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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赣抚绿色建材基地项目代码2201-361099-04-01-454600建设单位联系人李明联系方地理坐标Il6025,13.610wE,275424.542N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C3029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建设性质团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日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抚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
2、济发展与科技创新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22037.22环保投资(万元)400环保投资占比()1.815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团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67573.67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和涉及的环境敏感区类别,确定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参照表下I-Io表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a花、虱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废气为颗粒物,不涉及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不涉及环境风险有毒
3、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危险物质未超过临界量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涉及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 .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I69)附录B、附录C。综上,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题评价。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区规划审批机关:江西省
4、人民政府审批名称及文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扩区和调整区位的批复(赣府字(2013)117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名称:江西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关:原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审批名称及文号:赣环评函(2013)190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所在区域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根据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江西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赣环评2013190号文),其规划范围为:东至文昌大道、科技大道,南至纬十一路,西至金巢大道、金鹏大道,北至迎宾大道所围合区域的用地。规划区总用地为24.52km20其中一二三期组团:
5、位于迎宾大道以南、安石大道以北、金巢大道以东、文昌大道以西的区域,占地面积为7平方公里,该组团主要发展以汽车及零部件、生物、纺织服装、轻工建材、新材料(新能源)为主的综合产业。四期组团:位于安石大道以南、金鹏大道以北、金巢大道以东、文昌大道以西的区域,占地面积为3.13平方公里。该组团主要发展以汽车及零部件、生物、纺织服装、轻工建材、新材料(新能源)为主的综合产业与居住功能。五期组团:位于金鹏大道以南、崇岗大道以北、金鹏大道以东、文昌大道以西的区域,占地面积为3.2平方公里,该组团主要发展以汽车及零部件、生物、纺织服装、轻工建材、新材料(新能源)为主的综合产业。六期组团:位于崇岗大道以南、环城
6、南路以北、金鹏大道以东、文昌大道以西的区域,占地面积约4.34平方公里,该组团主要发展以汽车及零部件、生物为主的主导产业。东二区组团:位于金巢大道以南、纬七路以北、文昌大道以东、科技大道以西的区域,占地面积为2.7平方公里主要发展以生物、新材料(新能源)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及分区公共中心。东三区组团:位于纬八路以南、纬十一路以北、文昌大道以东、科园纵四路西的区域,占地面积约4.15平方公里。现状基本为丘陵地,用地条件较好,主要发展一、二类工业,该组团主要发展轻工建材、机电为主的循环经济产业。项目位于江西省抚州市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至棠阴路(科纵二路),西至文昌南大道,南至幸福路(纬九路),北
7、至创新大道(纬八路),属于机制砂制造业,位于东三区组团,该组团主要发展以轻工建材、机电为主的循环经济产业。本项目建设符合其产业发展规划。表1-2园区准入清单要求序号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1入区必要条件:对入区的具体项目,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执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环境有较大影响的,需单独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项目,以及列入国务院清理整顿范围,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及准入条件的项目严禁引入园区。优先鼓励发展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企业入驻。(1)对于可能产生一定的环境污染,但目前有可靠的治理技术,在经济上运行可行的,对入区
8、企业提出环境治理要求,加强管理,相关环保手续齐全的,可允许进入园区。(2)以循环经济为指导理念,发展与园区主导产业相关联的产业。根据园区建设发展的总体目标,园区总体定位和所处的特殊位置及现有环境容量,园区的开发建设不适合引进易产生大量污染物的重工业,同时不应有放射性、电磁辐射污染产生的工业进入园区,有关基础设施的建设也应得到合理布局,污染得到应有的控制,而其他对环境有一定影响的项目在进人园区时,应根据园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进行申报与建设,以确保项目建设、选址得当,各类项目相容并存,污染得到合理控制,环境效益得到提高。本次为环评阶段,属于允许类项目,本项目位于位于东三区组团,该组团主要发展
9、以轻工建材、机电为主的循环经济产业。本项目建设符合其产业发展规划,废水、废气均得到处置,达标排放符合2入区限制条件:禁止引进与园区产业定位不相符的项目;禁止引进产生废气不易处理的项目,本项目建设符合其符合排放有毒有害气体、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量大的项目,以及可能产生异味或有毒有害气体,对环境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项目;入区企业生产工艺落后的和污染严重的,一律禁止进入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废气为颗粒物,均得到有效处置,达标排放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园区准入要求。一、“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拟建地处于抚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至棠阴路(科纵二路),西至文昌南大道,
10、南至幸福路(纬九路),北至创新大道(纬八路),面积约101.36亩(67573.67m2),根据抚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范围图,项目不在当地饮用水源、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范围内,位于生态红线范围外,建设项目符合抚州市生态保护红线要求。项目所在地与生态保护红线位置见附图四。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抚州市高新区环境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的二级标准,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n类水质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均能其他符合性分析达到相应环境质
11、量标准要求。项目建成后,项目废气污染物经处理后均可以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不大;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抚州高新区(金巢)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抚州高新区(金巢)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后排入凤岗河,对外界水环境基本无影响。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不明显,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由市政供电,市政供水,不新增用地。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
12、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项目的水、能源、土地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负面清单本项目为机制砂制造项目,不属于高能耗、高排放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等有毒有害污染物,不在江西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1)与抚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相符性分析2021年4月19日,抚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抚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其中提到: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86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其中,优先保护单元17个,约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3.06%,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饮用
13、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面积占比较高、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重点管控单元45个,约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7.73%,涉及各类开发区、城镇规划区以及环境质量改善压力较大,需对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进行重点管控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24个,为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约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9.21%。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分类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优先保护单元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开发建设,管控单元内的开发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避免损害所在单元的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产品质量;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
14、,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进行管控;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点管控单元应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结合生态环境质量达标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按照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一般管控单元主要任务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及管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各县(区)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实施。分区管控按照省级管控要求,结合本区域发展格局、生态环境问题及生态环境目标,制定抚州市总体管控要求和各县区具体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
15、清单。对各管控单元实施差异化管理,推动“一核四极七区”(一核:即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核;四极:即抚北工业园区域发展极、东乡及东临新区区域发展极、崇仁区域发展极、南城区域发展极;七区:即黎川、宜黄、金溪、南丰、广昌、乐安、资溪特色产业集聚区。)协调发展,促进各片区发挥优势、彰显特色、协调发展。高新区重点推进产业升级,优化工业区、商业区、居住区布局,优化取水口、排污口和水资源配置布局,强化污染物排放控制、生态修复和环境风险防控;四极城镇群突出抚河流域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加强水土流失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确保抚河水环境安全;七区城镇群突出武夷山脉水源涵养、信江流域、雪山水土保持和赣江中下游流域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维护,推进生态修复,加强流域污染治理和总磷污染防控,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对照抚州市市“三线一单”环境综合管控单元分区图,本项目拟建地处于抚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属于江西省抚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3(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6100220016),不属于优先保护单元,符合“三线一单”要求。抚州市环境管控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