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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清算中的财务问题研究目录一、企业破产清算的相关概述21zIl22fc贝才it0J9*/E23 .债权债务的确认34 .破产财产的分配35 .止业产清算程36 .结算中应当采取的原则4二、企业破产清算中存在的财务管理问题41 .对企业破产财产的清查以及评估缺乏有效的财务监督42 .会计清算组在会计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53 .我国的破产法制不健全5三、对企业清算中财务问题的应对措施61 .规范破产资金的管理和核算62 .规范破产清算剩余资产的管理和权属关系73 .加强对破产歇停业企业留守机构资产的管理74 .妥善安置破产企业员工,提高资产变现率810引言近年来,我国市场经济高速发展,在这个过程
2、中,企业管理不善,亏损严重,最终致使企业破产是我国市场经济运转的必然结果,因此企业破产清算是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一种经济现象。每一个企业在运行的过程当中,都会存在破产的可能性,然而企业破产清算涉及到的会计清算过程又不同于一般会计清算,固然企业破产清算有一定的利好,比如有利于企业的资源优化配置,除去不良资产,但是企业破产清算在实践的过程中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我国在现阶段的企业破产清算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工作人员只能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破产法等等的相关条例来进行清算工作,但相关条例不够健全使得企业破产清算没有统一的规范,给工作人员的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企业破产清算与企业的债务清偿有直接的关系,市场经济的
3、发展会受到企业债务清偿的影响,所以企业破产清算中的财务问题是极其重要的。解决好企业破产清算中的财务问题对于保护好债权人以及其他相关人的利益,维护我国的市场经济主体的正常的退出机制,可以推动我国市场经济的进步,保障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平衡发展。一、企业破产清算的相关概述1 .破产清算的定义企业破产清算是企业申请破产后,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并指定管理人组成清算组,为了维护债权人、所有者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利益,对企业的资产进行管理、评估、变价、分配、清理债务,最终使企业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律制度。任何一个企业法人,要关闭一个企业都要经过清算企业现存财务关系、清理企业资产以及债务账目等来获得。在企业清算过程
4、中,问题往往是如影随形,债权人的利益会因为这些问题受到很大的损害,譬如一些为了避免企业恶意破产、抽离优良资产而逃避外债。所以破产清算中的财务问题应该得到制度的严密控管,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障债权人的利益。2 .破产清算的界定清算小组在企业被法院宣告破产之日开始就接管破产企业全部财产,破产企业此时应当及时向清算小组移交破产企业的会计档案、文书合同、企业原来的人事档案、财务档案、债权债务证明等相关资料。企业破产清算小组将会以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会计报告为依据检查破产企业的相关事项,检查的相关事项分别为:破产企业是否存在私自瓜分财产或者以无偿转让的方式转让财产;是否为不正常的债务提供债务担保以
5、及是否将未到期的债务进行提前偿还。在这个阶段应该主要依靠注册会计师和律师的专业判断,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以及合法的原始凭据为依据,使企业的财产现状得到真实的反映。3 .债权债务的确认破产债权是企业在被宣告破产之前就成立的。在我国,企业破产债权包括以下具体内容:第一,因担保债权的数额超过担保物的价款而没有清偿的部分。第二,有财产担保但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以及没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是在企业破产宣告之前成立的。第三,企业破产宣告时债务人还未到期的债权。第四,因解除破产企业未履行合同,清算组支付给对方的损害赔偿金。第五,付款人或承兑人不知票据发票人或背书人被宣告破产而付款或承兑产生的债权。第六,企业在被宣
6、告破产之前,保证人代替作为被保证人的企业清偿债务的数额。4 .破产清算的分配企业破产财产主要是以现金分配为主,实物分配为辅。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在一定的清算费用后,需按以下清偿顺序进行债务清偿:首先是支付企业之前拖欠的职工薪酬、劳动保险;其次是企业运营期间欠缴的税金;最后是未偿付的破产债权。当企业的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债权时,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将破产财产在债权人之间进行分配,在分配之后若还有剩余,则按照企业所有者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若在分配之后还是未能得到清偿,则该债权不再清偿。5 企业破产清算程序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应该由如下的几个环节组成。第一、企业成立破产清算组,依法宣告企业已经破产
7、,企业将清算的责任完全交托给清算组。清算组应该自企业宣布破产的当天成立,并由法院部门承担。清算组接管了破产的企业以后,应当对企业财产的保管、清算、评估以及分配进行负责,并应当及时向法院部门汇报清算工作的进度。第二、清算组成立以后,应当对于破产企业的财产、债务和债券依法进行清理,并编制相关的清单。第三、清算组应当依法对破产企业所有的财产进行拍卖,并依法分配财产给债权人,清偿以现金分配为主,以实物分配为辅,当破产财产不能够对同一个顺序的债权进行清偿的时候,选择按照比例分配的方法进行清偿。第四、公平分配企业剩余的财产。第五、对企业进行注销登记。编制相关的清算期间的财务报表,并经由会计事务所或者政府的
8、审计部门进行验证。6 .结算中应当采取的原则企业面临破产清算的时候,所有的企业都会提出赔偿,但是大多数企业无法满足所有相关利益者的要求,因此在剩余财产进行分配的时候,将会形成企业与各个所有者之间的矛盾,这些关系就是企业的财务关系,因此清算的原则应当基于清算活动以及财务关系,处理人应当处理好企业和各方面关系的管理,以此为原则进行会计核算。由于目前破产财产评估往往会因为缺少公正与权威而进行少评估,使得不法人员获利,因此,应当从下面两个方面入手来完善资产评估,第一是建立申请破产企业财务的独立审计,第二就是建立通过制度,即所选的会计事务所必须经过一半以上的债权人同意,这些制度的制定能够很好的避免上述的
9、弊病,有利于会计事务所之间的竞争以及专业化发展。二、企业破产清算中存在的财务管理问题1 .对企业破产财产的清查以及评估缺乏有效的财务监督企业破产财产是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至破产程序终结之前,所有可以用于进行财产清算和债务清偿的财产的总和。在进行资产评估变现的时候,会产生许多不合理、不公正的现象,使得破产财产的评估、变现缺乏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对破产财产的监管失控,导致财产流失。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企业不会在宣告破产之后再关门歇业,而是之前就已经停止了对企业的经营,所以企业资产缺乏统一的管理,造成企业的财产被随意占用或侵吞,导致了企业财产的流失。其次,部
10、分破产企业违法自行处置企业财产并违法占用企业财产,大幅度减少了破产企业可供变现财产的范围。一些企业在宣告破产之前就开始处理企业财产,将企业的机器、设备等处置变卖,变卖收入并没有计入企业资产,最终导致企业资产大量流失,可供变现的财产几乎所剩无几。闻最后,破产企业对财产的价值评估不合理,造成破产财产价值减损。在对企业破产财产价值的实际评估过程中,大多数破产企业清算组清算人员是参考破产企业财务报表上面的相关数据以及比照市场定价对破产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而没有聘请具备相应评估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财产评估,财产评估的不专业将造成财产低值高估或高值低估,若低值高估,则没有人愿意购买企业财产,而高值低估则造成
11、破产财产价值直接减损,损害企业和债权人的利益。2 .会计清算组在会计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首先,清算效率比较低的主要原因主要是进行清算的财务人员素质不高。管理松弛,人员调动频繁,企业破产破产清算时,当清算管理人在管理上出现失误时,没有及时的追究相关清算人的责任,导致相关清算人缺乏责任感都是清算人员素质不高的表现。其次,清算小组的成员构成不合理。【如根据我国破产法对于清算组成员构成的相关规定,清算组成员应该由人民法院从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政府以及财政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清算小组的人员构成不合理,不利于法院对破产清算工作的家督和指导。最后,对于破产费用的预提以及支付并没有具体的规定。产费用的
12、管理及开支标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际操作上,会有清算人员提前支取破产费用,甚至乱收费和开支,导致资金管理不善,如果清算工作成了清算人员牟利的工具,就违背了清算组成立的初衷,导致不良影响。3 .我国的破产法制不健全目前现行的破产法在2006年修订后得到了一定的完善,但是还是有部分条款不能满足当前的企业破产清算管理的需要。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失衡的直接原因便是破产法的不健全。网企业一旦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企业债权人的债权就只能在破产程序中得到清偿,但是一般企业在宣告破产之后,破产财产是不足以清偿所有的债权的,所以企业的债务清偿顺序直接关系到各个债权人的利益。所以企业在进行破产清算时需要审视各个方面,
13、在破产清算之前就应该先提出具体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然后提交给债权人会议审查,审查通过后,再交由法院裁定并执行。我国破产法规定,应该首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其次清偿所欠职工薪酬、补助以及社会保险,再次清偿企业运营时所欠缴的税款,最后才是企业普通破产债权,若企业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债权,则需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债权分配。但是在实际清算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不按法定顺序分配破产财产的现象。由于没有统一标准,破产财产用于支付职工安置费时,安置费便成了无底洞。三、对企业清算中财务问题的应对措施针对以上破产企业清算中的财务问题可以看出,这些在企业清算中产生的财务问题如果得不到良好解决,将极大程度地损
14、害广大职工的切实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因此,各个部门都应该对企业清算中的财务问题引起重视,并采取相应对策和措施,使企业清算中产生的一系列财务问题进行有效地解决,具体解决措施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 .规范破产资金的管理和核算在对破产企业进行清算的过程中,必须对破产资金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核算,必须由统一的支付渠道将政府、国资运营机构以及主管局等政府机关对企业进行承担和垫付的资金予以统一拨付,并将其拨付到企业清算组设置的账户中,以此避免在破产资产中多头管理现象的发生J在拨付的过程中,属于垫资性质的资金,除了要取得相关机构的批文以外,还应取得由破产清算组所开出的借款证明等凭证。对于资金中确实需要国资的相关
15、运营机构来代替企业进行支付的这类资金,也需要办理各方面的规范手续,并将这部分资金列入清算组会计核算的内容中,从而能够完整地反映出政府以及公司在垫资和承担过程中,对于企业破产资金的收支情况。应该定期或不定期地由企业清算部门对与该破产企业相关的各个部门进行准确的来往对账,以掌握资金的收资情况,从而分析出企业对这部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过程中,是否有未及时得到处理的问题,并将其加以纠正。2 .规范破产清算剩余资产的管理和权属关系对于破产企业进行评估的过程中,应该规范资产评估体系,并聘请专业的评估机构和人员对企业财产进行具体评估,并根据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十三条规定,评估所得出的结论必须由债权人会议和清算组一起讨论并且通过,才能成为对企业进行财产处理的依据,并且在评估过程中,必须在企业相关监管组以及人民法院的监督下进行,以此确保评估行为和评估结果的公开和公正性。在对于破产企业的破产程序进行最终定裁以后,破产企业中剩余的资产处理和财务管理事项等需处置的大部分工作都将不再由清算组负责,对于这些剩余事物的处理,需要公司及时组成相应的负责机构进行留守清算,并对财产的清理、清单的制定以及留守事项进行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