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政策与法规》教案第6课掌握包价旅游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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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课题掌握包价旅游合同课时2课时(90min)教学目标知识目标:掌握旅游服务合同的法律特征、类型及包价旅游合同素质目标:养成法律思维,提升法律意识教学重难点教学重点:旅游服务合同的法律特征和类型、包价旅游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教学难点:包价旅游合同的转让、包价旅游合同的解除、包价旅游合同的违约责任教学方法讲授法、问答法、讨论法、案例分析法教学用具电脑、投影仪、多媒体课件、教材教学过程主要教学内容及步骤考勤【教师】使用APP进行签到【学生】按照老帅要求签到案例导入【教师】讲述“案例导入”中的相关内容(详见教材),并让学生思考以下问题:请思考:旅行社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学生】聆听、思考传授新知

2、【教师】讲解旅游服务合同的法律特征和类型、包价旅游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包价旅游合同的转让、包价旅游合同的解除、包价旅游合同的违约责任一、旅游服务合同的法律特征和类型旅游服务合同是指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约定旅游活动过程中各自权利和义务关系(旅行社提供旅游服务、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的协议。【课堂讨论】【教师】组织学生分组,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讨论以下问题:这里的旅游服务”是指哪些内容?【学生】聆听、思考、讨论、派小组代表发言【教师】总结各组的发言这里的旅游服务”是指安排旅程,提供交通、餐饮、住宿、导游及其他有关服务。旅游服务合同首先适用旅游法的规定,旅游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此外,旅

3、行社条例(2020年修订)、旅行社服务通则(GBZT31385-2015)、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规范(GB/T31386-2015)等法规及标准,对旅游服务合同的有关内容做了专门规定。(一)旅游服务合同的法律特征旅游服务合同是保护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文件,是有关部门受理投诉、司法部门审理案件的重要依据。旅游服务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多为格式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和有名合同;合同标的具有特殊性。其中,合同标的的特殊性体现在旅游服务的特殊性,即旅游服务是为旅游者提供的一段旅游经历,包括旅游者为获得这种经历所必需的食、住、行、游、购、娱等服务。1 .格式合同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或定型化合

4、同,是指旅游企业事先确定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内容,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因此,对于格式合同的非指定方而言,要订立格式合同,就必定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否则,就不订立合同。旅游合同中的车票、船票、飞机票、保险单等都是格式合同。【课堂讨论】【教师】组织学生分组,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讨论以下问题:格式合同具有哪些特征?【学生】聆听、思考、讨论、派小组代表发言【教师】总结各组的发言格式合同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且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期订立该合同的全部条款。格式合同条款的定型化导致了对方当事人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格式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格式合同(特别是提供商品和

5、服务的格式合同)条款的制定方一般具有绝对的经济优势或垄断地位,而另一方为不特定的、分散的消费者。2 .双务合同以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互负义务为划分标准,合同可划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彼此间互负义务的合同,它区别于仅由一方当事人负担义务,而另一方当事人完全不负担义务的单务合同。旅游合同多为双务合同。3 .有偿合同以合同双方当事人彼此间有无对价的给付为标准,合同划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对价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为换取另一方当事人做某事的允诺,而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代价或其他代价.有偿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彼此向对方作出给付并互有对价的合同,它区别于仅有一方当事人作出给付而不能形成对价

6、,或虽有双方当事人作出给付,但未能形成对价的无偿合同。旅游合同多为有偿合同。【师生互动】【教师】组织学生扫码观看“未签订旅游合同要被处罚吗”视频(详见教材),并随机邀请学生回答以下问题:未签订书面旅游合同,是否会受到行政处罚?【学生】观看、思考、回答【教师】总结学生的回答4 .诺成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可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除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外,还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和生效。旅游合同是典型的诺成合同。5 .有名合同【快问快答】【教师】随机邀请学生回答以下问题:什么是有名合同?无名合同是指什么?【学生

7、】聆听、思考、回答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上或者经济生活习惯上按其类型已确定了一定名称的合同,如旅游合同、买卖合同、供用电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等。无名合同是指有名合同以外的、尚未统一确定一定名称的合同。无名合同经法律确认或在形成统一的交易习惯后,可以转化为有名合同。旅游合同多为有名合同。(二)旅游服务合同的类型旅游法规定的旅游服务合同主要是指包价旅游合同、旅游代办合同等。1.包价旅游合同包价旅游合同是指传统意义上的组团合同,是旅行社提供或旅行社通过履行辅助人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两项以上有关旅行的全部服务,旅游者以总价支付费用的旅游合同。目前,我国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多为包价旅

8、游。【课堂讨论】【教师】组织学生分组,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讨论以下问题:包价旅游合同具有哪些特征?【学生】聆听、思考、讨论、派小组代表发言【教师】总结各组的发言(1)合同内容预先安排(2)服务的数量符合法律规定(3)合同价款以总价方式支付(详见教材)2.旅游代办合同旅游代办合同是指旅行社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为其代订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娱乐等旅游服务,旅游者支付代办费用的合同。旅游法第74条第I款规定,旅行社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为其代订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娱乐等旅游服务,收取代办费用的,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因旅行社的过错给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详见教材)【师生互动】【教

9、师】组织学生扫码观看”签订旅游合同注意事项“视频(详见教材),并随机邀请学生回答以下问题:签订旅游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学生】观看、思考、回答【教师】总结学生的回答二、包价旅游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一)包价旅游合同的内容1 ,包价旅游合同的主要内容旅游法第58条第I款规定,包价旅游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课堂讨论】【教师】组织学生分组,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讨论以下问题:包价旅游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学生】聆听、思考、讨论、派小组代表发言【教师】总结各组的发言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旅游行程安排;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自由活

10、动时间安排;旅游费用及其交纳的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旅游法第60条规定,旅行社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理销售包价旅游产品并与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的,应当在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委托社和代理社的基本信息.旅行社依照本法规定将包价旅游合同中的接待业务委托给地接社履行的,应当在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地接社的基本信息.安排导游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应当在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导游服务费用。【提示】【教师】组织学生阅读相关材料实践中,旅行社如果使用格式条款性质的包价旅游合同条款,则相关条款应当符合民法典(合同编)、旅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方面,原国

11、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现为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同)和国家旅游局(现为文化和旅游部,下同)联合发布了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和境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示范文本)等。(详见教材)【学生】阅读、学习、理解2 .旅游行程单旅游法第59条规定,旅行社应当在旅游行程开始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单。旅游行程单简称行程单或者行程表,是旅行社提供给旅游者,写明某个旅游线路日程安排、服务标准、注意事项的一份文件,是包价旅游合同的必备附件。旅游者在签订旅游合同时应当索取一份旅行社盖章确认的行程单,与旅游合同一起作为参团依据。(详见教材)(二)包价

12、旅游合同签订说明和告知义务1 .说明义务旅游法第58条第2款规定,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时,旅行社负有向旅游者详细说明本条第1款所规定的第2项至第8项相关内容的义务。旅行社如果未履行包价旅游合同说明义务,就有可能因此而导致包价旅游合同不成立、被撤销等;造成旅游者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损失责任。2 .告知义务【课堂讨论】【教师】组织学生分组,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讨论以下问题: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会口哪些事项?【学生】聆听、思考、讨论、派小组代表发言【教师】总结各组的发言旅游法第62条规定,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告知下列事项: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旅游活动中的安

13、全注意事项;旅行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旅游者应当注意的旅游目的地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宗教禁忌,依照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三)包价旅游合同的履行1 .组团社必须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通常,在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时,旅游者完成团费的缴纳,即已适当履行合同义务;而旅行社一方,除由于旅游者个人的原因或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可以解除、变更合同外,必须根据合同所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向旅游者提供其所承诺的相关服务,且不得降低档次、增减项目。(详见教材)2 .组团社将接待业务委托给地接社的规定基于旅游活动的跨地域性特征,通常由旅游者所在地的旅行社与旅游者

14、签订旅游合同,该旅行社并不直接到旅游目的地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而是交由旅游目的地的旅行社(简称地接社)负责接待旅游者。根据旅游法第69条第2款,组团社将接待业务委托地接社履行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选择地接社时,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书面委托合同形式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当向地接社提供与旅游者订立的包价旅游合同的副本;应当向地接社支付不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3 .地接社必须按包价旅游合同履行义务旅游法第69条第2款规定,地接社应当按照组团社与旅游者签订的包价旅游合同和组团社与地接社签订的委托合同提供服务。该规定有利于明确包价旅游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如果严格根

15、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地接社只需履行与组团社之间的委托合同义务。但旅游者在旅游目的地接受旅游服务过程中,必然与地接社之间发生关系。如果要求旅游者必须先向组团社提出请求,再由组团社向地接社转达,这不符合现实。因此,法律规定地接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和委托合同提供服务,这有利于保护旅游者的权益。三、包价旅游合同的转让、解除(一)旅游者原因转让、解除合同1 .旅游者转让包价旅游合同及法律后果旅游法第64条规定,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包价旅游合同中自身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旅行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旅游者转让合同中自身权利和义务的,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向旅行社提出转让请求;在旅游行程开始前提出。由于旅游者发生了替换,可能会发生旅游费用增加的情形。对于增加的部分,应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但出现以下理由,旅行社有权拒螺让请求: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手续不能变更或者不能及时变更,如出团前无法为第三人办妥签证等;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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