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打击违法采矿“绿剑”行动方案.docx

上传人:王** 文档编号:1231815 上传时间:2024-06-06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9.8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4年打击违法采矿“绿剑”行动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2024年打击违法采矿“绿剑”行动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2024年打击违法采矿“绿剑”行动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2024年打击违法采矿“绿剑”行动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2024年打击违法采矿“绿剑”行动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2024年打击违法采矿“绿剑”行动方案.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8页
2024年打击违法采矿“绿剑”行动方案.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8页
2024年打击违法采矿“绿剑”行动方案.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8页
亲,该文档总共8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2024年打击违法采矿“绿剑”行动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4年打击违法采矿“绿剑”行动方案.docx(8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2024年打击违法采矿“绿剑”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切实保护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破解非法盗采易发、频发、屡禁不止等突出问题,严守资源安全底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责任工作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我市打击违法采矿“绿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市打击违法采矿“绿剑”行动(以下简称“绿剑”行动),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新时

2、期新征程自然资源工作“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的定位,坚持实事求是,主动担当作为,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维护我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良好秩序。(一)工作目标。通过“绿剑”行动,进一步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部门协同联动,规范矿山企业、项目主体实施涉矿行为,有效遏制偷采盗采态势蔓延,严厉打击矿山企业、工程项目、设施农用地等实施的违法开采利用矿产资源行为,严格依法整治,健全矿产“全链条”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扫黑除恶斗争暨自然资源领域整治取得实效,矿山安全形势、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二、组织机构成立市打击违法采矿“绿剑”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

3、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全市打击违法采矿“绿剑”行动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名单如下:组长:陈文强副市长副组长:黄志林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黄立平市自然资源局局长成员:吴冰市公安局副局长刘志伟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刘恒武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黄仲波市应急局副局长李海波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赖泽才市林业局副局长邓以辛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兼)陈庆强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韦洪波供电公司副总经理各镇分管副镇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领导小组确定的职责

4、,加强协作,确保按时完成“绿剑”行动各项任务。三、工作重点(一)严厉打击取缔非法盗采稀土等战略性矿种及其他矿产资源、私挖滥采破坏矿山地质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二)对持证矿山超层越界开采、不按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排查整治。(三)严密排查整治各类工程建设、生态修复、地质灾害和安全隐患治理、土地整治、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违规处置矿产资源实施违法采矿的行为。四、职责分工各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专项行动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采矿行为,为“绿剑”行动提供运输车辆及司机、证据保存场地等基本保障,协调属地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市公安局:负责打击整治非法使用民

5、爆物品行为。协助开展现场打击违法采矿行动,对不接受、不配合调查处理的违法当事人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通过调取监控视频、查询身份信息、银行或微信流水等方式协助案件调查取证,对自然资源部门移交线索经审查确认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牵头开展“绿剑”行动,组织、指导督促各镇推动“绿剑”行动。负责持证矿山违法行为的排查整治,对各镇排查发现的无证开采、以项目建设为名实施违法采矿行为依法打击查处,负责组织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宣传。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管辖公路两侧法定控制区距离内因违法采石、取土等危及公路安全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扣押和查处运输矿、砂石、土的违法货运

6、车辆。对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加强监管,严防以工程建设为名实施违法采矿。市应急局:负责依法监督检查持有采矿证矿山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情况,打击整治矿山生产建设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协助开展坑探探矿企业安全监管。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负责对擅自收购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的矿产品行为和擅自收购和销售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由指定单位统一收购的矿产品行为进行查处,协助对从事违法采矿活动的企业进行信息公示,依法对失信企业开展信用联合惩戒。市林业局:负责打击查处违法采矿破坏林地、森林植被的行为,充分利用“林长制”,及时发现并制止占用林地违法采矿行为,配合开展“绿剑”行动其他工作。生

7、态环境局:负责组织依法查处违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违法问题,指导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供电公司:负责对违法采矿点停止供电。五、工作步骤(一)全面排查阶段(2024年4月一6月)。按照清查和处置相结合的原则,边排查、边处置。综合运用遥感监测、群众举报、实地巡查、无人机航拍等手段进行全面、细致摸排,摸清存在违法违规开采问题持证矿山、盗采点的底数,掌握第一手材料。对发现的盗采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相关违法违规问题,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并依据法律法规严肃打击整改到位。(二)重点打击阶段(2024年7月一8月)。将未整治到位和整治过程中新发现的问题全部纳入台账管理,聚焦违法采矿高发区,对违法情

8、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无证勘查采矿、越界勘查采矿和破坏性采矿等违法行为,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开展重点整治,整治一项、销号一项。(三)构建长效机制(2024年9月后)。坚持部门联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消除监管盲区,明晰执法边界,形成工作合力,严防边整治、边违法的现象发生,巩固打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六、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要以实际行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各镇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组织属地镇职能部门开展巡查、排查,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二)强化联合执法。推动落实自然资源执法共同责任机制,充分运用矿产资源联合监管机制,畅通信

9、息共享,密切团结协作。要强化案件线索移交衔接,充分发挥联合执法效能,积极探索“矩阵式”执法模式,加强防范和制止违法开采问题发生。(三)依法从严处理。坚持以“零容忍”“严执法”的态度,重点聚焦稀土等战略性矿种,深挖探、采、运、售、购全链条违法行为,彻底斩断盗采矿产资源黑色产业链。符合立案条件的,必须立案查处,并依法依规在处罚裁量基准内从重处罚,对于造成严重生态破坏的,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存在涉嫌犯罪、涉黑涉恶、公职人员失职渎职以及充当“保护伞”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市扫黑办和市纪委监委机关处置。违法采矿现场一律按“三不留、一毁闭”的要求彻底取缔到位。(四)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运用宣传栏、拉横

10、幅、设置警示牌、发放宣传册等方式,深入矿区、村、组及农户,广泛宣传“绿剑”行动。各镇要设置举报电话、举报箱并对外公告,举报电话、举报箱位置信息于2024年6月15日前向市“绿剑”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并做好督导检查工作。(五)强化跟踪问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不重视、不落实,发生问题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地区,在全市通报批评,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六)及时总结上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于2024年6月15日前将联络员信息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镇每月3日前填写“绿剑”行动工作月报表格(见附件1、2)报

11、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市直部门一经发现涉及矿产资源违法线索,即时报送排查情况表(附件2);各镇于2024年10月10日前报送“绿剑”行动工作总结及附件表格。联系人及电话:。附件:1.2024年市打击违法采矿“绿剑”行动情况统计表2.2024年市打击违法采矿“绿剑”行动排查整治情况表附件12024年市打击违法采矿“绿剑”行动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违法类型排查数(处)发现问题数(处)已打击取缔点/非立案整改(处)立案查处数(宗)没收非法矿产品(吨)罚没款(万元)已收缴罚没款(万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人)追击刑事责任(八)存在问题置见处意备注无证开采持证矿山违法开采以临时用地

12、、设施农用地、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生态修复等为名违法违规开采合计注:无证开采填写已打击取缔数,持证矿山违法开采、以项目建设为名违法违规开采填写非立案整改数。填报人:联系电话(手机):附件22024年市打击违法采矿“绿剑”行动排查整治情况表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序号排查点位置排查点类型排查点主体是否存在涉嫌违法违规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违法类型是否立案查处是否按照“三不留、一毁闭”打击取缔/采取其他方式整改备注注:1.排查点类型包括原盗采点、持证矿山、新盗采点、工程建设点。2.违法类型:越界开采、无证开采、超量开采、不按开发利用方案等。3.若采取其他方式进行整改,请于表格备注栏写明整改方式。填报人:联系电话(手机):8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矿业工程

copyright@ 2008-2023 yzwku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2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