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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随着县委巡察工作的深入开展,对巡察精准发现问题要求不断提高,巡察发现问题是衡量巡察工作成效最重要的标准,也是形成震慑的前提和基础。通过对今年两轮巡察情况进行分析,现就如何提高巡察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提出几点初浅建议,以供参考。一、巡察工作的现状今年我县共开展2轮常规巡察,共巡察8个县级部门和12个乡镇,并延伸巡察15个下属单位,全覆盖延伸巡察12个镇下辖的178个村,共发现问题324个,移送问题线索13条,立行立改问题36个。另组建20余人的扶贫领域工程项目专项巡察组,对县级相关部门以及全县有省定贫困村的3个乡镇及所辖的14个贫困村开展专项巡察,对前期县纪委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督查发现的共性问题
2、作为巡察工作切入口,突出重点,精准开展巡察,共发现8大项20小项216个具体问题,立行立改问题4个。二、存在的主要问题精准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主要任务,因而,如何发现质量高、价值大的问题,直接影响着巡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从我县巡察发现问题的情况来看,我县巡察工作主要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发现的共性问题较多。近年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基层党政领导政治站位不断提高,政治意识不断增强,各项工作越来越规范。巡察发现的问题也是面上的共性问题居多,典型问题反而较少,巡察震慑作用越来越不明显。二是发现问题的质量不高。每轮巡察都有很多新同志参与,因为对巡察工作较为生疏,缺乏相关巡察工
3、作技巧,综合能力储备不足,缺少有针对性的专业技能,加之每轮巡察时间紧、任务重,短时间内难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深挖细查,以至于发现的问题和移送的线索质量不高。三是问题定性不够准确。通过移送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问题线索办理情况来看,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在定性上不够准确,一些问题线索成案率不高没有达到“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目的,巡察利剑作用彰显不足。三、对提高精准发现问题能力的几点建议(一)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巡察质量坚持以发现问题为出发点,切实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一是突出巡察前收集问题。巡察前对被巡察单位进行认真分析,掌握被巡察单位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有关问题,有的放
4、矢开展巡察。由巡察办协调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信访局、审计局、公安局等部门,收集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的评价意见。二是坚持巡察中发现问题。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始终坚持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创新巡察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三是巡察工作要坚持政治巡察的导向,适时组织巡察办、巡察组、巡察人才库的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学习,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三个聚焦”,以推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开展巡察工作。四是聚焦巡察重点内容,突出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适应基层特点,回应群众诉求,盯住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官巨贪、黑恶势力等背
5、后的违纪违规问题,以及基层党员干部处事不公,在征地拆迁、扶贫惠农等工作中优亲厚友、暗箱操作,贪污、挪用专项资金等方面问题,着力查找被巡察单位党员干部突出问题,形成震慑。(二)科学应用巡察方法,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性巡察干部要切实提高工作能力。一是用好谈话手段发现问题。注重用好个别谈话这一发现问题主要手段,力求听到真话、谈出实情。积极做好访谈前的各项准备,掌握谈话对象基本情况,拟定谈话提纲,确定谈话重点,要求每位谈话对象在谈话时,必须谈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成员存在的问题,必须谈自身在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中存在的不足,必须谈自己改进的方向和打算,使访谈真正成为发现和反映问题的重要手段。二是强化明察
6、暗访发现问题。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民意、了解民情的基础上,有计划、有重点地精心组织暗访,深入群众反映强烈、矛盾比较突出、问题相对集中的地方和单位,近距离接触群众,掌握第一手资料。集中调阅被巡察单位的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信访反映、审计报告,以及工作总结、述职述廉报告等材料,全面掌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情况。针对查阅资料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努力从中挖掘问题线索。三是提高各相关单位配合程度,形成工作合力。巡察工作开展前,县委巡察办针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与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进行充分沟通,了解近年来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违纪违法案
7、件情况、问题线索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财政审计等方面情况,以能够发现有质量的问题线索为目标,向巡察组就进一步发现问题线索的方向和着力点提出建议,提高巡察发现有效问题线索的针对性。(三)强化制度建设,提高巡察工作规范化程度要建立健全巡察制度。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巡察工作要严格的制度约束下进行。我们先后制定了县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关于规范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县委巡察工作流程、县第十三届委员会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4)和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但是还需不断健全完善巡察工作制度,推动巡察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打铁必须自身硬,我们必须不断加强巡察人员管理,严格标准,把巡察干部
8、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管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村要发展好,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有好班子和好带头人”。作为贯彻落实党和政府重要决策部署“最后一公里”的组织保障,农村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与干事热情,成为乡村振兴进程中推动乡村发展和乡村建设、完善乡村治理的重要基础和前提。作为一项包含经济、文化、生态、人才、治理等多个方面的综合性、整体性乡村发展战略,乡村振兴必然对村干部主体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一、乡村振兴背景下村干部的重要角色意义(一)乡村治理组织者作为村民自治制度的产物,村干部是村民民主选举出的农村社会直接管理者,因而在乡村振兴进程中首先承担着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的重要职能和作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
9、振兴战略规划,提出“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等目标和任务,以及“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的组织体系”“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深化村民自治实践”等具体工作要求。因此,作为基层党组织的代表以及村民自治的代理人,村干部首先是乡村治理的组织者和实践者。特别是国家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在乡村振兴进程中进一步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形成治理有效的善治乡村,这些都对村干部队伍及其能力建设提出新的任务和要求,迫切需要村干部发挥好乡村治理组织者的角色作用,夯实乡村治理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二)乡村建设推动者有
10、效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目标。党的十九大以来,党和国家“围绕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推进乡村建设,在改善农村交通、物流、水利、能源、信息、教育等基础设施,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以及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具体举措。而“要把那些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件一件找出来、解决好”,离不开基层村干部的积极配合和推动。作为联系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推进乡村各项建设需要发挥村干部在农村一线工作的经验,以及作为基层乡镇政府“行动手脚”的重要作用,及时发现和反馈群众生产生活需求,有效落实国家有关农村基础设施、公
11、共服务建设的政策,真正担当起、发挥好乡村建设推动者的作用和角色。(三)乡村发展示范者村干部不仅是乡村治理的有效组织者,也是广大农民选出来的带头人、领路人。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提衣提领子,牵牛牵鼻子。办好农村的事,要靠好的带头人,靠一个好的基层党组织。”凸显了村干部在引领农村各项发展、激发村庄内生动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一方面,村干部综合素质比较高,往往拥有一定的社会资源,在创新发展乡村产业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发挥村干部的示范引领和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消除和突破产业创新发展中的理念壁垒,引导和提升广大村民参与产业发展的热情和主动性,激发村民内生动力。另一方面,发挥村干部在农村合作组织、集体经济组
12、织中的联农机制和带富作用,有利于促进农民增收以及实现乡村的可持续发展。实践证明,在农村创新创业群体中选拔优秀干部后备人才,充分发挥干部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示范者作用,同时也可以推动乡村善治目标的实现。二、村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一)老龄化与农村人才流失并存长期以来,城乡在就业、收入、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一定差距,在城市“虹吸效应”影响下,大部分农村年轻劳动力进城务工,加上人口老龄化的影响,加剧了乡村人才短缺。“年龄偏大、学历不高、身体不好”成为一些地区村干部的写照。与此同时,农村干部队伍建设水平整体不均衡,呈现出从近郊区到远郊区、从平原到山区,村干部年龄递增、学历递减的分布规律,面临人才
13、断层和流失问题。虽然各地在推进乡村振兴进程中,通过选派第一书记、招聘乡村振兴协理员等创新性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村干部队伍,但由于选派干部人员存在精准性不足、服务短期化等问题,在有效发挥对村干部的补充和协助作用方面仍需加大力度。(二)低收入化与福利保障不足并存目前,村干部的工作报酬一般包括基本报酬和绩效奖励两部分。然而由于地区财政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特别是镇域和村庄集体经济实力差异,不同地区村干部工资待遇存在较大差别。曾有调研指出,某市近郊一些村的村“两委”干部工资中集体经济自筹占大部分,年收入10万12万元,而偏远地区的村干部月基本工资为2000元左右,年收入不足5万元。在村干部逐步脱产
14、、全职工作背景下,每月2000元收入实难满足生活需求。特别是一些集体经济薄弱村,村干部收入主要依靠财政转移支付,甚至出现工资滞留、延迟发放等现象,对村干部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影响。且“村大村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缺乏有效区分和激励机制,与城市社区工作者相比落差较大,容易挫伤村干部为群众办事谋发展的热情和积极性。此外,由于村干部社会保险缴纳并未列入有关硬性规定,多数地区村干部离任、退休后缺乏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也加剧了村干部队伍的不稳定及人才断层。(三)职责职能泛化与减负困难并存“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村干部日常工作繁杂多样。在推进实施乡村振兴进程中,大量资源、项目涌入乡村社会的同时也意
15、味着村干部对接、管理事项及考核评估等工作量大幅度增加。然而由于缺乏明晰的具体管理办法,乡镇政府往往照搬上级政府部门管理方式,将村级工作全盘纳入管理,存在管理僵化以及督查问责泛化等问题,影响到村干部的工作态度。村干部不仅要应对综合治理、环境整治等各项检查、督查“硬指标”,还要承担各项打卡、填表等“软任务”。据了解,乡镇对村干部的考核一般包括村镇重点工作、镇科室日常性考核两部分,这些工作均与乡镇政府的考核目标密切相关,而农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则鲜少体现在考核要求中。导致村干部整日忙忙碌碌,但干群关系并未因此而有显著改善。(四)工作被动化与等靠要思想并存近年来,由于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任务重、时
16、间紧,一些村干部疲于应付,抱持“大干大错、小干小错、不干不错”的错误思想,出现“工具性干部”倾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和长期性的工程,需多部门多领域协同参与。但是,有些部门之间缺乏关于村庄发展规划的深入协调合作,有时会出现政出多门、政策互斥的情况,甚至有些决策部门大包大揽,忽视村庄自主性和参与性,严重束缚了村干部主动创新、主动作为的思路和手脚。此外,有关农村发展政策以及管理规定在规范村干部行为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给村干部戴上了“紧箍”。如“村财镇管”要求虽实现了“小微权力”有效监督,但同时给村干部套上了“条条框框”,甚至由此产生了对上级政府部门的资源依赖、权力依赖和等靠要思想,主动为村庄谋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三、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一)强化顶层设计,统筹规划乡村干部人才建设一是研究制订农村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提升计划。将村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乡村振兴重要任务,落实“加强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的“头雁工程”。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