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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大兴区地震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工作原则1.4 适用范围2组织机构与职责2.1 区地震应急指挥部2.2 区抗震救灾总指挥部2.3 属地单位抗震救灾指挥机构3应急响应3.1 灾害分级3.2 响应分级3.3 信息报送3.4 响应启动与调整3.5 II级响应3.6 I级响应3.7 响应结束4其他地震事件的处置4.1 地震趋势预测事件4.2 临震预报事件4.3 有感地震事件4.4 地震谣传事件4.5 其他地区地震事件4.6 特殊时期应急戒备5恢复与重建5.1 善后处置5.2 过渡性安置5.3 规划重建6保障措施6.1 预案保障6.2 队伍保障6.
2、3 指挥平台保障6.4 应急避难场所保障6.5 救灾物资保障6.6 应急资金保障6.7 应急检查6.8 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7附则7.1 奖励与责任7.2 名词解释7.3 预案制定与修订7.4 预案实施7.5 预案体系8附件1.大兴区地震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组成单位7.6 兴区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各工作组组成单位7.7 兴区地震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分工1.1 级响应重点任务清单5 .II级响应重点任务清单6 .有感地震响应重点任务清单7 .大兴区地震事件应对相关预案一览表8 .大兴区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9 .大兴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统计表1总则1.1 编制目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3、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保障本区地震应急工作依法、及时、高效、有序开展,提高应对突发地震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社会正常秩序。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规定、北京市地震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以及北京市大兴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1.3 工作原则地震应急
4、与抗震救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地震灾害发生后,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区委、区政府以及区抗震救灾总指挥部或区地震应急指挥部的统一组织下,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属地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信息共享、资源互通、协同行动,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大兴区内,或发生在其他地区波及大兴区的破坏性地震灾害事件和其他地震事件的应对工作。1.5 机构与职责大兴区设立区地震应急指挥部,必要时,成立区抗震救灾总指挥部
5、,各属地单位参照设立相应指挥机构。2.1 区地震应急指挥部2.1.1 区地震应急指挥部组成总指挥:协助管理应急工作的副区长副总指挥:武装部副部长、政府办副主任执行副总指挥:区应急局局长、区地震局局长成员: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委社工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大兴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公路分局、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交通支队、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府外办、区台办、区民族宗教办、区国资委、区融媒体中心、区体育局、区园林绿化
6、局、区园林服务中心、区政务服务局、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区国动办、区气象局、团区委、区地震局、区通管办、区消防救援支队、区档案局、区红十字会、区武装部、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大兴分公司、各属地单位的主管负责同志。2.1.2 区地震应急指挥部职责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指令;指挥本区抢险救灾应对工作;指挥协调区有关部门和属地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应急救援社会力量、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收集、统计、上报大兴区灾情、社情;分析统筹调配本区物资、资金、队伍等救灾资源;做好应急物资的保障工作;总结地震事件应对工作;成立区抗震救灾总指挥部时,承担区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办公室的日
7、常工作。2.1.3 区地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区地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主任由区应急局局长、区地震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区应急局主管副局长担任。主要职责:(1)根据区地震应急指挥部的决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本区地震应急工作,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应对地震事件相关工作;(2)承担区地震应急指挥部应急值守工作;(3)负责按照北京市地震局要求开展地震监测、地震信息报送、震情会商等工作;(4)负责组织本区地震事件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督促整改工作;(5)配合有关部门承担区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区地震应急指挥部新闻发布工作;(6)组织修订北京市大兴区地震应急预案,指导有关部门、各属地单位及重点企
8、事业单位制定(修订)相关地震应急预案或方案;(7)组织检查本区相关部门、各属地单位及重点企事业单位地震应急预案或方案的落实情况;(8)负责起草本区应对地震事件的政策措施、指导意见及工作规划;(9)负责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志愿者队伍的组织与协调工作;(10)负责组织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11)负责组织本区地震事件应急演练;(12)负责组织本区应对地震事件的宣传教育与培训;(13)负责区地震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14)负责区地震应急指挥部专家顾问组的联系和现场指挥部的组建等工作;(15)承担区地震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2.1.4 区地震应急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
9、职责区地震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组、群众自救和安置组、救援抢险组、生命线工程及重要目标保障组、社会治安组、交通保障组、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护和防疫组、宣传和涉外组(见附件1)。根据多灾种叠加影响或其他实际工作需要,可增加、调整工作组。各工作组牵头单位负责牵头制定本组工作方案。各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如下:(1)综合组组长:区应急局局长、区地震局局长副组长:区应急局副局长、区地震局副局长、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区气象局副局长职责:承担指挥调度的服务保障、会议组织、联络协调、督察落实、制发各类文件简报、收集汇总报送信息材料、管理档案、编写大事记、保密等工作;提出应急对策建议;负责专家组协调联络;负责地震、气
10、象和环境监测;负责灾害损失评估等工作;完成区地震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2)群众自救和安置组组长:区应急局副局长、区委社工委区民政局副局长副组长: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区教委副主任、区园林绿化局副局长、区园林服务中心副主任、区体育局副局长、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大兴分局副局长、各相关属地单位主管负责同志。职责:部署落实各项安置措施,做好受影响群众的临时安置;完成区地震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3)救援抢险组组长:区消防救援支队队长副组长:区应急局副局长、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区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职责:负责人员搜救及综合抢险救援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和调度在大兴区的救援队伍;完成区地震应急指挥
11、部交办的其他任务。(4)生命线工程及重要目标保障组组长:区城市管理委副主任副组长: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区水务局副局长、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区通管办主任职责:负责全区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广播电视等系统抢险及正常运行保障;完成区地震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5)社会治安组组长: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副组长:区武装部副部长职责:负责社会面维稳和重要场所秩序维护等工作;保障交通秩序,进行必要的交通管制;完成区地震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6)交通保障组组长:区交通局副局长副组长:区公路分局副局长、区城市管理委副主任、区公安分局交通支队副队长职责:负责组织实施交通抢通工作,保障交通运输
12、畅通;完成区地震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7)物资保障组组长:区应急局副局长副组长: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区商务局副局长职责:负责保障抗震救灾工作期间生活必需品和抢险救援装备等物资供应;完成区地震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8)医疗救护和防疫组组长: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副组长:区委社工委区民政局副局长职责:负责拟定人员救治和卫生防疫应对措施,统筹协调受伤人员医疗救治、卫生防疫、临时医疗点设置等工作;完成区地震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9)宣传和涉外组组长: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副组长:区委网信办副主任、区应急局副局长、区地震局副局长、区政府外办副主任、区台办副主任、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职责:负责抗震救
13、灾的新闻宣传、信息发布、舆论引导、舆情应对等工作;负责协助在大兴区内的外籍和港澳台人员的相关救援安置工作;完成区地震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2.2 区抗震救灾总指挥部2.2.1 区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组成总指挥: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副总指挥: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成员:区属相关部门、驻区部队主要负责同志和各属地单位主要和主管领导。2.2.2 区抗震救灾总指挥部职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指令,统一领导、指挥抗震救灾工作,协调对接北京市相关部门、驻军及有关单位参与大兴区抗震救灾工作,督导落实大兴区抗震救灾行动方案。负责部署指挥大兴区地震事件的应对工作,主要包括:掌握抗震救灾信息,研判震情灾
14、情及发展趋势,开展指挥决策工作,下达任务指令;指挥协调区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各工作组协同开展地震应急专项处置任务;指导相关部门、各属地单位的地震应急处置工作;统筹调配本区物资、资金、队伍等救灾资源;依据应对需要,向市抗震救灾总指挥部提出援助请求。必要时,请求市抗震救灾总指挥部进行指导协调和组织应对,对应急处置与救援重大问题进行决策部署,协调各方资源予以支持。2.2.3 区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区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组建相应工作组(见附件2),并根据需要增加或调整。各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因特殊原因不能担任的,由区抗震救灾总指挥部总指挥临时指定其他相关领导担任。各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如下:(1)综
15、合组(区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组长(主任):区政府分管应急工作副区长副组长(副主任):区政府办主任、区委办副主任、区应急局局长、区地震局局长、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区气象局局长职责:负责区抗震救灾总指挥部运转工作和服务保障,联系市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配合开展地震监测、灾区气象、环境监测、灾害损失评估等工作;承担会议组织、调研检查、联络协调、督察落实、制发各类文件简报、收集汇总报送信息材料、管理档案、编写大事记、保密等工作;负责专家组协调联络、协调对接灾区驻区部队、企业参与抗震救灾工作;完成区抗震救灾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2)群众自救和安置组组长: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区长副组长: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区委社工委区民政局局长、区园林绿化局局长、区园林服务中心主任、区国动办主任、区教委主任、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大兴分局局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体育局局长、区政府外办主任、区台办主任、区民族宗教办主任、团区委书记、各属地单位主要领导职责: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广泛动员、组织和凝聚群众,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