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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贯彻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一般要求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档案管理,提高科学技术档案案卷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度,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0年12月11日发布了国家标准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一般要求(GB/T11822-2000),并于2001年5月1日起实施。为统一认识,准确理解并贯彻好此标准,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一、此标准适用于形成科学技术档案的各个单位,它是检验和衡量每个单位科学技术档案案卷质量的重要依据,是国家宏观控制科学技术档案形成完整、准确、系统所采取的一项有效的标准化手段。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此标准的要求来指导、组织对科学技术档案的整理。二、此标准适合于一般科学技术档
2、案的案卷整理,如基建、科研、设备、产品等档案整理,某些形式特殊的科学技术档案的案卷整理可参照执行。这里的“形式特殊”是指科学技术档案内容的特殊,如在农业科技、气象、矿产、水文、地、测绘等领域形成的专业图等。在工作中形成的声像、照片、电子等特殊载体科学技术文件材料的整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科学技术档案的组卷应遵循成套性原则。一个项目中形成的管理性文件材料应归入同一项目进行整理,不能分散。四、案卷内科技文件页号的编写。凡有书写内容的页面均应编写页号。单面书写的文字材料在右上角编写页号;双面书写的文字材料正面在右上角,背面在左上角。图纸规定折登后标题栏在右下角,页号应在紧靠标题栏的外左下角或外右
3、上角编写。成册的科技文件材料可不编已有页码页面的页号,只编没有页码页面的页号。五、关于案卷脊背项目“保管期限”和“档号”栏的填写,我省采用把两者结合起来贴标签的方式予以解决。标签为白纸,共分四格,分别填写全宗号、分类号(或目录号)、项目代号、案卷顺序号。可以标签上格子的线条的色标来区分案卷的不同保管期限,红线条代表永久,黄线条代表长期,蓝线条代表短期。标签式样如图,填全宗号I填分类号(或目录号)填项目代号填案卷顺序号六、案卷封面中“立卷单位”栏目统一填写该案卷的组卷部门。每一个案卷都应填写卷内目录和备考表。卷内目录中“文件编号”栏一般不填写设备代号和项目代号。卷内目录中最后一份科技文件材料应填写其首尾页上标注的页号,首尾页之间用“一”连接,前面每份科技文件材料只填首页号。每个案卷备考表的“说明”栏均应填写该案卷内科技文件材料的件数和总页数。七、关于案卷的装订。我省采用软卷皮装订后装盒或不装订直接装盒两种方式。这里的“不装订”是指一个案卷内的档案在整理时只以件为单位装订。以件为单位装订可采用不锈钢订书钉或用缝纫机扎边两种方式,如一份文件材料页数多,也可用三孔一线方式装订。一个单位的科技文件材料的装订方式应相对统一。八、整理档案的用品(如无酸卷皮、卷盒及不锈钢钉书钉等)应使用省档案局监制的符合档案保管要求的产品。江苏省档案局二OO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