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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职责1、传达贯彻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组织和安排全院的教学工作,组织或主持召开学院有关教学工作会议。2、组织各系制订、修改、审查和调整各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或考纲)及新增专业的申报组织工作。3、组织制订每学期全院的开课计划,编制教学进程表、教学任务、课程表。负责全院教室的安排、调配和管理。4、组织教学计划的实施和教学过程的管理。5、组织和安排全院性的学生成绩考核和英语、计算机等过级考试及办证工作;负责全院学生的成绩和学籍管理,执行学生升留级制度,发放学生有关学历证件和处理学生有关学历事宜。6、协助各系做好教材与教学参考资料的计划制订、编审等工作,并负责订购、发放和管理。7、协助院办、各系做好教师的业务考核、师资培训、进修与提高及新教师调入的业务考核工作。8、协调各系教学、实习计划和大纲、课程教学进度,审核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和下达教学任务书。9、负责教学系统讲义、资料、实验指导书、试卷等的文印工作。10、负责全院的电化教学工作及电教设备的管理与维修。11、协助各系组织教师学习有关教学理论,结合教学实践开展教学研究,总结、交流和推广教学成果。组织教改课题立项与结题工作以及教学成果的审核与申报。12、负责全院每学期教学工作量的审核,教师教学课时津贴的计算。13、负责有关教务方面其他问题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