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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第一条根据国家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例及XX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坚持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用人机制,使评审聘任工作有利于促进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高业务水平。第三条申报条件:1.基本条件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工作业绩突出,身体健康,能履行岗位职责。2 .学历要求申报工程技术系列高级职称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后取得本科学历人员须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大专毕业晋升高级职务须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后取得大专学历人员须累计从
2、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申报工程技术系列中级职称,大专毕业必须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中专毕业必须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自XXXX年起,XX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申请晋升高级工程师职务,必须具有硕士学位。不具备硕士学位条件但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可申请学历破格,批准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评审。3 .年度考核及任职期满考核合格以上4 .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或符合免试条件第四条晋升助理工程师条件:1 .获得学士学位,经过1年以上见习试用,经考核能胜任和履行助理工程师职责。2 .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结业证书,经半年考察能胜任和履行助理工程师职责。第五条晋升工程师条件:获得硕士学位,担任助理工程师职
3、务2年以上;获得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3年以上;获得学士学位,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第六条晋升高级工程师条件: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根据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分类和工作岗位性质的不同,暂将高级工程师分为研究类、实验类、产业开发类、管理类四种类型:(一)研究类高级工程师:从事科学研究、工程技术设计与开发的专业技术人员。1 .教学工作接受学院安排的教学工作,积极承担教学任务。2 .科研工作(1)本人主持过科研项目或科技产品开发项目、工程技术研究与设计项目,总经费在10万元以上;(2)参加省、部级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项目累计经费人均约60万元;(3)有在研项目。
4、3 .论文、著作任现职以来,起草过高水平科研论证报告、结题报告,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第一作者)或出版专著、教材一部(本人编写在10万字以上)。4 .获得校级以上科研、教学成果奖(持证)(二)实验类高级工程师:以实验教学为主,开设有实验课,指导本科生、研究生实验。同时从事实验设计、辅导以及工程研究、开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1 .教学工作(1)接受学院安排的本专科生、研究生教学任务;(2)讲授或指导过2门不同内容的本科生或研究生的实验课程;(3)承担本科生毕业设计及实验课程的教学任务;(4)实验教学工作量年均不少于126学时。2 .科研工作(1)本人主持实验课程内容的研究、设计开发工作;(2
5、)参加科研项目,项目累计经费人均30万元。3 .论文、著作任现职以来独立完成科研项目论证报告,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5篇(第一作者)以上或出版专著、实验教材一部(10万字以上)。4 .获校级以上科研、教学成果奖(持证)(三)产业开发类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产品开发、研制、推广的专业技术人员。5 .工程设计(1)任现职以来,主持过工程设计、新产品开发研究项目,该项目已被应用于工程中。(2)至少负责过3个以上项目的研制、安装、调试工作。(3)负责科技成果推广转化,项目累计经费人均在80万元以上。(4)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及业务能力,能独立处理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关键技术难题。6 .论文、著作任现职以来独
6、立完成高水平的项目设计方案、论证报告、结题报告,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第一作者)。7 .获校级以上科研、教学成果奖(持证)(四)管理类高级工程师: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1 .掌握管理专业基础理论,具有广博的高等教育管理知识;2 .能够运用科学管理手段解决工作中的复杂问题,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协调能力和研究能力;3 .具有丰富的高教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和管理技能,并在高教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4 .能够独立起草重要规章制度、调查研究报告,对学校管理水平的提高起到积极促进作用;5 .公开发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论文5篇以上(第一作者);6 .能够较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管理;7 .具有指导
7、中级、初级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8 .获得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持证)或获得省级单项个人奖励。第七条个人申请材料1 .申报人须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份。申请高级职务须有两位专家填写的专家鉴定意见。2 .毕业证、学历证及各种获奖证书。3 .外语合格证书。4 .任现职以来本人发表的学术论文、论著、业务成果及能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材料。第八条报送材料要求1 .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准确,相关内容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并经过公示;2 .学术论文、著作已经公开发行(出版);3 .承担的科研项目、技术成果奖励、发明创造、论文著作等,要注明申请者在其中的工作内容,所起作用、排名并提交有关证
8、明。第九条评审程序:1 .学院、部、处对申报人申报资格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将符合申报条件者的材料集中公示两天,接受教职工监督。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评审资格。2 .各学院组成研究类及实验类高工评审组,负责该类申报人员的评审工作。学校组成其它类高工评审组,负责申报人员的评审工作。3 .评委由办事公正、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的专家担任,评审组一般为7-9人,在评审的前一天,由院或校纪委监督,从评委库中抽签产生。4 .评审组根据评审条件,对申报人的德、能、勤、绩进行评价考核,重点评价考核近5年来的业绩,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限额表决。获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者为通过评审。5 .人事处汇总各类通过评审人员名单,报校工程技术评审委员会审议。6 .校工程技术评审委员会审议会议出席人数必须达到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方为有效,经出席委员表决,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第十条聘任:学校根据岗位设置及工作需要,从具有资格的人员中择优聘任。对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已具有本办法中相应任职资格的人员,学校经试用后聘任其担任相应职务。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聘任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计。第十一条学校无评审权的其它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评审办法参照此办法执行。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不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