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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03.080.99CCSA1611B5115四川省(宜宾市)地方标准DB 5115/ XXXXX-XXXX社会组织培育工作指南Guidelinesforthecu11ivationofsociaIorganizations(征求意见稿)XXXX -XX-XX 实施XXXX-xx-xx发布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前言I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总则15培育机构26培育对象27服务内容28培育流程39监督管理4附录A(规范性)社会组织培育流程图5附录B(资料性)社会组织入驻申请表6参考文献7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
2、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屏山县民政局提出。本文件由宜宾市民政局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屏山县民政局、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芳、甘令平、康山青、罗洪、任雁、欧阳青燕、刘建云、向俊成、陶红秀、王念一、刘飞、郝阳、甘杨、王婿文、郭媛、兰青。社会组织培育工作指南1范围本文件提供了社会组织培育机构资质条件的建议,以及开展社会组织培育工作的具体流程、服务内容和相应监督管理的指导。本文件适用于宜宾市辖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和管理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3、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T10001.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40248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3术语和定义3. 1社会组织socialorganization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为满足社会需求或部分社会成员需要而设立的非营利性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3.2社会组织培育socialorganizationcultivation对社会组织提供硬件设施和软件服务等培育活动的过程。4总则4.1 遵循党建引领原则。把党建作为社会组织培育的引领和保障,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保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4.2 遵循公益
4、性原则。以社会公共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尽可能地追求社会福祉和公众利益的最大化。4.3 遵循因地制宜原则。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特点和条件,采取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方法和措施培育社会组织。4.4 坚持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社会组织自愿申请,培育机构按照平等、互惠性原则为其提供公益资源平台,增强其建设与项目运营管理能力,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5培育机构5.1 一般要求5.1.1 宜由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社会组织培育服务中心、社会组织孵化园、社会工作站(室)、社会工作服务窗口,以及具有相宜资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担社会组织培育工作。5.1.2 培育机构宜具备培育扶持、提升能力、
5、整合资源、参与监管、参与治理、成果展示等相关服务能力,并承接过国家级、省级或市级财政部门支持参与的社会服务类项目。5.2 服务场地5.2.1设立固定的服务场地,选址在交通便利的区位,附近有停车场和应急避难场所。5.2.2市级培育机构场地面积宜大于40011T,县(市、区)级培育机构场地面积宜大于200户,街道(乡镇)级培育机构场地面积宜大于100肝,社区(村)级培育机构场地面积宜大于50户。人员办公面积宜达到服务机构总场地面积20%及以上,服务场地面积占比宜超过服务机构总场地面积的60%(含60%)5.2.3设立办公区和服务功能区,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通水通电。室内采光良好,通风透气,环境
6、整洁。5.2.4信息标志标识符合GB/T10001.1和GB2894的要求,消防安全符合GB/T40248的要求。5.3服务人员5.3.1宜配备与社会组织培育目标、规模相适宜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宜具备以下素养:一一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范和服务标准;一熟练掌握社会组织培育工作流程和基本要求,提供精准及时有效服务;一一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沟通与协调能力。5.3.2宜聘请参与过社会服务类项目且具备社会组织创立、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等经验的人员担任社会组织培育专(兼)职专家。6培育对象培育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一符合政府培育扶持的重点和导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惠及民生需要的社会组织;一一宗旨
7、方向正确、公益服务性质鲜明、有良好的发展前景的社会组织;一人员经费场地不足、管理服务经验欠缺,但社会需求度高、服务潜力大的社会组织。7服务内容培育机构为社会组织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一党建服务,可向社会组织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发展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党组织活动;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等;一一硬件服务,为入驻社会组织免费提供办公、会议场地等基础服务设施设备;一一后勤服务,提供公共水电、公共环境卫生、物业管理等后勤服务;一一评估服务,根据社会组织规范性建设要求,提供需求和能力评估服务;一一政策咨询,集中
8、解读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一培训服务,邀请专家教授和社会组织管理资深人士提供系统培训,帮助社会组织改善管理、提升能力和组织绩效,提高社会组织整体水平;人才培养,开展志愿者和有资质条件的社工人才培养与考核工作,为社会组织储备人才,推动社会工作人才建设和专业服务发展;一资金补助,提供小额资助扶持资金,资助已入住培育机构、发展较好的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服务项目;注:资金来源于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社会捐赠、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和其他合法资金。一宣传服务,结合社会组织发展实际,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活动,展示不同领域、不同类型、不同时期的社会组织工作成果,提升社会组织知名度和影响力;一信息交流,
9、建立社会组织电子信息网络,公布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事项,发布社会组织活动信息,实现政府与社会组织、社会组织与社会组织之间的无缝对接;一资源服务,为社会组织之间牵线搭桥,对各社会组织的公益资源进行合理高效配置,引导社会组织之间开展公益项目合作。8培育流程8. 1流程图社会组织培育流程见附录A。8.2阶段要求1 .2.1进驻8 .2.1.1发布公告培育机构每年定期发布招募公告。招募公告内容宜包括培育机构简介、培育服务内容、招募时间、申请条件、申请方式等。8.2.1.2申请有意向入驻的社会组织自愿申请,并填写入驻申请书,提交申请材料。入驻申请书模版参见附录B。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a)入驻申请表,
10、包括申请使用面积、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及入驻后发挥作用的预期等情况;b)组织概况,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金、类型、业务范围、组织架构等;c)组织章程、人员名单;d)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介;e)社会组织登记证书;f)财务年度报表;g)其它有关证明材料。8.2.1.3受理审核8.2.1.3.1培育机构评估社会组织入驻申请,综合分析、论证其社会效益、发展前景、组织资质等情况后及时将评估结果上报行业主管部门。8.2.1.3.2行业主管部门收到培育机构上报的评估结果后及时进行审核,确定入驻社会组织名单及场地使用面积。对于不予批准入驻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予以解释。8.2.1.4社会公示审核通过的拟入驻名单
11、,由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官方渠道和平台对外予以公示。公示期间,行业主管部门若接到异议材料,应及时进行审查、核实,并再次公示审核结果。8.2.1.5签订协议8. 2.1.5.1对于同意入驻的社会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向其发出入驻通知书,并由培育机构与其签订培育协议书,约定培育内容和期限,办理入驻手续,相关资料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9. 2.1.5.2签订合作协议后,社会组织应于1个月内完成入驻。若无法完成入驻的,协议自动失效,并取消其入驻资格。10. .2孵化培育机构按本标准第七章内容对社会组织提供孵化服务。11. .3评估社会组织入驻一年后,培育机构可从组织建设情况、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特色亮
12、点等角度对社会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并给出指导建议。12. .4出壳13. 2.4.1培育结束培育期一般不超过两年,培育结束后,培育机构应邀请培育专家对社会组织进行评估,评估合格的社会组织退出培育。评估不合格的社会组织,培育机构按协议约定给出发展建议后退出。14. 2.4.2跟踪服务对于培育成功的社会组织,培育机构应提供跟踪服务,跟踪服务期宜不少于1年。跟踪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一社会组织品牌塑造;一社会活动资源服务协调;一一协助开展相关业务,持续提供培育服务和指导。9监督管理9.1 培育机构依法接受当地登记管理机关行政执法检查,按时参加年检,提交年报。9.2 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
13、区(村)组织和民政部门对其辖区内培育机构进行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9.3 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审核培育机构运营服务经费及小额活动经费补贴年度预算及各项资金。9.4 培育机构实行自我监督方式落实监督权责,公开相关信息。9.5 培育机构公开、畅通投诉渠道,接受社会监督。附录A(规范性)社会组织培育流程图社会组织培育流程见图A.1。图A.1社会组织培育流程图附录B(资料性)社会组织入驻申请表社会组织入驻申请表见表B.1。表B.1社会组织入驻申请表社会组织名称社会组织类型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业务主管单位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组织情况概述申请场地面积申请使用时间服务
14、对象及内容工作计划法人签名:单位公章:年月日参考文献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6)46号)4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办发(2015)51号)5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民政部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民发(2017)191号)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办公厅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8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川民规(2022)7号)9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十四五”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