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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宜府办函(2024)16号三江新区、宜宾高新区、“两海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律师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律师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功能,加快打造川南法律服务高地和长江上游区域法律服务中心,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促进我市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增强律师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功能,不断壮大律师队伍、培养高端人才、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能级,建设一支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的高素质律师队伍,为宜宾加快
2、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二)目标任务。律师行业规模不断扩大,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数量稳步增长,律师业务领域不断拓展,非诉法律服务占比明显增加,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律师执业环境不断优化,律师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律师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持续提高。到2026年,力争全市律师人数达到2000人,培育100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1家,发展50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5家。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广大律师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
3、护,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具体行动上,确保律师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发展。(二)筑牢党建工作基础。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律师队伍建设全过程,健全完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在事务所决策、规范管理、违法违规惩戒中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彻到律师事务所决策管理全过程,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政治把关作用。选优配强专兼职党建指导员队伍,充分发挥其组织宣传、联系服务、协调指导作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加强党组织“十个标准化建设。三、搭建优质法律服务平台(一)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科学制定法律顾问参
4、与重大决策工作机制,遴选本市优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并将法律顾问服务经费纳入预算统筹保障。(二)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面升级。建立健全村(社区)法律顾问动态调整机制和绩效考评机制,制定服务清单,聘请社会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纳入各县(区)财政保障,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原则上,社区和一类村每年不低于0.5万元,二类村每年不低于0.4万元,三类村每年不低于0.3万元,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确保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落到实处。(三)为重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根据市、县(区)党委政府审定的重点项目,由市、县(区)司法局牵头组建专项行
5、动律师服务团提供事前预警、事中排查、事后处置的全过程风险防控和矛盾化解法律服务,构建全覆盖、全周期的重点项目法律服务工作模式。(四)支持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大力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持续延伸法律服务触角,全面推进律师参与矛盾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建立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律师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补助机制,为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逐步提高补贴标准。四、优化律师执业环境(一)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各有关部门应尊重和协助律师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律师执业的合法权利,及时发现和解决律师执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着力破解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人身权利受到侵犯等问
6、题。完善律师收集证据制度,保障律师在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中,可以依法向市场监管、公安、海关、金融、民政和不动产登记等部门调查核实有关情况。(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依法查处取缔非法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经营主体、场所,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的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个人。市司法局指导市律师协会出台关于律师执业行为的行业管理规范,杜绝不正当竞争。(三)加强律师行业规范化管理。坚持和完善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司法行政部门切实履行对律师、律师事务所的监督、指导职责。健全律师执业评价、诚信考核体系,完善年度考核制度和量化
7、考核标准,实行律师不良执业信息记录披露和查询制度,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五、推动律师行业发展(一)加强律师人才队伍培养。对律师事务所与符合下列情形的人员签订不少于3年服务年限协议的,可申请享受下列政策:对首次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担任全国律协各专委会主任、入选全国涉外律师人才库的执业律师,给予所在律师事务所5万元的补助;对首次被评为全省优秀律师、担任全省律协各专委会主任、入选全省涉外律师人才库的执业律师,给予所在律师事务所2万元的补助。从市外引进全国优秀律师、全国律协各专委会主任、全国涉外人才库律师的,给予该律师事务所5万元的补助;从市外引进全省优秀律师、全省律协各
8、专委会主任、全省涉外人才库律师的,给予该律师事务所2万元的补助。对取得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首次在我市执业的专职律师,分别给予所在律师事务所5万元、3万元的补助;对已经在我市执业的专职律师进修取得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的,分别给予所在律师事务所3万元、1万元的补助。(二)助力律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加强品牌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事务所的培育,对首次获得全国、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5万元的补助。对当年业务收入100(J万元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当年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补助。全国、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在宜宾设立分所后当年达到20名以上专职律师(本地律所
9、转入的律师不超过50%),且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分别给予分所一次性10万元、5万元的补助。(三)强化公职律师队伍建设。鼓励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所在单位应为报考人员提供必要的考前复习时间,有条件的可组织考前集中辅导培训。鼓励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工作人员申报公职律师。公职律师所在单位应对公职律师的执业活动给予支持、帮助和鼓励,提供必要经费保障,更大限度发挥公职律师的作用。优先安排公职律师到法制、审查、执法等岗位,激发公职律师干事创业活力,发挥专业优势促进法治建设。(四)充分发挥公司律师职能作用。把参与企业合规管理作为公司律师履行
10、职责的重要内容,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充分发挥公司律师在企业合规管理中的职能作用,促进企业合规管理制度机制更加健全,依法规范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各类合规风险得到有效预防和化解,在法治轨道上增强企业发展效益和核心竞争力。所在单位加强公司律师履职保障,为公司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场所、设备等办公条件,帮助公司律师协调解决工作开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公司律师执业权益。鼓励企业给公司律师发放专项津贴。六、强化工作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形成政府统筹、司法行政部门主抓、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运行机制,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律师行业扶持政策和具体措施,及时研究解决律师行业发展存在的
11、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我市律师行业发展目标。市管律师事务所补助经费由市财政保障,其余律师事务所补助经费按照属地原则由县(区)保障。(二)建立健全机制。主管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审核申领补助律师事务所的资格条件,建立健全补助申请受理、审查、公示、审定、考核、退回等相关制度,明确资金申报流程和工作要求,规范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享受补助的律师事务所税务征收关系及统计关系需在宜宾市范围内。本意见涉及的奖补政策如与我市其他相关政策有重复,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予以确定。(三)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大对实施意见的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凝聚共识,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营造浓厚氛围,推动我市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本意见从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