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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编号:KQMZQJG2009009XXXX煤制气项目气化界区主体标段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人(全称):XXXX煤制气项目筹备处承包人(全称):XXXX集团第二建设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XXXX煤制气项目新建工程气化界区主体标段建筑安装工程工程地点:XXXX煤制气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二、工程范围本标段为气化区一期工程第二系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系统:#9-#16加压气化炉系统以及与其配套的气化排渣(只
2、包括气化炉灰锁至灰渣池之间的所有管路及附属系统)、煤气水分离装置(第二系列)、一期煤锁气气柜系统、一期煤锁气压缩机系统、酚氨回收系统(第二系列)、35KV变电站、第一循环水、气化综合楼系统的土建、安装、调试所负责系统及装置电缆敷设、接线、调试及试车配合工作。同时包括界区内道路及照明系统的土建、安装、调试。三、合同工期本工程二系列气化炉点火2011年4月15日;煤气水分离装置2011年4月10日开车;酚氨回收装置2011年4月10日开车。(依09年6月15日开工,2011年3月15日首炉点火不变)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国家及部颁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种有效版本的技术规范、规程、设计院和制造厂技术文
3、件上的质量标准和要求适用于本标工程。国外化工设备和安装,原则上按制造国的质量标准执行,如无要求,则按我国的现行国家、部颁质量标准实施,质量标准发生矛盾时由监理工程师及项目法人负责协调解决。本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筑工程按GB50300200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安装工程按GB50252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五、安全标准按照内蒙古大唐国际克煤制气项目筹备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群伤事故为零;重大施工机械和设备损坏事故为零;重大火灾事故为零;重大交通事故为零;重大垮塌事故为零;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为零;轻伤负伤率低于3。六、合同价款本合同建安工程费暂估金额
4、为15000万元(大写:壹亿伍仟万元)(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固定费率部分:鉴于本工程未进行工程类别划分,本合同只确定一类工程对应的取费费率。待施工图具备后,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并按一类工程中标取费费率与定额费率的比例,计算相应类别工程的费率,作为结算的依据。定额套用内建工200483号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础价格、内蒙古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础价格、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础价格,内建工200485号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以及配套的管理办法和政策性调整文件。定额中无相应子目时,可参照石油化工行业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计取,但费率仍执行中标费
5、率。一类工程固定费率如下:1)建筑工程以直接工程费为取费基数:16%。2)安装工程以人工费为取费基数: 通用项目措施费8.82%(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企业管理费 20.05%(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及措施项目中的人工费)、利润4.8% (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及措施项目中的人工费)。3)装饰装修工程以人工费为取费基数:通用项目措施费9.14 %(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企业管理费16.95%(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及措施项目中的人工费)、利润为2.2 % (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及措施项目中的人工费)。4)人工费调整按40%、规费按4.8%、税金按3.38%计取。5)非标设备现场制作要求承包人单独
6、报量,开具增值税发票(17%税率),非标设备现场制作明细详见本合同第十部分合同附件之附件2。6.2 其他费用其他费用(不含大型机械使用费)总价款为704.67万元(大写柒佰零肆万陆仟柒佰元)。其他费用为固定不可调价(不含税金) ,竣工结算时不参加取费,只取税金。包括本标段设备、材料的现场接货(含代保管库房到现场的运输)、卸车、厂内运输、现场二次倒运、参与开箱验收费用;设备单体调试或试运、配合分系统调试、参加联合试运转费;施工调遣费及大型机械转移、拆装和轨道铺设费;本标段治安、保卫、消防费用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可能要发生的其它费用。七、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 本合同协议书;2、 招
7、标文件;3、 中标通知书;4、 承包人2009年5月7日的投标文件。5、 本合同通用条款;6、 本合同专用条款;7、 报价文件8、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9、 图纸;10、双方协商同意的变更纪要、协议;11、其他有关文件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八、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九、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十、发包人向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09年 6 月 12 日 合同订立地点:内蒙古
8、克什克腾旗经棚镇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电 话:04765801354 电 话:025-85660398传 真:04765801354 传 真:025-85660398开户银行:工行克旗支行 开户银行:南京市建行尧化门分理处帐号:0605022509022176364 帐号:32001597338050000103住所: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经棚镇玉龙宾馆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 邮政编码:023250 邮政编码:210046经办人:庞利新 580135
9、4 经办人:徐卫成 13869382998二、通用条款(一) 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工程施工的条款。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1.3 业主:指工程的所有权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1.4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5发包人代表:发包人指定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发包人在专
10、用条款中约定。1.6 发包人人员:负责本工程管理的发包人的所有技术人员、职员和其他雇员。1.7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8 分包人:承包人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或经发包人书面认可,将承包工程的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当事人。1.9 项目经理: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在承包的工程施工项目上的委托代理人,其具体身份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1.10 设计人: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11 监理人: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1
11、2 总监理工程师: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工程监理人委派的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总负责人。1.13 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为实施合同而负责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监理工程师。1.14 质量监督站:内蒙古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及业主质检站。1.15 工程: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1.16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1.17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
12、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1.18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1.19 工期: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1.20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1.21 中交日期: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完成工程中间交接、签署工程中间交接证书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1.22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任何补充、修改和有关资料)。1.23 施工文件:指由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单机试车方案、计算书、交工文
13、件、竣工图、样品、图样、计划报表及类似性的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其它技术资料。1.24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它场所。1.25 施工现场:指实施永久工程、预制、装配、运送生产设备和材料到达地点,以及合同中可能指定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任何其它场所。1.26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7 中间验收:工程施工基本结束,按设计和试车要求,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对已完工程的质量进行确认,对未完尾项进行清理,提出整改消缺清单的过程。1.28 中间交接:单
14、机试车结束,先由发包人组织设计人、承包人、招标人生产单位按单元工程、分专业进行中间验收,最后组织设计人、承包人、招标人生产单位参加的中间交接会议,并分别在工程中间交接协议书附件上签字。中间交接只是装置保管、使用责任的移交,不解除承包人对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应负的责任。1.29 交工验收:单项工程按详细工程设计及设计变更内容施工完毕,经联动试车考核合格后,由发包人代表组织招标人生产单位、设计人、承包人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确认、交工文件审核和移交、并办理交工验收证书和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的过程。1.30 竣工验收:工程项目依据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建成投产后,即组织专业验收。专业验收合格后,即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是检验工程质量(设计质量、施工质量、主要设备材料质量),正确评价投资效果,总结建设经验的过程。1.31 机械竣工:承包人按照设计文件和合同规定的内容,完成了所有建筑和安装工程,质量初评合格,装置已具备联动试车的一切条件定义为机械竣工。1.32 单机试车:单项工程安装结束,通过对传动设备及电、仪、计算机等相关专业的单试,以检验设备的制造、安装质量和设备性能是否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1.33 联动试车:单机试车结束,办理工程中间交接后,由发包人生产单位负责编制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