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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应用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保障校园安全、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我校实验室建设和使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实验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第三条实验室安全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现规范化、常态化管理体制,重点落实安全责任体系、管理制度、教育培训、安全准入、条件保障安全管理内容。第二章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第四条校级安全
2、责任体系(一)学校统筹管理实验室安全工作,把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学校事业发展规划。(二)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是重要领导责任人,协助第一责任人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负有支持、监督和指导职责。(三)设立校级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并明确人员和分工。(四)明确实验室安全主管职能部门、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教学科研单位(以下统称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职责,建立健全全员实验室安全责任制,配备足额的专职安全人员。(五)与各相关二级单位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六)
3、建立健全项目风险评估与管控机制,尤其要依托现代技术手段加强信息化建设,构建实验室安全全周期管理工作机制。(七)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体系。(八)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体系。(九)建立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制度,公布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邮箱、电话、信箱等。第五条二级单位安全责任体系(一)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是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责任人。(二)二级单位需明确分管实验室安全的班子成员和各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三)与所属各实验室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四)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学科专业特点,有针对性的建立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制度。(五)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各类隐患检查,对隐患整改实行闭环管理
4、。(六)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培训和实施演练。第六条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一)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隐患整改、个人防护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二)任课教师是课堂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须对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防范措施及现场处置方案。(三)实验室负责人应指定安全员,负责本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四)实验室负责人要与相关实验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或承诺书。第七条安全工作奖惩机制(一)强化学校主体责任,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把责任落实到岗位或个人。(二)学校将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日常工作考核和年终考评内容。对在实验
5、室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个人和所在部门,应予以批评和惩处,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三)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后,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严肃追究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的事故责任。第三章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学校和二级单位在充分考虑学科专业特点和实验用途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和制度,出台规范性文件,确保具有可操作性和实际管理效应,并及时修订更新。第九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安全检查制度:对实验室开展“全员、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定期安全检查;核查安全制度、责任体系、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和设备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实行问题排查、登
6、记、报告、整改、复查的“闭环管理”。(二)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制度:进入实验室学习或工作的所有人员应先进行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掌握设备设施、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的技能,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操作。(三)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在未切实落实安全保障前,不得开展实验活动。(四)安全应急制度:学校、二级单位和实验室建立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制度,定期开展应急知识学习、应急处置培训和应急演练,保障应急人员、物资、装备和经费,保证应急功能完备、人员到位、装备齐全、响应及时。定期检查实验防护用品与装备、应急物资的有效性。(五)实验室安全事故上报制度:出现实验室安全事故后,二级单位应启动应急
7、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同时立即向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汇报后,在事发1小时内如实向所在地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学校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安全事故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并根据事态发展变化及时续报。第四章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宣传第十条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一)学校每年开展面向全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并存档记录。(二)学校和二级单位开展结合学科专业特点的应急演练,并对演练内容、参加人数、效果评价等进行有效记录。(三)学校和二级单位根据实验需要,开展专业安全培训活动,并组织安全培训考试,新入职的教职工、新入学的学生均应参加并通过考试,对培训与考试进
8、行有效记录。第十一条加大安全教育宣传力度,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学校和二级单位应按照“全员、全面、全程”的要求,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开展安全宣传、经验交流等活动,建设有特色的安全文化。第五章实验室教学、科研活动安全准入制度第十二条任课教师要针对本节课的特点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教育方案,对参与本节课的学生进行全员安全培训,依法履行安全告知义务。第十三条进入实验室学习或工作的所有人员均要遵守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获得准许后,再严格按照规程或实验指导书开展工作。第十四条学校、二级单位或实验室需与进入实验室的相关方或外来人员签订合同或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第六章实验室安全条件保障
9、第十五条经费保障(一)学校每年做好实验室安全常规经费预算,保障安全工作正常运行。(二)学校安排专项经费投入实验室建设,同时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及时落实。(三)二级单位通过多元化投入,加强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第十六条物资与设施保障(一)加强安全物资保障,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建立能够保障实验人员安全与健康的工作环境。(二)实验室配备合适的消防设施,并定期开展使用训练。(三)重点场所安装门禁和监控设施,并有专人管理。第十七条加强队伍建设,有充足的人力保障(一)学校需根据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配备专职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并不断提高其素质和能力,推进专业安全队伍建设,保障队伍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二)学校和二级单位分别设立实验室安全督查队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并提供检查报告和整改意见。(三)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负责人必须接受实验室安全管理培训后上岗,并定期轮训。第十八条实验室建筑安全保障实验室工程项目(新建、改建、扩建、维修以及装修等)在论证、立项、建设以及验收时要依法依规进行,并通过学校实验室安全职能部门组织的审核后,方可实施。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对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学校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操作失误、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造成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事件的,将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具体参照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事件追责问责相关办法。第二十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