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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万宁市月岛拆除工程物料临时堆放、加工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海南新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万宁市月岛拆除工程物料临时堆放、加工场项目项目代码2201-469006-04-05-376366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地点万宁市礼纪镇田新村委会外村地理坐标(110度12分3.129秒,18度37分58.283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30-业破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303-其他建筑材料制造(含干粉砂浆搅拌站)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
2、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S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窠)部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总投资(万元)800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比()6.25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0用地面积(n?)16380m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L产业政策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文件,拟建项目不属于明令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设备和工艺,且属于鼓励类“十二、建材”中“11、利用矿山尾矿、建筑废弃物、工业废弃物、江河湖(渠)海淤泥以及农林剩余物
3、等二次资源生产建材及其工艺技术装备开发”。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另外,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类名录(2019年本),该名录中涉及制造业中禁止的行业为4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中的禁止新建和扩建:(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中的旧电池拆解回收,本项目为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项目,不属于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中的旧电池拆解回收类别,因此项目符合海南省产业准入条件。2 .与土地利用合理性分析根据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多规合一”图,万宁月岛项目拆除工程废料临时堆放及破碎分筛工程项目用地面积16380m2,其中占用IV级林地752311旅游建设用地积1.638Om2。企业已取得
4、万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万宁市月岛拆除工程物料临时堆放、加工场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万行审批202229号)。项目用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综上所述项目选址可行。从环保角度来说,本项目与万宁市总体规划相符。3 .项目选址与海南省生态红线符合性分析经查询海南省自然资源与规划厅网站多规合一信息综合平台可知,本项目选址不在海南省陆域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涉及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建设符合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4 .与海南省“三线一单”以及万宁市“三线一单”相符性判定根据海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琼办发(2021)7号),全省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871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
5、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依据关于万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方案,本项目加工区位于陆域一般管控单元。本工程利用月岛拆下来的石块进行破碎筛分成碎石后重新使用,属于资源再利用,项目生产过程会给项目所在陆域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但随着月岛拆除的结束而终止,项目属于临时项目,通过采取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使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被控制在最小范围和最低程度,项目实施后有利于解决月岛拆除产生的固体废物堆存问题。因此项目实施满足一般管控单元的要求。项目临时堆存场位于陆域优先管控单元,优先管控单元管控要求如下:严格按照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等相关规定进行管控;依法禁止或限制开发建设活动,
6、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项目临时堆存区不占用生态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等。月岛拆除物料临时堆存过程中会产生扬尘、噪声等影响,堆存过程中通过洒水、遮盖等方式可有效控制扬尘的产生,同时堆存区属于临时性质,随着项目终止而恢复原有生态环境,因此工程实施满足优先管控单元的要求。综上,项目实施符合万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的管控要求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要求,环境影响评价需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如下:、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将万宁月岛项
7、目拆除工程废料进行综合利用,属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能源消耗量较少。项目生产加工过程消耗一定量的电源、水资源等资源消耗,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环境质量标准:项目生产过程将产生扬尘等大气环境污染物,污染物总量较小,拟采取除尘器除尘、喷淋洒水降尘等相应的防治措施后,不会降低当地大气环境质量。项目生产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降尘,不会降低当地水环境质量。项目生产过程采用降噪隔声措施后,生产过程噪声不会降低当地声环境质量。、生态保护红线:根据项目“多规合一”(详见附图4),占地类型为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项目不占用生态红线、公益林以及基本农田。项目建设与海南省生
8、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2016年7月29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相符。、负面清单: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十二、建材”中“11、利用矿山尾矿、建筑废弃物、工业废弃物、江河湖(渠)海淤泥以及农林剩余物等二次资源生产建材及其工艺技术装备开发”,故本项目为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增加就业机会,有助于缓解当地建筑废弃物堆放场所紧张问题,解决废弃物堆放和资源化再生利用,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综上,本项目不属于区域负面清单内。5.与海南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标准(DBJ46-055-2020)的环境保护
9、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拟建工程内容与海南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标准(DBJ46-055-2020)的环境保护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项目环境保护符合性对照表名称标准要求环评拟建内容备注气染治大污防主要道路应进行硬化处理。裸露场地和堆放的土方、材料及构件等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厂区地面全硬化处理,生产区进行全封闭,加强厂区周边的绿化工作。符合施工期间采取措施避免扬尘,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时,应采取喷淋除尘和设置立体式遮挡尘土防护设施,并及时清理垃圾。施工期做好喷雾除尘,场界周围设置挡板遮挡尘土,生活垃圾定期清理。符合建筑垃圾的运输应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口处应设置车辆冲
10、洗设施,并对驶出车辆进行清洗。物料运输采用封闭式运输,设置洗车平台对车辆进行冲洗。符合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通道的方式清运,严禁临空抛掷,严禁焚烧各类建筑垃圾。垃圾由垃圾桶统一存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不燃烧建筑垃圾。符合水土污染防治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置专业库房存放,并设置15Omm高混凝土反坎,地面及墙面以上20Omm应进行防渗漏处理设置危废暂存间,存放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且做好防渗处理。符合施工现场的危险垃圾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不得自行填埋。危险垃圾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符合声光染治噪及污防施工现场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及再利用处理,应符合现
11、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的规定。施工现场应对场界噪声排放进行监测、记录和控制,并应采取低噪音措施.施工现场垃圾统一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施工期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的规定,设置隔声板,并定期对噪声进行监测.符合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再利用宜选用低噪音、低震动的设备,强噪声设备应采取隔声、吸声材料搭设防护棚或屏障设置隔声板,做好基座减震来降低噪声污染。符合施工现场应对强光作业和照明灯具采取遮挡措施,减少对周边居民和环境的影响,出入施工现场的车辆严禁鸣笛,装卸垃圾应轻拿轻放施工现场光污染较小,且采取遮挡措施,车辆严
12、禁鸣笛,材料轻拿轻放。符合建筑垃以及物圾处理车间、再生产品制造车间,料堆场、储存库应按封闭式结构设计。原料堆场、产品堆场、生产区域均采用全封闭厂房符合工厂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废气、废水、固体垃圾及噪声对环境的污染。厂房封闭且采取袋式除尘器除尘,设喷雾除尘,废水经沉淀池后回用,固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做好隔声和基座减震措施。符合工厂不得建在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内,不宜建在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内。不得建在O类、1类声环境功能区内,不宜建在2类及以上声环境功能区内。项目所在地执行空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和声环境质量二级标准,尚未划分环境功能区。符合物料输送设备与设施应采用全封闭设计,进料端及出料端必须
13、设置收尘及降尘装置。厂区进行全封闭,且配备除尘设施。符合生产线工位噪声限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控制室不应大于70dB(八);2)其它操作工位噪声不应大于85dB(八)o生产线工位噪声未超标符合转运调配场、加工利用场等场所应有雨、污分流设施;并配备相应的防尘降尘设备,并做好场区的植被绿化工作。设置雨水截留沟,做好雨污分流,厂区设置喷雾除尘和袋式除尘器除尘,植被绿化工作良好。符合建筑垃圾暂不处理的,应铺设密目网覆盖等。暂不处理的建筑垃圾放置于封闭区域符合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项目由来万宁月岛项目拆除工程产生大量废料,本着资源合理利用,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海南新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对废弃石方进行
14、破碎后生产碎石,实现了废弃资源的再利用。为此,海南新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特向万宁市万宁市礼纪镇田新村委会租用面积为16380m2土地,作为碎石料临时生产场地。项目总投资800万元。项目主要利用破碎、筛分工艺将万宁月岛项目拆除工程产生大量废石料加工为碎石出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303中的“其他建筑材料制造“,应编制报告表。因此,海南新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海南中镜环保评估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环境影响报
15、建设告表。我公司接受委托后,随即组织人员勘查现场,收集、分析相关资料,依照内容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呈报审批。2、项目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638O11项目范围内均进行地面硬化。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2-10表21项目经济技术指标一序号工程分类工程内容及规模规模主要设备/构筑物备注1主体工程破碎筛分车间100Om2建成密闭钢棚进行全封闭(预留物料进出口,同时进出口处设置挡尘帘)Z2辅助工程办公区100m2混凝土依托现有民房输送廊道50m钢结构封闭输送道3仓储工程原料堆场100Om2封闭钢结构厂房(仅留车辆进出口,同时进出口处设置挡尘帘)新建成品堆场100Om2封闭钢结构厂房(仅留车辆进出口,同时进出口处设置挡尘帘)新建4公用工供电/市政供电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