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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三年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和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农业产业化水平提档升级,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根据市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一、产业布局及发展目标坚持新发展理念,稳守粮食生产阵地,聚焦富硒、休闲农业、蔬菜、食用菌等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构建“1+2+N”乡村产业体系。(“1”:休闲农旅产业,即以城乡融合与产业融合推动乡村产业发展,构建城郊型休闲农旅产业集群;“2”:基础产业,即粮食和传统蔬菜产业;:特色产业,包括食用菌、精品水果、花卉、油茶等)。坚持项目为王,突出补齐短板
2、弱项,加快实施一批产业化重大项目。打造特色鲜明、核心竞争力强的农业全产业链条,形成主体旺、装备好、加工强、科技高、融合深、体系全、品牌响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格局,全面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二、重点任务(一)提升种业创新能力1.强化蔬菜(食用菌)新品种引进和推广。引进一批适宜本土气候的蔬菜(食用菌)新品种,每年引进蔬菜(食用菌)新品种10个以上,到2025年引进优质蔬菜(食用菌)新品种30个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2 .提升脐橙种苗品质。宣传和推广赣南早、安远早、伦晚等早、晚熟品种的种植栽培,优化脐橙品种结构。加强柑橘种苗安全监管工作,一律使用市定点种苗繁育场提供的
3、正规柑橘种苗,严禁不健康柑橘苗木进入市场销售渠道。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3 .加强地方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认真落实种质资源普查和保护利用工作。2025年前建成红一种业水稻分子育种中心,支持开展水稻新品种培育。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各镇人民政府)(二)延长农业产业链4 .培育壮大农业龙头。积极争取省市级农产品加工等财政支持项目,支持一批龙头企业扩规、技改、延链。力争到2025年,全区农业产业化省级家级龙头企业达10家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分局,各镇人民政府)5 .做大做强精深加工。聚焦特色农业产业,重点培育发展4-5家农产
4、品精深加工企业。推动食用菌、生姜等产业延伸发展精深加工。到2025年,实现全区农产品加工业产值67.9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6 .积极发展预制菜产业。认真落实市级预制菜扶持政策,积极参与市级产业加快发展总体工作部署。力争到2025年,引进规模预制菜企业落地。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7 .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自然与生态资源,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开展星级乡村民宿创评,每年积极申报省级田园综合体(精品农庄)、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力争到2025年,全区打造省级田园综合体(精
5、品农庄)1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2个以上,建成1个以上特色乡村休闲旅游示范基地,创评省级星级休闲乡村民宿2家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文广新旅局,各镇人民政府)(三)培育唱响农业品牌8 .全域创建绿色有机基地。坚持政府引导、突出特色、示范引领、绿色发展,全面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到2023年,认证绿色有机农产品14个以上。到2025年,认证绿色有机农产品16个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分局,各镇人民政府)9 .推动标准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富硒检测中心等科研机构作用,支持参与省、市级行业标准制定。争取到2025年,参与制定市级以上行业
6、标准3个。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10 .唱响富硒品牌。依托中心城区区位优势,大力发展富硒灵芝、富硒茶树菇、富硒秀珍菇等为主的食用菌产业,有力推动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建设,帮助企业提供产品包装设计、营销、咨询等服务。引导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开展富硒产品认证,力争到2025年,全区认证有效期内的富硒农产品10个以上,培育涉硒龙头企业年营收超亿元的1家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I1.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借助赣南脐橙、赣南茶油、赣南蔬菜等区域公用品牌优势,大力宣传富硒灵芝、富硒茶树菇、富硒秀珍菇等农业产品,培育食用菌公
7、用品牌,积极推荐参加国家、省、市农业节会和品牌价值评价信息发布等品牌评选,不断提升富硒食用菌农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到2025年,力争全区“赣鄱正品”品牌2个以上,入围省农产品“企业产品品牌百强榜”1个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林业局分局,各镇人民政府)12 .强化农产品市场营销。大力培育食用菌农产品,参加中国农交会、世界硒博会等展会,推动富硒食用菌农产品走出去。加强与抖音、淘宝、京东等大型电商平台的合作,引导农业企业发展直播带货、直供直销等业态。力争到2025年,完善构建辐射粤港澳、长三角、京津冀的农产品市场营销机制,全区建成电商示范村4个以上,培育农产品
8、网络销售额超万元的市场主体2家以上,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10万元以上。(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四)强化农业产业服务13 .加强农机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大农机推广力度,特别是适用丘陵山区农机的推广应用,持续扩大农机在水稻、果业、蔬菜、油茶等产业的应用。力争到2023年前,全区除水东镇,所有镇建立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点),2025年前全区水稻机械化种植率达53%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各镇人民政府)14 .发展数字农业。加快调查农业产业基础数据资源,推进食用菌、脐橙等产业数据建设。建设现代农业园区、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的数字化改造。推广运
9、用赣南脐橙品质品牌溯源系统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应用赣南脐橙大数据运营中心平台管理,进一步提升食用菌和脐橙生产企业管理能力。认定一批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新增一批“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村。力争到2025年,全区农业农村数字经济占农林牧渔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5%、规模突破10万元。(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各镇人民政府)15 .提高农产品检测能力。提高农产品检测能力。通过推荐去省市农产品检测机构跟班培训、技术能力提升、骨干培养、检验检测仪器升级、拓宽检验检测项目等措施,全面提升检测机构硬件条件和技术水平,力争2022年底前区农产品和粮油检验检测站取得“双认证
10、”资质。(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16 .健全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布局建设一批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项目,发挥兴万家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等龙头作用,完善赣粤农产品冷链物流配套实施设备。2022年底完成国光云创农产品冷链加工项目建设。力争到2025年建成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5个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供销联社、区交通运输局,各镇人民政府)17 .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全区每年新培育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示范农民合作社2家以上。坚持典型引领、以点带面,引导各类涉农服务主体开展产前、产中、产后全程农业社会
11、化服务。力争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数量年增长8%以上,到2025年,全区农业生产领域的社会化服务覆盖率达60%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供销联社、市林业局分局,各镇人民政府)18 .强化人才培育。加大招才引智力度,招聘引进一批农业专技人员,柔性引进潍坊、寿光等先进地区农业企业、科研机构、专家团队开展技术服务。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计划,加强农业产业化人才培训,有计划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人才到先进地区园区、企业和知名院校开展全产业链培训、实训。(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各镇人民政府)三、支持政策(一)支持种业发展。对注册在区,企业自研品种年销售额超过
12、1亿元、5000万元的,由本级财政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实施柑橘容器苗木补贴政策。(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二)支持农产品加工。对省级龙头企业投资600万元以上新建农产品加工(含预制菜)项目的,择优向上报送争取列入省级农产品加工项目予以补助;对市级及以上龙头企业投资300万元以上新建农产品加工项目的,择优向上推荐享受市级一次性奖补。(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三)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对专业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或企业,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和累计补贴力度。对新建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按
13、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补贴。(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四)支持招大引强。对招商引进或本地发展的农产品加工类、预制菜类企业引进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亿元的,按实际投资额的1%比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补资金由本级财政统筹安排,达到省级奖补标准的不重复奖补。新招商引进的农机企业研发制造的适用丘陵山区农机具全部列入市级重点推广目录。(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各镇人民政府)(五)强化金融支持。加强农业产业化专属金融产品开发,持续发挥“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支农功能;
14、推进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创新开发农产品收入价格、完全成本、气象指数等保险产品,推广“保险+期货”项目。(牵头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六)强化用地支持。落实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优惠政策,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每年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农业产业化项目用地需求。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2023-2025年,每年的比例不低于7%、8.5乐于%(含省级统筹部分)。(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分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农业产业化工作列入区委农村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工作内容。各镇要明确具体工作责任,形成上下贯通、多级联动的推进体系。(二)强化协同合作。加强部门协作,开通农业项目立项审批、土地审批、环评等方面“绿色”通道。强化区域农业合作交流,推动农业产业错位发展,促进区域农业资源优势互补。(三)强化督导考核。将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列入全区农业农村工作重点任务,纳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行动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