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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5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参考标准类别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执法依据常见问题示例处罚依据自由裁量编号隐患管理类1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交接班室等5类人员聚集场所是否设置在熔融金属吊运跨或者浇注跨的地坪区域内现场检查1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2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第二十七条3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七条(一)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交接班室等5类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熔融金属吊运跨或者浇注跨的地坪区域内1.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条2,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三十七条3.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第四卜六条113隐患管理类2铸
2、造用熔炼炉、精炼炉、保温炉是否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现场检查L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2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3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七条(二)铸造用熔炼炉、精炼炉、保温炉未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L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2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三十七条3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第四十六条113隐患管理类3生产期间铸造用熔炼炉、精炼炉、保温炉的炉底、炉坑和事故坑,以及熔融金属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的炉前平台、现场检查1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款、2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生产期间铸造用熔
3、炼炉、精炼炉、保温炉的炉底、炉坑和事故坑,以及熔融金属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的炉前平台、炉L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条2.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三113类别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执法依据常见问题示例处罚依据自由裁量编号炉基区域、造型地坑、浇注作业坑和熔融金属转运通道等8类区域是否存在积水3.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七条(三)规定基区域、造型地坑、浇注作业坑和熔融金属转运通道等8类区域存在积水十七条隐患管理类4铸造用熔炼炉、精炼炉、压铸机、氧枪的冷却水系统是否设置出水温度、进出水流量差监测报警装置;监测报警装置是否与熔融金属加热、输送控制系统联锁。1.现场检查;2.查看运行记录1 .
4、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2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七条(四)铸造用熔炼炉、精炼炉、压铸机、氧枪的冷却水系统未设置出水温度、进出水流量差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熔融金属加热、输送控制系统联锁1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2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三十七条113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5使用煤气(天然气)的燃烧装置,燃气总管是否设置管道压力监测报警装置;监测报警装置是否与紧急自动切断装置联锁:燃烧装置是否设置火焰监测和熄火保护系统1.现场检查;2.查看运行记录1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2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七条(五)使用煤气(天然气)
5、的燃烧装置的燃气总管未设置管道压力监测报警装置;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紧急自动切断装置联锁:燃烧装置未设置火焰监测和熄火保护系统L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2.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三十七条113作业现场管理类6使用可燃性有机溶剂清洗设备设施、工装器具、地而时,是否采取防止可燃气体在周边密闭或者半密闭空间内积聚措施1.现场检查:2.查看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2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七条(六)使用可燃性有机溶剂清洗设备设施、工装器具、地面时,未采取防止可燃气体在周边密闭或者半密闭空间内枳聚措施1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2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三卜L条1
6、13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7使用非水性漆的调漆间、喷漆室是否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通风设施现场检查、调阅资料1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2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七条(七)使用非水性漆的调漆间、喷漆室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通风设施1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2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三十七条113类别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执法依据常见问题示例处罚依据自由裁量编号隐患管理类8吊运熔融金属的起升机构,每套独立驱动装置是否装有两个支持制动器(工作制动器)现场检查起重机驱动装置设置1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2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第三十
7、条3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TSGQO002-2008)第六十七条吊运熔融金属的起升机构,每套独立驱动装置未装有两个支持制动器(工作制动器)1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2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三十七条3,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第四十六条113隐患管理类9用于炼钢厂的铸造起重机,在吊运重罐钢水、铁水或液渣时,是否使用带有固定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龙门沟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是否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L现场检查铸造起重机及固定龙门钩;2 .现场检查龙门沟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3 .现场查看定期检查记录
8、及整改记录。L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2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第三十条3 .冶金起重机技术条件第5部分:铸造起重机第4.3.2条用于炼钢厂的铸造起重机,在吊运重罐钢水、铁水或液渣时,未使用带有固定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龙门沟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未进行定期检查1.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2,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三卜七条3.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第四十六条113隐患管理类10吊钩、板钩、横梁等吊具部件每年是否至少进行一次离线探伤检查:吊钩、板钩等出现严重磨损、钩片开片等情况是否进行更换,同时是否对板钩、横梁的轴进行探伤检查。现场查看吊钩、板
9、钩、横梁等吊具部件探伤报告1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2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第三十条3 .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安全规程第4.6条吊钩、板钩、横梁等吊具部件每年未至少进行一次离线探伤检查:吊钩、板钩等出现严重磨损、钩片开片等情况未进行更换,同时未对板钩、横梁的轴进行探伤检查1.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2,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三十七条3.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113类别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执法依据常见问题示例处罚依据自由裁量编号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第四十六条隐患管理类11铸造熔炼炉炉底、炉坑及浇注坑等作业坑是否存在潮湿、积水状况,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现场检查铸造熔炼炉炉底、炉坑及浇
10、注坑等作业坑及存放物品1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2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第二十九条3 .变形铝及铝合金铸锭安全生产规范(GB30078-2013)第4 .1.5条、第5.5.1条5 .图温熔融金属吊运安全规程(AQ7011-2018)第5.11条6 .电热装置的安全第3部分:对感应和导电加热装置以及感应熔炼装置的特殊要求(GB5959.3-2008)第B.2.3条铸造熔炼炉炉底、炉坑及浇注坑等作业坑存在潮湿、积水状况,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1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2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三十七条3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第四十六条113资金投入类1
11、2安全投入是否按规定进行提取与使用。和财务人员沟通年度收入并计算应提金额;查看年度使用台账1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2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第三十条1 .未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2 .未按规定使用安全费用。1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条2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三十七条113隐患管理类13高度在2m之内的传动带、转轴、传动链、联轴节、带轮、齿轮、飞轮、链轮、电锯等外露危险零部件及危险部位,是否设置安全防护装置现场检查1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第6.L6条2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安全投入是否按规定进行提取
12、与使用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113隐患111.距下方相邻地板或地面现场检查1.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1.距下方相邻地板或地面L2M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113类别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执法依据常见问题示例处罚依据自由裁量编号管理类L2m及以上的平台、通道或工作面的所有敞开边缘是否设置护栏:2 .在平台、通道或工作面上可能使用工具/机器部件或物品的场合,是否在所有敞开边缘设置带踢脚板的防护栏杆;3 .在酸洗、电镀等危险设备上方或附近的平台、通道或工作面的敞开边缘,是否设置带踢脚板的防护栏杆。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4053.3-2009)第4.Ll条、第4.1.2条、第4.1.3条2.安
13、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及以上的平台、通道或工作面的所有敞开边缘未设置护栏;2 .在平台、通道或工作面上可能使用工具/机瞄部件或物品的场合,未在所有敞开边缘设置带踢脚板的防护栏杆;3 .在酸洗、电镀等危险设备上方或附近的平台、通道或工作面的敞开边缘,未设置带踢脚板的防护栏杆。二条隐患管理类15L钢直梯单段高度大于TM时,是否设置安全护笼;2.护笼立杆是否不少于5根。现场检查1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1部分:钢直梯(GB4053.1-2009)第5.3.2条2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钢直梯单段高度大于7M时,未设置安全护笼;护笼立杆少于5根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113隐患管理类16L
14、金属切削机床加工区是否设置防护挡板:2.有可能造成缠绕、吸入或卷入等危险的运动部件和传动装置(如链、链轮、齿轮、齿条、皮带轮、皮带、蜗轮、蜗杆、轴、丝杠、排屑装置等是否进行封闭或设置安全防护装置:现场检查1.金属切削机床安全防护通用技术条件(GB15760-2004)第5.11.5条、第5.2.3.1条、第5.2.3.3条、第5.2.3.5条、第5.2.4.条、第5.2.6条、第5.2.7条、第5.2.8条2.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L金属切削机床加工区未设置防护挡板:2 .有可能造成缠绕、吸入或卷入等危险的运动部件和传动装置(如链、链轮、齿轮、齿条、皮带轮、皮带、蜗轮、蜗杆、轴、丝杠、排屑装置等未进行封闭或设置安全防护装置:3 .有惯性冲击的机动往复运动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113类别序号检查内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