正的向局党支部推荐干部,为局党支部选人用人当好参谋助手。8、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作风建设规定,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监督,保持良好形象。9、主动接受分局监察室、驻市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配合驻市局纪检监察组履行对分局的监督责任,持续推进党支部建设。10、上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确定的其他主体责任内容。*同志责任清单党支部副书记、副局长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苑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