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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专业建设与管理工作,更好地适应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以下简称目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专业设置与调整第二条基本原则L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紧贴地方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主动适应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产业链延伸交叉、新兴职业与技术进步开发新专业。2 .符合社会人才需求。准确定位产业服务域,加强专业人才市场需求调研,关注学生及家长对所学专业的需求,将社会人才需求作为是否新增专业的重要依据。3 .符合
2、学校办学实际。专业设置要符合学校专业发展规划,符合学校办学特色,避免同质化设置。鼓励跨学院联合申报和建设新兴、交叉专业。第三条设置条件L符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符合专业建设规划,有良好的产业背景和稳定的人才需求。2,有三年的招生规模、师资队伍建设、实训条件建设、课程与教材开发建设等方面的建设目标、任务与举措的专业建设规划,有拟设置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及相应的教学文件。3,具备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含兼职教师),教师的知识、职称、学历、年龄结构合理,数量满足教学需要。4 .具备该专业必须的相应教学设施,如实训室及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实训场所等办学基本条件。5 .对于批准设立的新增专业,学校将投入
3、一定的经费用于专业的建设与发展,同时鼓励行业企业提供配套经费用于专业建设,促使专业加快提高水平。第四条申报程序L各二级学院按照专业发展规划,开展调研与论证,确定新设置专业、拟招生专业,并报学校审批。6 .跨二级学院增设专业大类,由教务处、发展规划处负责组织和协调。7 .每年拟招生专业的报备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和管理。8 .各二级学院每年召开专业建设合作委员会会议,进行专业论证,形成论证报告,向教务处提交以下申报材料:(1)学院年拟招生专业汇总表(附1);(2)新设置专业申请表(附2);(3)人才培养方案;(4)专业调研论证报告(要求:主题鲜明、内容详实,包含:专业现状分析、行业背景及用人单位调
4、研论证、人才需求分析、办学基础分析等内容);(5)专业建设合作委员会论证意见(附3);(6)新设置专业建设规划;(7)其它补充说明材料。5,由教务处汇总申报材料,报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审议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提交校长办公会审批。6.教务处根据上级要求和校长办公会的批示及时上报材料。第五条专业调整L实行专业预警及退出机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人才需求变化、招生、就业等情况,可调整或撤销已设置的专业。2,毕业生就业率较低(初次就业率未达到80%.年终就业率未达到90%)以及第三方权威性数据机构提供的就业竞争力、专业相关度、教学满意度等指标分值较低的专业列入预警专业名单,并酌情调减预警专业的
5、招生计划。3建立招生专业淘汰制度,根据当年一次性录取情况,各专业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一次性录取率(不含调剂和征集志愿录取)达不到80%的,列入预警专业名单,并酌情调减预警专业的招生计划。4,连续2次列入预警名单的专业,除个别特殊专业外,将实行退出机制,停止招生。5.对于需要调整或撤销的专业,应由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书面报告,申述理由及相应的论证材料,报学校审批。第三章专业建设与评估第六条专业建设内容包括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深化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和教学条件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第七条专业建设基本要求L专业建设规划:是专业建设发展的依据,是学校战略
6、目标的具体体现。学校制定专业发展规划,各二级学院每个专业须制定本专业建设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并负责具体落实。2.培养目标:科学确定专业培养目标,遵循国家教育方针,依据制定的人才培养要求,结合学校办学实际,体现对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要求,体现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培养特色。3,人才培养方案:是专业开展教学的主要依据。根据学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模式,体现社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由学校组织专家制定,并根据社会形势发展变化,适时进行调整和修订。4师资队伍建设:是专业建设的基本保证。通过多种形式相结合,建立一支精干、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教科研能力较强的相对稳定的教学梯队,重点抓好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
7、提高,注重选拔优秀教师,要充分发挥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的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充实教学一线力量,同时,根据专业办学实际,加强教师专业能力培养。5,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的核心。要明确课程建设的目标、任务、指导思想和原则等,制定课程建设规划,加强课程系统建设;重视优质课程建设,深化课程教学内容、结构体系改革,促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坚持课程建设中评建相结合,促进课程质量和水平提升;完善课程建设中教学基本文件的管理。6 .教学文件:是保障专业建设效果的重要因素。要制订并完善涉及专业的各项教学基本资料,包括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教案、授课计划等。7 .教材建设:是专业建设的一项基本工作。要加强
8、教材的规划与建设,重视教材质量;鼓励选用适合办学需要的优秀教材,并结合教学内容改革和课程建设,抓好自编教材建设工作。8 .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是专业建设的重要保障。坚持校内外相结合,全面规划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尤其要加强校外实践教学平台建设,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积极寻求社会力量对专业办学的支持;实践基地建设要与专业建设相匹配,突出重点,加强过程管理与检查评估,优化资源配置,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要提高资源利用率。9 .教学研究与改革:是专业建设水平的主要体现。鼓励各专业以多种形式开展富有特色的多样化教学改革,通过实施教研教改立项制度和教学奖励制度,依托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调动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
9、人员进行教学研究的积极性。第八条鼓励和提倡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专业建设。加强特色建设,建成一批品牌专业。第九条专业诊断与改进工作是学校实施内涵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围绕专业建设实施要素,按照“需求导向、自我保证、多元诊断、重在改进”的工作方针,形成常态化专业诊改运行机制。第十条建立学校专业评估体系,指导专业建设和专业教学改革。落实对专业建设的常态化评估,逐渐形成内部评估与外部评估的良性互动长效评估机制。第十一条专业建设实行学校、二级学院二级管理制度。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教务处、发展规划处、各二级学院负责人等组织的学校专业建设领导小组,统筹规
10、划全校各专业建设工作。二级学院成立由院领导、教学团队主任、专业负责人、专业骨干教师等组成的专业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各专业建设的规划及日常管理工作。第十二条专业建设实行专业负责人制度,专业所含各门课程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度。各类负责人遴选、职责等按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第十三条教务处是学校专业建设与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学校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对各专业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提出增设或调整专业的建议,组织开展专业申报工作;组织开展校级、省级品牌专业等项目的申报、评审和推荐工作等。第十四条学校不单独设立专业建设相关评议委员会机构,其职能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行使。第四章现代职教体系项目
11、管理第十五条学校成立现代职教体系试点项目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项目总体方案审定、项目实施指导与监督等。第十六条各二级学院主动与合作学校加强联系,在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下,做好当年现代职教体系试点项目开发准备工作。教务处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按时组织各二级学院做好申报工作。第十七条督导室定期组织相关二级学院对试点项目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执行情况、课堂教学质量、学生学习效果等开展教学视导工作。第十八条招生办公室组织各二级学院进校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告知升学政策,争取多吸引合作中职校的应届毕业生升学到对口的专业。第十九条教务处负责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制定现代职教体系试点项目的转段考试实施方案,并上报教育厅,其中各课程考核实施细则由各二级学院提供。第二十条教务处在学生报名结束后,下载转段学生报名信息表,组织转段考核考务工作,并将达到要求的成绩信息及拟录取名单导入网上管理系统。招生办公室根据拟录取名单及录取要求,完成转段学生的录取。第二十一条转段入校的学生由学工处负责组织各二级学院做好入学接待工作,教务处负责组织和协调相关教学安排工作,各二级学院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学校原有文件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第二十三条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