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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除隐患、降事故、保安全”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的势头,有效改善道路交通通行环境,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底,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除隐患、降事故、保安全”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按照“除隐患、严秩序、强弱项、补短板、堵漏洞”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围绕“人、车、路、企”四个方面,进一步压实交
2、通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深入整治突出风险隐患,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努力实现全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的工作目标。二、组织领导成立县“除隐患、降事故、保安全”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管大队,由胡训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交管大队副大队长涂秋生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推动、调度、督导各乡镇各部门开展“除隐患、降事故、保安全”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交管大队综合办公室民警冷超(电话:13479293949;邮箱:280584
3、395)为办公室内勤兼信息联络员,负责各类信息的汇总上报。三、治理措施(一)开展交通安全大宣传大劝导。1 .开展“三零一戴”主题宣传。扎实开展零酒驾、零违法、零事故、戴头盔三零一戴”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农村乡镇、城市社区、运输企业和营运驾驶人家庭,通过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促进道路交通文化在全社会广泛传播,推动出行佩戴头盔、抵制酒驾醉驾等理念深入人心。各单位要利用自身平台进行“三零一戴”主题宣传,营造全社会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交管大队、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各乡镇;协作单位:县委各工作机关、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并长期坚持。)
4、2 .开展节假日交通安全宣传。各单位要做好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传统节假日期间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各类交通安全宣传劝导活动。县交管大队要制定重要节假日交通安保工作方案,做好工作安排部署,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做好“两公布一提示”发布工作;各乡镇要做好节假日期间交通安全宣传劝导,组织发动“两站两员”和村居社区干部等力量进村入户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县教体局要做好开学前和节假日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向全县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师生发布开学前和节假日交通安全提示,协同县交管大队讲好开学交通安全课。(牵头单位:县交管大队、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各乡镇;协作单位:县委各工作机关、县政府各工
5、作部门、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并长期坚持。)3 .开展交通安全日常宣传。县交管大队要持续丰富和创新交通安全宣传形式,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宣传警示教育,不断提升宣传工作成效;县教体局要督促学校落实交通安全教育主体责任,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讲授交通安全常识,增强中小学生交通风险防范意识,组织学校开展好“小手拉大手”活动,将文明交通知识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法制教育、主题班会和教学内容;各乡镇要围绕红白喜事上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对占道经营、疲劳驾驶等进行重点宣传,指导村(居)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张贴海报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向辖区每家每户、每次宴席发放严防交通事故的一封信
6、,提升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城市社区网格共建单位网格员和社区工作人员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工作,进入小区、村组微信群,并定期发布交通安全工作提示和交通安全知识,做好共建社区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工作;县委宣传部负责发动县内各新闻单位广泛运用新闻网站、两微一端、图文、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各单位要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将交通安全宣传作为本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推进。(牵头单位:县交管大队、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各乡镇、各社区网格共建单位;协作单位:县委各工作机关、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并长期坚
7、持。)(二)推进道路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4 .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按照路权责任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道路交通隐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公路发展分中心、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新城区管委会、各乡镇等路权单位要推进突出交通隐患治理;县交管大队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告知路权单位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牵头单位:县交管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局、公路发展分中心、县新城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5 .开展重点隐患路段治理。芦良东大道韩源信号灯至走马桥路段。治理措施:改造设置人行辅道、安装道路中
8、心隔离防护栏、实行机非分离、加装或改造路灯,增加照明亮度等。芦良西大道。治理措施:改造设置人行辅道、实行机非分离、封闭中间隔离防护栏等。宁红大道。治理措施:推动路面车道“四改六”、封闭部分岔路口等。石坳岔路口。治理措施:道路渠化改造、东向路段增设限速电子设备、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等。箔竹旅游公路。治理措施:加装波形防护栏、增设安全警示标志等。全丰苏区电站。治理措施:增加临水临崖防护栏2公里等。旌阳大桥至丝厂路段。治理措施:改造设置人行辅道、实行机非分离、封闭中间隔离防护栏等。大桥礼源村平交路口。治理措施:增设警示标牌、爆闪灯、增加震荡线等。(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公路发展分中心、石坳乡人民政府
9、、黄沙镇人民政府、全丰镇人民政府、大桥镇人民政府,协作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交管大队;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6 .落实“三个一律”措施。按照省公安厅交管局“三个一律”工作要求,全面排查梳理中(高)风险运输企业、中(高)风险车辆和驾驶员,实行动态清零,保证重点车辆年检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达到省市平均水平以上,严密防范重点车辆“带病上路”,落实部门信息共享交流机制,联合开展风险隐患企业约谈,努力控制增量,及时化解存量,实现全县高风险运输企业数量每月环比下降比例达50%以上。(牵头单位:县交管大队;协作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7 .开展交通基础信息排查摸底。由
10、乡镇牵头组织召开相关会议,辖区交警中队具体指导,发挥基层村组作用,组织力量全面开展辖区内人、车、企基础信息摸底排查,摸清辖区内企业员工交通出行方式、车辆使用方式情况,摸清所在区域内三(四)轮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等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账,各乡镇在10月30日之前将摸底信息台账(详见附件2)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协作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交管大队;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并长期坚持。)(三)推动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8 .开展电动车摩托车整治。按照“有牌证、戴头盔、无棚垛、限两人、靠右行、不乱停”要求开展电动车摩托车专项整治,各乡镇、道专委各成员单位和
11、城市社区网格共建单位要深入开展“两车”整治宣传,县交管大队、县城市管理局要联合查纠重点违法行为,县创建办、县直机关工委、县交管大队、县教体局和各乡镇要定期通报曝光“两车”违法行为,县公安局各派出所要开展好“两车”整治宣传,并协作查处“两车”突出违法行为,努力实现城区头盔佩戴率保持在80%以上、乡镇头盔佩戴率保持在70%以上的目标,确保全县2023年涉及摩托车、电动车事故死亡人数和事故起数双下降10%的目标。(牵头单位:县交管大队,协作单位:道专委各成员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教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网格共建单位、县公安局各派出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并长期坚持。)9 .规范共享单车
12、管理。县交管大队督促运营企业加强共享单车管理,定期约谈运营企业,持续改进语言提示和骑行操作功能,佩戴安全头盔后才能骑行、未成年人不得驾驶共享单车;县城市管理局加强对已投入使用的共享单车停放监管;县教体局加强学生群体骑行共享单车安全教育;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加强青少年共享单车骑行安全教育,强化监督管理。(牵头单位:县交管大队,协作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教体局、义宁镇人民政府、宁州镇人民政府、渣津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并长期坚持。)10 .加强工程车监督管理。县交管大队要严查“三超一疲”等违法行为,推动工程运输车加装安全防护设施,城区工程车要喷涂大字号牌,全力消除安全隐患;县交通运
13、输局、公路发展分中心要对全县施工路段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施工路段的常态巡查,督促施工建设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路段,要求监督施工单位设置必要的减速带和物理降速设施,并派员在施工路段两端的进出口指挥引导车辆通行,对落实不到位影响交通安全的,要责成施工单位立即整改。(牵头单位:县交管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发展分中心;协作单位: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并长期坚持。)11 .查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加大酒醉驾、毒驾、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炸街飙车、疲劳驾驶、驾驶报废车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实现打击一批,警示一片的目的。(牵头
14、单位:县交管大队;协作单位: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特巡警大队、各派出所;整治时限:2023年12月底,并长期坚持。)(四)推动共治格局大提升。12 .压实“路长制”工作责任。压实县乡村三级公路“路长”组织管理责任,持续健全领导负责制的责任体系,定期召开全县各级“路长”工作履职情况调度会。深入排查治理重点路口路段安全隐患,实行隐患排查治理和死亡事故通报制度,每月一通报、每季度一调度;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劝导,普及交通安全知识,着力增强群众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对于隐患突出、事故多发高发的,由路长约谈乡镇和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对于事故发生居高不下或发生较大事故的由县主要领导约谈路长。(牵头单位:县
15、交通运输局,协作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交管大队;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并长期坚持。)13 .建立“大交管”工作机制。落实全省公安机关“交所融合”体制改革要求,建立服务联办、交法联宣、交通联巡、隐患联查、事故联处、矛盾联调、勤务联动、警种联合、责任联单等“九联机制”,各派出所要参与道路交通隐患清零、路面管控和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在前期农村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的基础上,要将勤务融合向城市道路延伸,推进“交地联勤”,城市道路管辖的派出所、特巡警等治安力量要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对巡逻中发现的交通拥堵或交通事故要及时疏堵保畅和安全防护,对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未戴安全头盔、安装棚垛、超员、违法载人
16、等显性违法要及时劝阻并督促消除违法。(牵头单位:县交管大队、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各派出所;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并长期坚持。)14 .加强“两站两员”建设。各乡镇要健全“两站两员”组织机构,组建“交通安全管理站”,站长由乡镇分管负责人兼任,配备“交通安全管理员”,并提供日常办公场所。督促行政村组建“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负责人由村(居)干部兼任,配备2至3名“交通安全劝导员”。县交管大队各辖区中队联系并负责各乡镇管理站和劝导站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促进“两员”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发挥优势作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各乡镇每年要落实不少于2万元专项资金,保障“两站两员”建设的基本经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指导基层“两站两员”建设,及时总结经验;县交通运输局要将农村公路建设纳入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支持“两站两员”建设;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核内容,适时组织相关单位,对“两站两员”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