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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西区“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60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2)44号),现就开展我区“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特殊教育规律,以适宜融合为目标,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
2、系,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推动特殊教育普惠发展,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促进残疾儿童青少年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实现最大限度的发展,切实增强残疾儿童青少年家庭福祉,努力使残疾儿童青少年成长为国家有用之才。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初步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的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普及程度显著提高,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9%,随班就读比例达到50%,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青少年入学机会明显增加。教育质量全面提升,课程教学改革不断深化,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进一步深度融合。特殊教育基础进一步巩固,保障机制更加完善,经费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教师队伍建设进
3、一步加强,专业化能力不断提高。三、重点任务(一)拓展学段服务,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1 .持续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健全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实现教育、卫生健康、民政、残联各部门残疾儿童数据互通共享。依据有关标准对残疾儿童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能力进行全面规范评估,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压实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学校随班就读工作长效机制,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就近就便入学。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办好特殊教育学校,满足残疾儿童入学需求。健全送教上门制度,完善送教上门服务标准,科学认定服务对象,规范送教上门形式和内容,加强送教服
4、务过程管理,提高送教服务工作质量。到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接受送教上门的残疾儿童比例不超过适龄残疾学生总数的10%,确保残疾儿童完成义务教育。(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残联、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各街道)2 .大力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就近入园随班就读。深入开展孤独症儿童融合教育试点工作,鼓励试点幼儿园积极探索融合教育服务新模式。特殊教育学校继续办好学前部,鼓励有条件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设置专门招收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幼儿班,尽早为残疾儿童提供适宜的保育、教育、康复、干预服务。着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办好特
5、殊教育学校职教部,支持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到2025年,具有一所从幼儿园到高中全学段衔接的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支持社区学院、老年大学等面向残疾人开展继续教育,畅通和完善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残联、区卫健委、各街道)(二)推进融合教育,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1 .加强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结对帮扶共建、集团化融合办学,推动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融合。执行新修订的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课程标准,研究制定本区义务教育阶段融合教育教学指南。开展融合教育示范校创建和优秀教育教学案例遴选,积极开展特殊教育教师教学
6、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完善我区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按照我市关于加强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有关要求,完善政策保障,合理布局康复机构,提升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提高孤独症儿童融合教育质量。持续开展孤独症融合教育试点学校、幼儿园工作,加强沟通交流,开展多种形式的融合交流活动。(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残联、各街道)2 .推动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支持特殊教育学校职教部开设适应残疾学生学习特点和市场需求的专业,积极探索设置面向智力残疾、多重残疾和孤独症等残疾学生的专业,同步促进残疾人的康复与职业技能提升,让残疾学生有一技之长,为将来就业创业奠定基础。支持各种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培
7、训,积极开展残疾学生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切实做好残疾学生教育与就业衔接工作。(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残联、区人社局、各街道)3 .促进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教育、卫生健康、民政、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协同推进,发挥我区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作用,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应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进特殊教育智慧校园、智慧课堂建设。开发特殊教育数字化课程教学资源,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卫建委、区民政局、区残联)(三)提升支撑能力,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1 .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
8、普通学校资源教室配备满足残疾学生需求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仪器设备和图书。加强学校无障碍环境建设,重点加强校园建筑物出入口坡化处理和设置无障碍通道、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厕所、无障碍标志,严格落实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天津市无障碍设计标准(DB/T29-196-2017)和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标准(JGJ76-2019)等要求,为残疾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提供无障碍支持服务。大力推进本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鼓励小学和初中因地制宜建设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和资源角,逐步实现特殊教育服务全覆盖。(责任单位:区教育局)2 .巩固完善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
9、残疾学生每生每年不低于10000元的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落实学前、高中阶段生均拨款政策,向特殊教育倾斜。推动优化完善残疾学生干预训练及送教上门教师交通费补助等政策,落实送教服务工作专项补贴。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优先获得资助。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特殊教育学校,支持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社会福利机构向残疾人提供特殊教育,强化民办特殊教育规范管理,确保特殊教育公益属性。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捐资助学。(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残联、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各街道)3 .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注重培养适应特殊教育需要、具有职业教育能力的特殊教育师资。组织开展特殊教育
10、学校和随班就读普通学校的校长(幼儿园园长)、教师全员培训I,将融合教育纳入普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必修内容。特殊教育津贴标准按照特殊教育教师基本工资的30%确定,保障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吸引优秀人才从事特殊教育事业。普通学校(幼儿园)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对直接承担残疾学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教师职称评聘和表彰奖励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配足配齐特殊教育教研员。将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等机构中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特殊教育教师,纳入特殊教育教师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范围,并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津贴补贴等。(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残联)四、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特殊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各职能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立场,将办好特殊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二)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多方协调联动的特殊教育推进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学校与科研、医疗、康复等机构协同的专业支撑工作机制,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特殊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三)强化督导评估。教育督导部门将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情况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纳入评估指标体系,每年开展评价工作,确保有效实施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推动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