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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与卫生公安等部门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为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学校(含托幼机构)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提高预防传染病和处置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保护师生员工身心健康,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学校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长效机制,提高防控能力,强化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保障学生群体健康安全。二、主要任务(一)进一步加强防控工作组织领导。组长副组长成员(班主任及教研组长)(二)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由第四实验中学疫情
2、防控领导小组牵头,与当地教育、卫生、公安形成联防联控机制,确保工作畅通,第一时间将疫情控制,避免情况严重化。校级联络人:联络人:疾控中心联络电话:县中医院医务科:公安联络电话:(S)进一步做好学校传染病疫情处置。一旦出现学校传染病疫情,卫生健康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共同做好处置工作。疾控机构要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相关疫情处置指导工作,应尽快查明原因,并明确学校防控职责,对于重大疫情,必要时要协助做好疫情处置工作。学校应立即启动传染病应急响应,采取以病例管理和密切接触者筛查、传播途径阻断、预防性干预为主的处置措施,严防疫情传播蔓延;应严格执行传染病病例休学复课管理措施,教职工复岗、学生复课需持医疗机
3、构诊断证明。卫生监督机构要及时介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三、职责分工(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学校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监督指导学校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指定结对医疗卫生机构;通报学校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预警提示;组织疫情处置等。(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学校落实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和传染病防控措施;牵头建立学校传染病结对工作制度;通报、报告学校传染病疫情信息,适时向学校发布传染病疫情防控预警提示;组织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技能培训;协调疫情处置,实施督导检查,加强保健教师、校医配备和校医务室建设等。(S)结对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落实学校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结对工作;指导结对学校完善传染病防控相关制度措施、落实健康教育、开展传染病防控培训;报告疫情信息,开展隐患排查,疫情发生时驻点协助开展疫情处置,配合疾控机构做好疫情处置效果评估。(四)学校工作。负责落实学校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和传染病防控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结对工作;负责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组织机构,健全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报告疫情信息,协助开展疫情处置;落实健康教育;加强校保健室或卫生室建设,强化保健教师、校医队伍配备培养;严格执行卫生健康部门提出的疫情处置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