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供电线路工程施工邀请招标文件.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某供电线路工程施工邀请招标文件.doc(72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220KV辛东变10KV六回路出线线路工程施工招标邀 请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招 标 人: (盖章)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目 录上篇 通用部分第1章 投标邀请书4第2章 投标人须知51.总则52.招标文件73.投标文件74.投标95.开标106.评标107.合同授予10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19.纪律和监督11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2第3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131.评标方法132.评标原则143.评标委员会组成及职责144.评标程序145.评审内容156.废标条款17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188.评审结果189.其他18第4章 计价依据及工程造价确定201.计
2、价依据202.工程造价确定203.工程量清单编制204.招标控制价编制205.投标报价编制20下篇 专用部分第1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第2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6第3章 计价依据及工程造价确定311.计价依据312.工程造价确定313.工程量清单编制314.招标控制价编制315.投标报价编制32第4章 投标文件格式34第一部分 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34目 录35第二部分 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49目 录50一、资格后审材料:按资格后审要求逐项列出,格式自定。51二、投标人综合资料51三、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53四、施工组织设计56第5章 合同主要条款60一、合同协议书60二、通用条
3、款(略)60三、专用条款60附件1:廉洁协议书70附件2:中标通知书71附件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安装)72附件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土建)73上篇 通用部分第1章 投标邀请书 致: 一、由 共同建设的220KV辛东变10KV六回路出线线路工程已经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220KV辛东变10KV六回路出线线路工程; 2、建设位置:东至惠利大道、西至220KV辛东变电所; 3、项目规模:线路总长约4600米、投资总额约2500万元人民币;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等规定全部内容; 5、计
4、划工期:120日历天。三、如你方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感兴趣,请持本投标邀请书于2011年 11 月 3 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到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四、报名请携带以下资料:授权委托书(或企业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审有效期内)、电力工程总承包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淮供电部门备案资料及在淮南市农民工维权服务中心登记备案资料、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以上证件验原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招标人: 2011 年 10 月 31 日第2章 投标人须知1.总则1.
5、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本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招标控制价、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招标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的计划工
6、期:依据国家以及省的工期定额和工程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的工期,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招标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本项目资格预审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1.4.1.1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1.4.1.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银行资信证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7、.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招标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的代建人。(5)为本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招标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招标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股权关系的。(8)与本招标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
8、程质量问题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须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
9、介绍的工程现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1条规定的时间、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1条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条规定的时间前,将对投标人所提问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
10、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条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人须知。(2)评标办法。(3)计价依据及工程造价确定、工程量清单。(4)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5)投标文件格式。(6)合同主要条款。(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条、第2.2条和第2.3条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11、。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条规定的时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发布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投标人在收到书面澄清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以网上形式发布澄清文件的,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以书面形式回复。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前附表规定时间前,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条规定的方式发布修改招标文件的内容
12、。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以网上形式发布修改内容的,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以书面形式回复。2.3.3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2)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书、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拟分包项目情况表、资格审查资料、其他材料。(3)具体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为准。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4章“计价依据及工程造价确定”的要求填写
13、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4章“计价依据及工程造价确定”中相应报价的单价及合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条的有关要求。3.2.3投标报价如有相关计算错误,按评标办法章节明确的计算错误修正条款进行修正。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
14、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但最迟也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条投标有效期或经投标人同意的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3.4.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履约保证金到位及签订合同后30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定合同协议书或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