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住宅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doc(27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 1、施工条件 1.1 工程概况某某一期一标段工程位于某某街、某某街与南堤中路交汇处。地下一层,地上二十四层,总建筑面积约7万m2。 1.2 施工机械高峰期用电量统计表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功率(KW)总功率(KW)1QTG63塔吊台232.765.72QTG40塔吊台124243施工电梯台4662644混凝土地泵台21102645砂浆搅拌机台45.5226钢筋弯曲机台43127钢筋切断机台2368钢筋调直机台229589插入式振动棒台62.213.210圆盘锯台24811无齿锯台431212电弧焊机台53015013水泵台23614手电钻台100.8815场地照明4016室内照明60 2、电源
2、确定和线路布置2.1施工电源甲方提供电源位于场地的北侧(四台315kVA临电变压器),临电设计仅负责配电室以下的一、二、三级分配电箱及开关箱的电缆线、电气开关的使用与配置。2.2线路布置从变压器沿场地的北侧分两路供电,地下室顶部位采用埋设布置,其他均使用电缆线架空引入施工现场分配电,设立1#、2# 二个一级箱,并设立北1、北2、西1三个二级分配电箱,下设三级分配电箱和开关箱。具体布置情况见平面图。 2.3 现场照明采用镝灯、碘钨灯和普通灯、照明线路采用分闸供电(具体分配控制见三级电箱)。 3、负荷计算 2、施工高峰期用电负荷计算总电量计算公式:P=1.05(k1p1/cos+k2p2k3p3k
3、4p4)P-供电设备总需容量(KVA) P1-电动机额定功率 p2-电焊机额定功率 p3-室内照明容量 p4-室外照明容量cos-平均功率系数0.70p1=65.7+24+264+264+22+12+6+58+13.2+8+12+6+8=762。9KWp2=150 KW p340 KWP4=20 KWk1=0.5(电动机数量在30台以上)k2=0.6(电焊机数量在310台)k3=0.8 k4=1.0P=1.05(K1P1/COS+K2P2+K3P3k4p4)=1.05(0.5762.9/0.70+0.6150+400.8+201.0)=721.275KVA需提供三台315变压器。4、导线截面及
4、箱内电器选择4.1一级电箱1#、2#一级箱进线YJV-3120+275橡皮绝缘铜芯导线,DZ20Y-630T/3310型进线开关,DZ20C-250型出线开关。 4.2 二级电箱 4.2.1 北1、北2二级电箱进线为YJV-3120+275橡皮绝缘铜芯导线,DZ20Y-630T/3310型进线开关,DZ20C-250型出线开关。 4.2.2西侧二级电箱进线为YJV-3120+275橡皮绝缘铜芯导线,DZ20Y-630T/3310型进线开关,DZ20C-250型出线开关。 4.3 三级电箱 4.3.1 塔吊、电梯、消防水泵等专用电箱进线为VLV-350+225橡皮绝缘铜芯导线,DZ2OL-250
5、/4300型进线开关,KDM1-100T型出线开关。 4.3.2 楼层施工用三级电箱进线为YJV-325+216橡皮绝缘铜芯导线,DZ20L-250/4300型进线开关,KDM1-40型出线开关。 4.4开关箱进线 4.4.1 塔吊和外用电梯进线采用VLV-325+216橡皮绝缘铜芯导线。 4.4.2 其余开关箱(手提电箱)的进线使用VLV-325+216橡皮绝缘铜芯导线。 其它未明确的配线、电器型号参见配电系统图。 5、安全技术措施及电气设备设置 5.1 施工用电管理 5.1.1 现场临电工程的安装、维修和拆除必须由电工完成。正常 使用期间现场设3名电工,班长:负责全场线路的维护及巡查,各施
6、工队设12名专业电工,负责施工用电的安全作业。电工人员组成及特殊工种操作证情况详见附表。 5.1.2 在总配电房设置值班室,实行电工值班制度。临时用电工程须定期检查,施工现场每月一次,并按JGJ46-2005规范要求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5.1.3 场地北侧高压线搭设安全防护棚,详见具体方案。施工脚手架、材料堆放及作业棚等设施距外电架空线不得小于6m,塔吊起重被吊物边缘与架空线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5.2 接地、防雷及安全电压 5.2.1 专用保护线(PE线)由甲方配电屏引出,用五芯线连接到现场配电箱。在总配电箱旁做第一级接地体连接在电箱框架上,施工现场的所有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外露导
7、电部分做保护接零,同时要求分配电箱旁作重复接地与配电箱体连接。 5.2.2 保护零线的截面大小根据不同用途的电箱分别确定,详见平面布置图;要求采用多股铜线,不准使用独股铝线。电箱保护零线接不小于10mm2。 5.2.3 保护零线采用五芯线从变压器中性点开始至总箱-分箱-开关箱到各种机械设备连通,保护零不准设开关。 5.2.4 保护零线采用绿、黄双色线;保护零不准与工作零混用,保证工作零、保护零分别使用。 5.2.5 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外用电梯、塔吊的接地体,制作独立的接地装置,用3 根48钢管用-440扁钢 焊接相连,埋深2.5m。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欧姆。 5.2.6
8、配电箱做保护零重复接地,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欧姆。 5.2.7在地下室、楼梯间、电梯井内使用行灯,采用36V安全电压照明。 5.3 电气设备设置 5.3.1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5.3.1.1 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配电系统宜使三相负荷平衡。220V或380V单相用电设备宜接入220V/380V三相四线制供电。室内配电柜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6.1节的规定。5.3.1.2 总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开关箱。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
9、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5.3.1.3 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5.3.1.4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当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设。5.3.1.5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潮气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亦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场所。否则,应予清除做做特殊防护处理。5.3.1.6 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2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
10、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5.3.1.7 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钢板厚度应为1.22.0mm,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配电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5.3.1.8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5.3.1.9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方可整体紧固在配电箱、开关箱箱体内。金属电器安装板与金属箱体应做电气连接
11、。5.3.1.10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5.3.1.11 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设N线端子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器连接。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5.3.1.12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必须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导线绝缘的颜色标志应按本规范第5.1.11条要求配置并排列整齐;导线分支接头不得采用螺栓压接,应采用焊接并做好绝缘包扎,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5.3.1.13 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正常不带
12、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与PE线做电气连接,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必须通过采用编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5.3.1.14 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尺寸应与箱内电器的数量和尺寸相适应,箱内电器安装板面电器安装尺寸可按照表5.3.1.14确定。表5.3.1.14 配电箱、开关箱内电器安装尺寸选择值间距名称最小净距(mm)并列电器(含单极熔断器)间30电器进、出线瓷管(塑胶管)孔与电器边沿间15A,302030A,5060A及以上,80上、下排电器进出线(塑胶管)孔间25电器进、出线瓷管(塑胶管)孔至板边40电器至板边405.3.1.15 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
13、5.3.1.16 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固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5.3.1.17 配电箱、开关箱外形结构应能防雨、防尘。5.3.2 电器装置的选择5.3.2.1 配电器、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严禁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5.3.2.2 总配电箱的电器具备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电器设置应符合下列原则:1 当总路设置总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所设总漏电保护器同时
14、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5.3.2.3 当各分路设置分路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分路所设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分路断路器或分路熔断器。5.3.2.4 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并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如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可不另设隔离开关。5.3.2.5 熔断器应选用具有可靠灭弧分断功能的产品。5.3.2.6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5.3.3 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电度表及其他需要的仪表。专用电能计量仪表的装设应符合当地供用电管理部门的要求。装设电流互感器时,其二次回路必须与保护零线有一个连接点,且严禁断开电路。5.3.4 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其设置和选择应符合本规范第5.3.2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