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的法律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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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的法律规定(一)传染病预防管理的主要制度1、计划免疫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预防接种对象是居住在我国境内的任何人。他们不分民族、信仰、性别和居住地区,服刑在押人员也应包括在内,均应按照有关规定接受预防接种。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儿童预防接种制度特别规定了儿童预防接种的起始年龄、接种剂量、免疫次数、完成全程免疫和加强免疫接种的时限。用于预防接种的疫苗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2、菌种、毒种管理制度国家对传染病菌种、毒种实行分类管理。传染病的菌(毒)种分为三类。对各类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保藏、携带、运输实行严格管理:(1)菌(

2、毒)种的保藏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负责;(2)一、二类菌(毒)种的供应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保藏管理单位统一供应,三类菌(毒)种由设有专业实验室的单位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保藏管理单位供应。其他单位或个人未经省级政府以上的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提供;(3)使用一类菌(毒)种的单位,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二类菌(毒)种的单位必须经省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三类菌(毒)种的单位,应当经县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4)一、二类菌(毒)种,应派专人向供应单位领取,不得邮寄;三类菌(毒)种的邮寄必须持有邮寄单位的证明,并按菌(毒)种邮寄与包装的有关规定办理。此外,对菌(毒

3、)种的引进、使用、供应和审批,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3、消毒管理制度严密消毒是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的重要措施。消毒管理是指对传染病病原体所污染的环境、物品、空气、水源和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场所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监督下,同时、全面、彻底地进行消毒处理。拒绝执行的,当地政府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医疗保健机构必须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操作规程,防止医院内感染和医源性感染。其他消毒管理依照1992年8月卫生部颁发的消毒管理办法执行。4、健康检查制度从事饮水、饮食、整容、体育等易使传染病扩散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每年必须接受至少

4、一次的健康检查。传染病病人、病源携带者和可疑似传染病人在治愈或者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下列工作:(1)饮用水的生产、管理、供应等工作;(2)饮食服务行业的经营、服务等工作;(3)托幼机构的体育、教育等工作;(4)食品行业的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及保管等工作;(5)美容、整容等工作;(6)其他与人群接触密切的工作。5、监测制度国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进行监测;对国外发生、国内尚未发生的传染病或者国内新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6、国家建立传染病预警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的预测

5、,及时发出传染病预警,根据情况予以公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一)传染病疫情的报告、通报和公布1、传染病疫情报告(I)责任报告单位及报告人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2)报告程序与方式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传染病报告卡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现场调查时发现的传染病病例,由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现场调查人员填写报告卡;采供血机构发

6、现艾滋病病毒(HIV)两次初筛阳性检测结果也应填写报告卡。(3)报告时限责任报告人在发现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依法认真填写疫情报告卡,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并另做疫情登记备查。在报告疫情的同时还应尽快采取传染病防治措施,控制疫情传播。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城镇于6小时内,农村于12小时内,以最快通讯方式向发病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责任报告人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城镇于12小时内,农村于24小时内向发病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出传染病报告卡。责任

7、报告人在丙类传染病监测区内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发病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出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接到疫情报告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以最快通讯方式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政府。省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发现甲类传染病和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报告后,应当于6小时内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港口、机场、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向国境口岸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

8、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互相通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主动收集、分析、调查、核实传染病疫情信息。接到甲类、乙类传染病疫情报告或者发现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同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2、传染病疫情的通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全国传染病疫情以及监测、预警的相关信息。毗邻的以及相关的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互相通报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以及监测、预警的相关信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本行政区域内

9、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通报传染病疫情以及监测、预警的相关信息。接到通报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知本单位的有关人员。动物防疫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及时互相通报动物间和人间发生的人畜共患传染病疫情以及相关信息。3、传染病疫情的公布国家建立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全国传染病疫情信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四)传

10、染病疫情控制1、一般控制措施一般控制措施指针对传染病流行的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所采取的以针对其中一个环节为主或同时控制几个环节的综合措施,包括隔离治疗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1)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的措施有: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

11、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在医疗机构实施以上传染病控制措施时,传染病病人及其家属和有关单位以及居民或者村民组织应当配合。(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传染病疫情或者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时,应当及时采取的措施有:对传染病疫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划定疫点、疫区的建议,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对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对疫点、疫区进行卫生处理,向卫生行政部门

12、提出疫情控制方案,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采取措施;指导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传染病疫情的处理。2、临时紧急措施临时紧急措施,又称即时强制,指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1)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2)停工、停业、停课;(3)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4)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5)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上级人民政府

13、接到下级人民政府关于采取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上一级政府接到下一级政府关于采取紧急措施的报告后,必须在24小时内作出决定。紧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3、疫区封锁疫区是指传染病在人群中暴发或者流行,其病原体向周围传播时可能波及的地区。疫区封锁就是限制疫区与非疫区之间的各种形式的交往。(1)宣布疫区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疫区。宣布疫区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在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并有发展趋势时;二是必须在卫生防疫机构疫区调查的基础上,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提出,经上一级地方政府决定后,由提出报告

14、的机关宣布执行。在疫区内可采取前述紧急措施,并可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2)封锁疫区实行疫区封锁的基本条件必须是在甲类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地区。决定封锁疫区的权限有二种:一般疫区封锁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决定;特殊疫区封锁由国务院决定,包括以下四种情况:(1)封锁的区域是大、中城市;(2)封锁的疫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3)因封锁疫区需要中断干线交通;(4)封锁国境。疫区封锁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4、行政征调与协同配合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

15、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紧急调集人员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合理报酬。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能返还的,应当及时返还。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供应单位应当及时生产、供应防治传染病的药品和医疗器械。铁路、交通、民用航空经营单位必须优先运送处理传染病疫情的人员以及防治传染病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做好组织协调工作。5、尸体处理患甲类传染病、炭疽死亡的,应当将尸体立即进行卫生处理,就近火化。患其他传染病死亡的,必要时,应当将尸体进行卫生处理后火化或者按照规定深埋。为了查找传染病病因,医疗机构在必要时可以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对传染病病人尸体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进行解剖查验,并应当告知死者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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