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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学院学生活动经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透明化,促进学生活动健康发展,活跃学院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依据学院相关财务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学生活动主要指由学院学生管理职能部门、各系部指导并纳入学院预算安排的各级各类学生文体及社团活动,包括各类主题活动、文体活动、创新创业、志愿服务、“三下乡”社会实践等。第三条学生活动坚持经费归口管理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归口管理部门包括院团委、学生工作部、各系部等。第四条开展学生活动务必精心组织、勤俭节约、讲求实效。活动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不得用于开展与学生活动无关的经济活动,不得变相发放各
2、类人员经费。第五条经费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学生活动的全过程管理,对活动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财务部负责审核原始凭证的合规性和审批手续及资料的完整性,学院纪委、审计部负责不定期对各级各类学生活动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第六条学生活动经费预算应根据以往活动收支情况、活动规模、活动特点、相关政策规定综合测算确定,经费预算编制应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预算明细应真实、合理。经费归口管理部门应严格审核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预算一经审批确定应严格执行,原则上不允许超支。第七条学生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学生活动开展过程中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如:活动相关资料打印复印、广告宣传
3、制作、城际间交通费、演出涉及到的设备租赁、服装租赁、化妆以及必要的工作餐等,活动相关打印复印及零星办公用品采购必须附明细清单,发放奖品需附领取签收名单。活动过程中确需发生讲座费、工作津贴、评审费、酬金等情况的按学院有关文件标准执行,涉及院内人员的还需报请人事部审批同意后方可发O第八条开展学生活动应严格按学院规定使用经费,经费支出原则上需使用非现金方式结算,一般可以使用公务卡(注:学生可使用普通银行卡,报销时需附刷卡PoS单)、转账或网上支付结算(报销时需提供支付凭据)。原则上学生活动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均应取得相应正规发票,其他类型收据一般不予报销。第九条学生活动经费报销实行“一事一报”,原则上同
4、一活动事项不允许分批多次报销,活动结束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时需提供活动所有相关正规票据、山西工程技术学院学生活动申请及预算审批表(附件2)。第十条外出社会实践活动等按山西工程技术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报销范围包括往返交通费、住宿费(注:不允许报销学生差旅补助)、零星办公用品等。第十一条每次活动必须设活动负责人(一般由学生担任)一名,指导老师(主要负责活动财务相关事宜,原则上应为学院正式在岗职工)一名,不能由一人兼任。开展学生活动须事前向经费归口管理部门提交活动申请及经费预算,填写山西工程技术学院学生活动申请及预算审批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流程如下:(一)开展学生活动需由活动负
5、责人提前一至两周填写申请表,必要时需附上详细活动方案(即策划书),报经费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审批。(二)经费归口管理部门严格审核活动内容及预算,审核通过后及时通知活动负责人。申请表原件作为财务报销依据,申请表复印件、活动策划交由经费归口管理部门备案留存。因临时紧急活动或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提出书面申请的,应由活动负责人向经费归口管理部门说明事由,履行口头预算申请,报经费归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应补办书面手续,补办预算金额以经费归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未登记备案者不予补办。第十二条活动结束后两周内,活动负责人应整理好以下资料(规模较大的活动应提交活动总结材料,详见附件2),并提交经费归口管理部门,为归档做好准备:(一)山西工程技术学院学生活动总结表;(二)活动过程中的影音图片资料;经费归口管理部门应做好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保管工作,归档资料形式不限,可以是书面纸质资料,也可以是电子形式,上述资料是活动经费绩效评价及审计检查的重要底稿。第三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