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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民西路50-15号到50-46号廉租房工程施工招标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CQDH-2010-109招 标 人:梁平县公有房屋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编制人:张爱邻 证书编号:渝建招审核人:唐 阗 证书编号:渝建招二一年十一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2施工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 评标办法21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6第一节、通用条款27第二节、专用条款28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33第五章 工程预算书34第六章 图 纸35(附后)35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36目 录38一、投标函部分39二、商务部分48三、资格审查资料52第一章 招标公告.人民西路50-1
2、5号到50-46号廉租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人民西路50-15号到50-46号廉租房工程施工招标已由梁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梁平县发改委发200913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梁平县公有房屋管理所,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人民西路50-15号到50-46号廉租房工程;2.2本招标项目建设地址:梁平街道人民西路50-15号到50-46号;2.3建设规模:人民西路50-15号到50-46号廉租房工程总建筑面积3650平方米(砖混/8层/24.0M);2.4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3、合同签订之日起算)2.5招标范围为:人民西路50-15号到50-46号廉租房工程施工图和答疑、补遗书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公告发布时间:2010年 11 月 30 日4.2 该工程不需报名,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11 月 30 )下载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4.3 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方能提交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梁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 标 人:梁平县公有房屋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0年 11 月 30 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招标人:梁平县公有房屋管理所地 址:梁平县人民西路爱家生活广场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达华工程管理(
5、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城天街33号5幢11-9号1.1.4项目名称人民西路50-15号到50-46号廉租房工程1.1.5建设地点梁平街道人民西路50-15号到50-46号1.2.1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1、招标范围:人民西路50-15号到50-46号廉租房工程施工图和答疑、补遗书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1.3.2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6、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经理B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2.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建筑类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3.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类中级及以上职称。4.其他主要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持有效证件。具体人员要求:施工员2名、质检员1名、安全员1名、材料员1名;若证书上未标明单位名称,则提供相应的聘用证书;5.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考核证(含A、B、C证)以建
7、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网站查询为准,若查询不符或无记录,则按废标处理;6.资格审查时,前14项所要求的内容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成册,且提交原件备查,投标人不能提交或提交不全原件供查验的,按废标处理。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2010年 12 月 3 日17:00前,以梁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质疑(不计名),截止时间后的疑问不予受理。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2010年 12 月 4 日17:00前,在梁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答疑(不计名)。1.1
8、1 分包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2010 年 12 月 3 日17:00时前在梁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不计名)提出疑问。2.2.2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 12 月 21 日 9 时 30 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及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投标报价1. 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应表格。投
9、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项中所述的本工程合同段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为依据。2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如果预算书中的工程总造价与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不一致时,则以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为准。3.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最高限价,并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公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大于和等于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日计算)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存单形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万元;以投标人名称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名字,可在下列任一家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重
10、庆市农村商业银行)开具短期存单。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存单原件同时递交。保证金的退还:未进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存单;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将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差额部分按本须知前附表7.3.1条执行。3.5资格审查资料本须知第3.5.1 项至第3.5.4项规定提供的资料均必须提供原件,以便核验。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按本章投标人须知3.7.3款执行。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投标文件副本1份3.7.5装订要求1.应将投标函部分( 一正一副)、商务部分( 一正一副)、资格审查资料( 一
11、正一副)各自分别装订成册。2.装订(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七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2)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七章规定格式装订成 册,并编制目录。(3)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七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袋使用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统一监制的“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 投标文件大袋采用密封条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贴上“投标函部分”封套,密封完整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袋中,贴上“商务部分”封套,密封完整并在密封处加盖投
12、标人单位公章。4.“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贴上“投标文件”大袋封套,密封完整并在大袋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5.“资格审查资料”单独封装,贴上“资格审查资料”封套,密封完整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6.证书原件单独装,并在封面上注明原件清单。7.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或未使用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袋,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作废标处理。4.1.2封套上写明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资料”等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具体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13、(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梁平县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梁平县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5.2开标程序1.按5.2(1)执行;2.按5.2(2)执行;3.核验出席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身份;4.按5.2(3)执行;5.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或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本须知4.1.1的规定密封,如发现投标文件没按本表4.1.1的规定密封,则不予再开启;6.开标顺序:随机开启;7.按5.2(6)执行,先开启资格审查资料袋;再开启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大袋
14、,并执行5.2(7)的内容;8.按5.2(8)执行。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经济、技术类专家评委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梁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人。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7.3.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资金担保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金额的10%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支付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8.1重新招标1.按投标人须知第8.1(1)执行;2.按投标人须知第8.1(2)执行;3.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参加开标会的人员要求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