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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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及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深入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鄂政发(2020)21号)有关要求和部署,现就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统称“三线一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2、,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按照“守底线、优格局、提质量、保安全”的总体思路,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建立覆盖全市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体系,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高水平保护、高标准治理,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推动形成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格局,筑牢鄂北生态屏障,为“汉襄肱骨、神韵随州”建设提供生态环境支撑。(二)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将新发展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落实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坚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全面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推进。坚持以人

3、为本,分类管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主体功能分区、自然资源禀赋,聚焦区域生态环境重点问题和主要保护目标,针对流域、区域、行业特点,划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实施差别化环境管控措施,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坚持实事求是,动态更新。按照省级统筹、上下联动、区域协同的原则,统筹推进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生态环境保护新任务、新要求,结合省市发展战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变化、国土空间规划及生态保护红线调整等情况,对“三线一单”内

4、容进行定期评估、动态更新调整。(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减少,产业结构调整深入推进,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根本改善,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生态文明全面提升,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初步实现。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一)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33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优先保护单元,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主要包含生态保护红线、

5、自然保护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全市划分优先保护单元8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9.35%。重点管控单元,指人口密集、资源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区域。主要包括人口密集的城镇规划区和产业聚集的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全市划分重点管控单元11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6.83%。一般管控单元,指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其他区域,衔接乡镇边界形成的管控单元。全市划分一般管控单元14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3.82%。(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国家、省和地市环境管理政策,以维护区域生态功能和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

6、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建立完善并落实市域及各类环境管控单元的“1+N”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其中,包括“1”个总体管控要求,全市“N”个(33个)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在全市域范围内执行的省、市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由各类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要求等维度构成,包括:空间布局约束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沿江15公里布局约束、耕地空间布局约束、湖泊、水库空间布局约束、岸线布局约束、小水电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准入要求、法定保护地准入要求等。优先保护单元严格按照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管理规定进行管控。依

7、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开发建设活动,优先开展生态功能受损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点管控单元应优化空间布局,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及相关负面清单要求,加强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依据更新、废止或失效时,相关管控要求及时更新调整。三、实施应用(一)加强规划衔接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应将“三线一单”确定的生态、水、大气、土壤、资源利用、空间布局及能源利用等方面的管

8、控要求,作为区域生态环境准入和区域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与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其他行业发展规划充分衔接。(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委)(二)支撑促进高质量发展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在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时,应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约束,将三线一单”确定的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重要依据,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执法监管等过程中不得变通突破、降低标准,突出抓好三线一单”在国家级、省级、市县级等各类

9、产业园区落地,严格产业准入,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空间和生态环境保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委)(三)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应将“三线一单”成果作为改善环境质量、实施生态修复、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防范环境风险的重要依据,加快治理水、大气、土壤环境污染,推动实现环境质量约束性考核目标;组织开展优先保护单元的生态保护修复活动,进一步增强生态服务功能;切实加强重点管控单元的污染物排放和环境风险防范,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重

10、要支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委)(四)指导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规划环评工作要以落实“三线一单”的管控要求为重点,论证规划的环境合理性并提出优化调整建议,细化所在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建设项目应论证是否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不符合的依法不予批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五)强化生态环境监管具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将“三线一单”作为监督开发建设行为和生产生活的重要依据;将“三线一单”确定的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

11、控单元作为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区域;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生态环境监管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委)(六)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三线一单”动态调整原则上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同步更新调整发布。因国家与地方发展战略、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等发生重大调整,所涉及的“三线一单”内容确需更新的,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或市直有关部门提出调整需求,市政府组织初审形成调整建议,报省生态环境厅

12、组织审定后进行更新。(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城管执法委)四、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切实落实本辖区“三线一单”实施的主体责任,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综合决策的重要依据和前提条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确保“三线一单”成果落地落实。市发改、经信、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水利和湖泊、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气象、城管执法等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及时更新“三线一单”相关数据信息,并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实施应用。

13、(二)强化技术保障。市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组建长期稳定的专业技术团队,市级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财政资金,保障“三线一单”实施、评估、更新调整、数据应用和维护、宣传培训等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有关单位也应安排专项财政资金,保障“三线一单”具体实施工作。(三)强化监督评估。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三线一单”成果应用评估和监督机制,跟踪评估“三线一单”实施成效,共同做好评估及动态更新工作,切实加强监督,推进实施应用。附件:L随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2 .随州市环境管控单元汇总表3 .湖北省及随州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4 随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随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450N

14、1:410,00046162432km图例姓在深器级弹这身界杂滋带控单元游释使型保护馆援然片保护单装数应签控单器装制单位:湖北省环境料学研究院-io-随州市环境管控单元汇总表分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合计随县44715广水市24612曾都区2316总计8111133分区按照国家划定的行政区划为原则,高新区与曾都区、大洪山与随县统一划分管控单元。湖北省及随州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一)、湖北省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维度清单编制要求序号准入要求关于空间布局约束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禁止开发活动的要求1禁止新建、改扩建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产品、技术、工艺、设备及行为的项目。禁止新建国家产

15、业政策明令限制的产品、技术、工艺、设备及行为的项目。禁止开发活动的要求2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未公告产能置换方案的炼钢、炼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禁止开发活动的要求3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禁止开发活动的要求4禁止在居民住宅区等人员密集区域或者幼儿园、学校、医院、养老院、办公区等场所及其防护距离范围内,从事化工、制药、制革、生物发酵、饲料加工等企业以及垃圾处理厂、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厂等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开发活动的要求5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新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服装干洗、机动车维修等项目。禁止开发活动的要求6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使用未达到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禁止向汽车和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以及其他非机动车用燃料;禁止向非道路移动机械、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舶销售渣油和重油,禁止开发活动的要求7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开发活动的要求8禁止在土壤污染控制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土壤污染控制或者修复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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