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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空巢老人保障问题及对策摘要1一、农村空巢老人的概述1二、农村空巢老人的保障问题2(一)经济供给方面2(二)生活照料方面3(三)医疗保健方面4(四)精神慰藉方面4(五)权益保障方面5三、解决空巢老人问题的对策5(一)加快建立比较完善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5(二)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障的政策支持5(三)健全农村养老保障法律支撑体系6总结6参考文献8摘要:通过对留守空巢老人的研究,分析了农村空巢老人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分析了社会对改善农村空巢老人问题的对策。最终希望对天文城空巢老人的研究引起社会和政府关于空巢老人问题的关注。这对社会的稳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农村空巢老人养老问题是涉及社会各方利益的重大问题
2、,需要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的共同努力。为此,我们急需加快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养老保障体系,社会协调,家庭支持,个人协调配合。这是当代的新任务和新要求。这也是本研究得出的一个基本结论。关键词:空巢老人;保障问题;解决对策一、农村空巢老人的概述空巢老人是指生活在空巢家庭的老人。要把握其内涵,首先要明确界定“空巢家庭”和“老年人”这两个概念。空巢家庭是指没有子女的家庭,也就是老人独居的老人家庭,尽管他们有孩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是指60岁以上的公民。因此,空巢者也应该包括两类:一类是60岁以上的无子女公民;另一个是虽然孩子没有孩子,但由于种种原因(比如自力更生的工作或学习
3、),他们的孩子没有和他们一起生活在60岁以上的公民。不难看出,在后一种意义上,空的中国人和“留守老人”差不多。根据研究的需要,笔者首先将农村老年人定义为长期居住在农村的老年人,年龄在60岁以上。在此基础上,对农村空巢老人的进一步界定为:首先,无家可归的老人。这里主要包括只有一个老人或一对老年夫妇的老人家庭。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未成年人不能养老,所以也需要老人照顾。因此,只有老人和未成年人(第三代)的亲属属于研究范畴。第二,虽然有孩子,但由于种种原因,只能因子女离开原家庭(半年以上)而独自生活的老年人。主要是指离开村子的孩子上班,学习,生活在老人家庭。这个姐姐包括离开家庭的孩子,但其他近亲也住在老
4、人的“空巢家庭”,但是排除了自己的孩子仍然生活在自己的村子里,而孩子自力更生。二、农村空巢老人的保障问题(一)经济供给方面经济供给是指通过提供物资提供老年人基本生活的经济保隙。对这种物质保障的需求是老年人特别是农村空巢老人对养老金的首要需求。其满意程度客观上决定了农村空巢老人的生活质量,也是老年人晚年安家的基本要素。需要指出的是,中国农村和城市空巢老人的生活经济来源存在巨大差异。城市空巢老人退休通常依靠养老金和养老保险来保护他们的日常开支。经济发达的城市地区尤其如此。有学者通过对苏州市290名空巢老人的实证调查发现,93.7%的城市空巢老人主要依靠养老金。但在广大农村地区,由于社会保障体系不完
5、善,空巢老人的养老金供给主要来自劳务收入或家庭成员的供给。根据对Astro-Man镇的调查,在被调查的41名空巢老人中,有24人表示没有任何收入,占总数的58.54%。其中一些老年人完全依赖儿童和其他支持者。有17人表示有财务收入,占41.46%o这部分老人靠两种方式依靠自己的劳动收入和抚养费,或靠自己的方式来获得经济保障。后者来自农业生产占74.07%,政府援助占14.81%,其他方式占ILI2%。图1农村空巢老人收入情况图2农村空巢老人收入构成(二)生活照料方面在今天的中国,人口老龄化正在加速,家庭结构趋于小型化。空巢的危机开始悄然来临。但同时老年人家庭照顾功能不断弱化,老年人社会化进程缓
6、慢,老年人的日常需求普遍不能满足。农村空巢老人的情况更为严重。随着年龄的逐渐增加,这些老年人的身体功能开始下降,甚至逐渐失去照顾自己的能力。子女离开老人外出打工可以改善农村空巢老人的经济状况,但这无疑直接导致了日常生活照顾服务的不足。调查发现,大部分空巢老人基本上可以在日常生活中照顾自己。他们的日常生活,饮食,做家务和户外活动主要靠自己。但是,他们都说自己的孩子不能照顾自己。日常生活中有许多不便之处,迫切需要别人提供日常照顾。而且,空巢老人的工作往往比照顾自己更困难。移民上班后,由于经济,居住,教育等原因,子女往往选择留在家中。因此,农村空巢老人不得不承担照顾孙辈的重任,这样考虑自己的日常生活
7、就不那么费时。此外,少数人不能照顾他们基本的日常生活。主要包括中老年人和大部分因病而出现流动性问题的老年人。虽然一些农村空巢老人可以自己或配偶自己照顾自己和配偶,但是有一天他们会很难照顾自己,因为他们继续变老,结果导致精力下降。对于单身老人来说,问题更为严重。当这些老人日常生活有困难时,他们没有配偶提供日常生活照顾。他们不太可能聘请保姆和兼职工照顾自己。日常生活照顾需求的保障已成为制约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严重社会问题。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农村发展的长期照护制度比城市面临更大的挑战。(三)医疗保健方面老年人老化后可能会出现老化症状。他们的生理机能下降,更容易患上各种疾病。他们的健康状况令人担忧。卫
8、生部门统计显示:“65岁以上两周龄患病率为33.83%,住院率为8.41%,新中市肿瘤,内分泌系统和全身性疾病患病率高于其他年龄组;老年人患有循环系统疾病占总人口的比例为64.2%;约有60%-70%的老年人群有慢性病史,每人患有平均2-3种疾病,慢性病患病率为53.88%,是全市人口的3.2倍。”可见,对于农村老年人空巢这个特殊群体,慢性病可谓杀手铜。通过对天文镇41名老年人的深入访谈,笔者发现很多农村空巢老人都患有疾病,60%以上的老年人至少患有一种慢性疾病。其中,老年人患有较为常见的疾病是高血压,脑血管病,糖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在农村,老年人的困境有许多空巢老人。这些老人的保健是非常重
9、要的,这关系到他们的生活质量。农村空巢老人如果身体不好,就要忍受疾病的痛苦。另外,这样会大大增加家庭的负担,同时为家庭付出高昂的医疗费用,另一方面则需要有人照顾病人的老人。(四)精神慰藉方面空巢老人的退休需要不仅包括经济供应,日常生活照顾和医疗保健等基本需要,还包括更高层次的心理舒适和精神文化需求。在传统的以家庭为基础的护理方法中,由于家庭成员如儿童可以为老年人提供安慰,因此他们的精神舒适需求一般都能得到很好的满足。然而,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出现,以及随之而来的人口流动和家庭结构的微型化,家庭在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方面尤其不足。由于缺乏家庭氛围和精神生活的单调,空巢老人容易出现“空巢症候群
10、”,这是一种严重的孤独感,严重影响了老年人的空虚体质和心理健康,巢家庭。对于城市空巢老人来说,这种孤独感主要是由于工作退休带来的社会角色的丧失,以及由此造成的失落感。他们通常富有养老金和养老保险,所以迫切需要的是有效地实现精神上的舒适。但是,对于农村空巢老人,由于基本物质需求得不到很好的保护,他们在精神文化生活上的需求比城市空巢老人要弱。然而,随着农村空巢人口的不断增多和社会问题的不断增多,有效保护其精神需求也越来越重要。(五)权益保障方面在现代文明国家,法治是执政的基本方式。近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逐步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步伐不断加快。但与此同时,随着人口老龄化和空巢化的进展,
11、空巢老人的权益保护也日益突出。在城市地区,空巢老人的教育水平和知识结构往往比农村高得多。因此,当自己的权益遭到侵犯时,他们会用更多的合法武器来打架。但在农村地区,空巢者往往无法保护自己和配偶。作为弱势群体中的“弱者”,农村空巢老人的生存,健康和发展的权益应该受到更多的关注。特别是其权益保障书需要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确保农村空巢老人的权益不仅关系到农村老人的事业发展,也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三、解决空巢老人问题的对策(一)加快建立比较完善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养老问题是一个民生问题。只有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才能更好地保障农村对养老人员养老的需求。为此,政府必须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农村空巢老人养老
12、保险的一系列重要基本制度。为满足农村老年人空巢老人的需要,涉及面很多,建立和完善应该优先考虑。2009年6月240,国务院发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决定在10%的县试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指导意见”明确了“基本保险覆盖面广,灵活性和可持续性”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规划到2020年全农民享受新型农业保险,实现农村养老保险全覆盖。“新农村社会保障”的最大特点是融资渠道多元化。主要由三方共同出资,即由个人,集体和政府共同出资。这种融资模式不仅减轻了农村家庭养老费用的负担,而且有助于发挥集体作用,更充分地体现了政府的支持。(二)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障
13、的政策支持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结构长期存在,我国农村城市发展严重失衡。农村老年保障远远落后于城市养老保障。在推动农业劳动和农村反哺农村的呼唤下,笔者认为,政府可以在满足农民养老需求的同时,积极推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建立,特别是那些在农村有空巢的人。政府也可以大力支持为农村老年人服务的正规高效社会组织的发展。在我国“弱势社会”的背景下,如果要适应农村空巢老人的退休需要,发展中的社会组织将是一个好的供给者。它可以为不同的经济条件,不同的身体条件,不同年龄段的老年人或其子女提供各种标准服务。这不仅能够满足农村空巢老人的多样化需求,而且还能提高农村空巢老年人的素质。(三)健全农村养老保障法律支撑体系制定和
14、完善“农村空巢老人养老条例”。在中国绝大多数农村地区,空巢老人特殊群体往往面临着基本权益得不到保障的局面。例如,他们的孩子对他们漠不关心,对他们漠不关心。他们不承担照顾老年人日常生活的责任,不因产权纠纷而进行维修,甚至一些老人被子女虐待。可以说,农村空巢老人的合法权益需要得到健全的法律法规的维护。已经颁布实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了子女抚养父母的义务。笔者认为,应该进一步调整和修改法律的具体内容,增加实质性和实践性的惩罚力度。同时要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扶持措施,使法律得到真正落实和落实,老年人特别是农村空巢老人的合法权益可以有效保护。另外,要尽快制定和颁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新型农村养老
15、保险法,为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新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同时,“农民养老法”和“农村养老法”应当加以补充。只有建立农村空巢老人保障法律制度,他们的经济供给,日常生活照顾,医疗保健,精神抚慰,权益保隙等老年人多方面的需求,才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总结这一类农村空巢老人的独特性决定了他们退休需求的多层次性和多样性。农村没有子女的空巢老人的养老金需求一般不太好。他们经常面临经济供应不足,健康照顾不足,缺乏医疗保健,精神慰借缺位,权益保护缺位等种种困难。可以说,在养老保险问题上,我国农村空巢老人的现状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供求矛盾。需求旺盛,供给不足的局面令人担忧。这种矛盾的出现是多种因素相结合的结果,其中
16、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传统的家庭护理模式面临严峻的挑战。其次,政府提供的支持薄弱。特别是对农村空巢老人缺乏特殊的政策支持。第三,农村落后的客观现实制约了养老模式的转变和养老金质量的提高。参考文献周湘莲,周勇.农村空巢老人精神养老问题研究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04:101-106.周湘莲,刘英论农村空巢老人精神养老的政府责任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4,04:54-60.谭云楚.我国农村空巢老人养老困境及对策研究D.河北经贸大学,2015.邵德兴.浙江农村空巢老人帮扶服务体系建设实证研究J浙江社会科学,2011,09:86-93+159.陈婿.社会工作对农村空巢老人心理问题的介入D.西北师范大学,2012.