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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根据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安排,为进一步增强各级社会保险工作人员法纪意识,防范社保基金管理风险,切实维护基金安全,按照市人社局统一部署,决定在XX县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一、总体要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进一步夯实社保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强化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剖析案件,分析形势,宣传社会保险法规政策,教育引导社保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深化思想
2、认识,强化风险意识,提升管理能力,守护基金安全。二、活动时间20XX年9月1日至9月30日。三、活动主题以案促改,防控风险。四、活动对象全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乡镇社会保险工作人员、村(社区)社会保险协管人员。五、具体安排(一)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召开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大会,动员部署“警示教育月”活动。牵头单位:基金财务股、县级经办机构。时间安排:9月上旬。(二)通报社保基金违法典型案例。通报近年来发生的社保基金违法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牵头单位:基金财务股、县级经办机构。时间安排:9月上旬。(三)开展社保基金安全管理专题宣传。在XX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每周发布一期“严厉打
3、击欺诈骗保、共同维护基金安全”信息或宣传视频。牵头单位:XX县征缴中心、养老中心、农保中心、就业中心、基金财务股。时间安排:9月上旬。(四) 组织学习研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社会保险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学习研讨,撰写心得体会,提升思想认识。各经办机构至少推荐1篇学习体会,开展交流。牵头单位:基金财务股(县级经办机构自行组织学习研讨)。时间安排:9月中旬。(五)开展社保基金要情分析。建立政策、经办、监督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基金要情分析机制,聚焦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研判形势,剖析原因,查找漏洞,提出改进措施。牵头单位:基金财务股、县
4、级经办机构。时间安排:9月下旬。(六)开展谈话提醒。对社保干部特别是重要岗位人员和高风险业务经办人员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了解干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情况,提醒风险,打好“预防针”,及时发现和纠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牵头单位:基金财务股。时间安排:9月下旬。(七)加强年轻干部教育。对年轻干部开展思想教育、风险教育、廉洁教育和业务培训,教育年轻干部提升宗旨意识、树牢底线思维、增强基金安全意识。通过社保业务大讲堂开展社保工作人员廉政风险教育,宣传贯彻社会保险经办内部控制规范行业标准。关心年轻干部生活,引导培养良好情操。牵头单位:基金财务股、县级经办机构。时间安排:9月下旬。(八)学习省厅汇编的典型案
5、例。以案示警、以案明纪,提升社保工作人员纪法意识。牵头单位:基金财务股、县级经办机构。时间安排:9月下旬。六、有关要求(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经办机构要把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负责同志专题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任务落实到位,警示教育到位。(二)扎实完成规定动作。要将“警示教育月”活动与政治学习、业务培训、组织生活会等结合起来,将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结合起来,建立常态化的警示教育机制。要突出重要岗位人员和年轻干部,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务求实效。(三)认真总结工作经验。要加强警示教育调度,动态掌握本地工作进展,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认真提炼工作特色亮点,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各经办机构于9月26日前向局基金财务股报送总结报告,我局于9月28日前向市人社局报送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